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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佛教发展思路的基础和路径——甘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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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提出“人生佛教”理念的是太虚大师。20世纪初,针对当时佛教某些腐败行径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太虚大师毅然担起佛教革新的重任,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1933年10月,他在《怎样建设人间佛教》一文中明确提出了人间佛教的思想。他认为“人间佛教,是表明并非教人离开人类去做鬼,或皆出家到寺院山林里去做和尚的佛教,乃是以佛教的道理来改良社会,使人类进步,把世界改善的佛教”。这是他提出的佛教革命中教理革命的重要内容。“人间佛教”为中国佛教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思路,开拓了中国佛教的新境界,为中国的文化思想注入了新的血液。而人间佛教发展的必要性与可能性为何,其发展的基础原则和路径又是什么,正是本文所要探究的问题。本文从社会学的视角,分析了人间佛教发展的基础和发展的路径,及其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展的可能性。

一、发展的基础——世俗化,抑或反世俗化?

当前已有许多学者对人间佛教进行研究和分析,其中大部分认为,人间佛教是佛教世俗化的一种表达和体现。在这里,世俗化一词通常是与人间化相联结而出现的,表示佛教逐渐走入人间和社会的一种状态。通常指佛教普遍地深入民间,深入社会各个阶层,深刻地影响社会成员个体的思想和行为,在很大程度和很广的层面上体现其教旨,发挥其化导世俗、收人心的作用。表现为佛教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借助于佛教的仪式规则得以深入民间,由注重死到注重生,由注重来世到注重现世,佛教的许多思想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道德思想,以及在修行、戒律、组织管理等方面佛教都吸收学习世俗的手段和方法,比如少林寺引入大量现代元素对该死进行企业式的经营。这种世俗化的取向于是就引发了这样一种思考,即这种所谓世俗化固然能够成为佛教顺应时代潮流进行自身发展的一种方式,可过度世俗化却有可能破坏宗教自身赖以生存的法则和基础。考察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明确这样一个概念,何谓世俗化?

到目前为止,学界对世俗化的概念定义有不同的标准,但其涵义大致可以包含这样几个方面。最常见且最容易理解的就是去神圣化,即人们的生活逐渐摆脱宗教的束缚。涂尔干就认为,神圣是宗教观念的根本标志,与之相对的则是世俗化。另外一层涵义就是理性化。随着科学和人本主义的发展,理性化的思潮兴盛起来。韦伯就认为理性化是摆脱巫魅的活动,这种活动与宗教活动有很大的差别,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将宗教与理性对立起来。由于理性而摆脱巫魅,事实上也是一个去神圣化的表现。还有一层涵义,是指宗教与社会其他领域的分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对其他领域影响的减弱或控制程度的弱化。诸多学者对世俗化的界定多以此为视角,如彼得·贝格尔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他在其著作《神圣的帷幕》一书中提到“我们所谓世俗化意指这样一种过程,通过这种过程,社会和文化的一些部分摆脱了宗教制度和宗教象征的控制”。可以说,世俗化含义涉及的问题主要是宗教的神圣性以及宗教在社会中的地位。世俗化意味着宗教神圣性的降低和削减,意味着宗教与世俗生活的分离程度变大,表现在宗教在社会中占有的领域越来越小,宗教的作用和影响一步步减小。由此可见,人间佛教的发展思路并非属于学界界定的世俗化的范畴。正如李向平教授的提法,“中国社会与中国佛教的关系并非神圣与世俗的二元对立结构,而是一种特殊的、相互嵌入的关系。世俗化概念作为西方启蒙运动的产物,本非中国宗教与社会矛盾关系运动的结果,并不适用于中国佛教与中国社会的内在关联。在中国佛教社会学的研究当中,与其使用“世俗化”概念,不如提出中国“人间佛教”的“社会化”命题,以关注当代中国佛教所具有的社会化倾向。”社会化才表明了佛教发展的人间取向,而世俗化则意味着佛教逐渐削弱甚至消亡。人间佛教是佛教改革的一种积极模式,追求的是佛教自身的发展和人间净土的创造,当然不能用世俗化一词来界定。

事实上,表面看来是世俗化的佛教改革与发展,正是佛教反世俗化的表现,是追求佛教存在与发展的手段。因为,如同任何宗教一样,佛教的本质特性在于它的神圣性或者说是超人间性。宗教的出现,正是为了以一种神圣而神秘的方式来解决解答人类所无法解决的各种问题。因此佛教的一切发展变革均不能脱离佛教固有的神圣性和超人间性。所以,从本质上来说,人间佛教的人间性特征在理论上与宗教的基础原则是一致的,在实践上也具有明显的积极意义。所谓神圣性和超人间性,是指各类宗教观念与宗教实践中对超出人类理性范畴的超人间力量和超人间境界的信仰和追求,这种超人间性是判定一种学说或一种社会现象是否属于宗教的关键。作为一切宗教的本质性特征,超人间存在信仰对全部宗教理论建构和宗教实践的开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种意义在理论上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通过引进超人间存在,完成对世界和人类之本原、本质、结构、现状特别是存在问题的描述,形成宗教的世界观,这是所有宗教理论的出发点;二是通过超人间存在为人与现实世界的关系建构一种全新的模式,形成宗教的人生观,这是宗教认识理论的核心;三是依靠超人间存在,建构美好的未来,形成宗教的出世观,这是所有宗教理论的落脚点,是宗教理想主义的集中体现;四是借助超人间存在,实现外在或内在的超越,享受永恒的美好生活,形成宗教的修道观,这是指导宗教实践的宗教修道理论的核心。这四个方面的前两个方面密切联系在一起,而后两个方面也直接呼应,相辅相成。佛教和其他任何宗教一样,其理论与实践都直接或间接地建立在其超人间础上。其之所以能在中国社会长期存在,一个基础性的原则也在于它的神圣性和超人间性。因此在任何一个历史时期佛教的任何一种发展与变革都不能摆脱它的超人间性。人间佛教理论的完善与实践的发展,同样也不能脱离神圣性和超人间性。这是宗教的根。

正是佛教这种神圣性的本质和基础准则,维持并推动人间佛教的变革与发展。因此可以说,人间佛教走的并不是世俗化的道路,而是以一种积极入世的态度和方式,以反世俗化为指导,进行着人间化和社会化。宗教的神圣性特征,才是宗教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基础。

二、发展路径——制度化,抑或弥散化?

人间佛教的神圣性是其发展和存在的基础,反世俗化才是其准则,那么这是否又与”人间佛教”中的人间相违背呢?答案是否定的。其所谓社会化的改革发展模式,事实上是一种弥散式的发展。这就需要先澄清两个概念,制度性宗教和分散性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