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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因果报应思想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意义——牛延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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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各项建设事业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使我们对中华民族在21世纪实现伟大的复兴充满了信心。在全面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以胡锦涛同志为领导的中共中央审时度势、总结经验,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胡锦涛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这个和谐社会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深刻挖掘中国古代和现实各大宗教的理论精华,充分发挥其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独特作用。佛教的因果报应思想就对伦理的教化、对人们思想境界的升华、对社会风尚的淳化、对家庭的和睦、社会的和谐进步有着积极的作用。要了解这一作用,就要先弄清楚什么是佛教的因果报应思想。

因果报应思想是佛教的特色和基石,它来源于十二缘起论。十二缘起论是讲十二因缘的因果关系的,因缘是佛法立义的根本,是对宇宙人生的根本解说,如“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佛教的因和果,严格来说是应该把缘也包括进去的,由于人们的习惯,把缘省略了。佛教的因缘果报理论是为了说明一个原因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就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以及怎样聚集好的因缘、避免坏的因缘、以求产生好的结果的一套理论体系。它的最根本的道理就是有是因必有是果,只要具备相应的缘,一个因就必会产生相应的果。所以主体行为的好坏决定了他得到果报的好坏,好的行为会产生好的结果,坏的行为会产生坏的结果,即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佛教又是反对命定论的。命定论也认为过去的因招致了现在的果,但它们认为人的现世的一切都是过去的因造成的,对于现世的缘,即现世的行为价值,完全抹煞了。“佛法虽也说由前生行为的好恶,影响今生的苦乐果报,但更重视现生的因缘力。”也就是说,通过改变现世的缘,可以使过去的因的力量发生转变。例如,使过去的善因加上今生的善缘,可以使善果更加美好;如果过去的恶因遇上今生的善缘,也可以使恶果变小甚至化解。尽管缘的不同可以转变因果,但人不可能消灭因果。佛陀的伟大在于他发现了因果规律,而他也不能消灭因果。佛教的因果思想就是要人们遵守因果律,通过改善自己的行为来改变因果发生转变的缘,从而改变因果,最终使得恶报转小,重报变轻。同时,佛教的因果报应思想是反对神决定人的命运的观点的。它否认有一个能决定人的命运的至上神的存在,认为人的命运完全是由自己决定的。“佛教因果报应论从个人的动机、道德选择、道德行为直至道德评价和道德责任诸环节,一直强调主体自身的决定作用,自作自受,自业自得,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人是自作自受,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从而原则上确立了人的主体地位,排除了神造论和天命论。”善恶报应,有现报、生报和后报之分。现报是这一世的善恶行为这一世受报;生报是这一世的善恶行为来世受报;后报是这一世的善恶行为第三世或第三世以后的千千万万世再受报,所以说因果通三世。佛教的三世果报思想,使人们能去恶从善,严格自律,既改变前世的恶因在今世发生转变的缘,又为来世种下善的因,从而改变自己的命运。佛教的因果报应思想,突出了道德在果报产生的因和作为条件的缘里面的重要性,“强调道德在生命长流中的作用,恶因结恶果,善因结善果,道德是自我塑造未来生命的决定因素。”这就要求人们从道德上严格要求自己,从一点一滴小事上,尤其是从心里防非止恶,戒除无始劫来的贪、嗔、痴、慢习气,去除各种不符合道德标准的行为,从而对社会的各个层面产生良性的、积极的影响。“佛教因果报应论正是在规范人们行为的可行与不可行、赋予不同行为的不同报应承诺中,确立了行为与反馈的相对应的合理关系。这就唤醒人们对自身命运的终极关怀,使人乐于从善而畏惧作恶。”“这就使人不是把人生的期待寄希望于外界或天神的赐予,同时也排除了对外部现实的不满,转而对自我进行内省,反求诸己,向内追求。由此在内心确立去恶从善的道德选择,并成为内在的自觉的强大的驱使力量、支配力量和约束力量。”正是由于因果报应思想对人的道德理念和行为有着强大支配作用,它对于促进社会和谐也有着巨大的积极作用。“因果报应说的本质是劝导人们从善弃恶。它推崇的善,既包括十善、八正道,也包括大乘佛教的大慈大悲;它倡导社会成员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平等友爱、融洽相处,也提倡保护生命、爱护环境,这些都同我们今天提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共通的,这有利于我们建立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

改革开放以后的二十多年以来,人们的思想、伦理、道德观念已经和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社会风气日益由敦厚简朴转向浮薄奢华,社会道德与物质文明的巨大进步发生了严重的脱节,精神文明的滞后日益成为整个社会经济文化和谐持续发展的巨大阻力。面对此种情况,单凭过去的伦常观念进行劝说已不奏效,必须借助佛教的因果报应思想。因为“在因果报应的思维模式中,传达着绵延不息的道德评判的价值认同”,这就是善恶终有报的思想,“一个公正合理的社会,应当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社会,应当是一个德福统一的社会。”因果报应思想能产生一种使人戒惧警策的感染力量,对改变世风、完善道德产生积极的作用。以社会伦理问题为例,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阵痛之中,“阵痛中的伦理危机,是伦理信仰的危机。伦理信仰危机的重要根源是善恶因果律的中断与紊乱。现代中国伦理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就是重建道德的善恶因果律,由此建立新的伦理——社会生态,赋予伦理以新的合理性。”

一段时期以来的伦理信仰危机,突出表现为伦理信仰的缺失与伦理信仰的混乱。社会转型时期的伦理信仰也同样处于转型之中,出现了旧的伦理信仰的破失与新的伦理信仰尚未确立的断层,同时又存在着传统伦理信仰与现代伦理信仰、中国伦理信仰与西方伦理信仰等价值趣向并存的局面,从而造成了伦理选择的困难以至于无所适从的局面。伦理信仰危机的结果就是道德的紊乱与滑落。在以经济为为追求目标的价值定位下,缺乏行之有效的作为运作过程和最终价值取向的道德保证,有时出现了经济价值与道德价值的脱节,此是当前社会最大的道德问题之所在,并由此引发了社会各个层面的道德问题。这些道德问题以及其所根源的伦理信仰危机,却又是由于善恶因果律的中断与紊乱引起的。转型社会的巨大变革,改变了旧有的因果观念,加上经济利益的偏重考量和宗教因素的非公允评价,造成了传统因果报应思想的搁置与抛弃。因果报应思想与伦理道德存在着目的的一致性,也有着主体道德责任、个体道德追求和社会道德需求的一致性,因果报应思想的抛弃必然导致伦理道德的缺失。有善不赏,君子必稀;有恶不惩,小人必猖。为形成一种好的道德风尚,为挽救社会人心,必须对因果报应思想的合理性予以足够的重视。因果报应思想“为人们解决心与心、身与身、身与社会的矛盾提供了一种理论,它使得人们在福祸无常与诸多烦恼尘劳的社会生活中,能够保持内心的清静、协调与他人和社会的关系,因此其千百年来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绵延不息。”因果报应思想与伦理道德价值取向的一致性,决定了它所倡导的许多道德准则属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内容,如孝顺父母、宽仁忠厚、诚实善良、重义轻利等等,这些都同我们今天提倡的精神文明是共通的,也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