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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佛教“业说”概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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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陀一直批评以上四种思维模式。以下先论佛教的的世界观和业说,再看佛陀在《阿含经》中是如何批判他们的。

  (一)十二处说

    有一次,生闻婆罗门问佛:“所谓一切是什么?”佛回答:“一切者,谓十二入处。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是名一切。”[25]“一切”[26]在当时印度哲学中与“世界”、“宇宙”等含义相同。“处”[27]的意思是“包摄”。所以,“十二入处”的意思是把我们可认识的整个世界以十二个范畴包摄其中。十二个包含作为认识主体的眼、耳、鼻、舌、身、意和作为认识客体的色、声、香、味、触、法。这是说世界[28]是由认识主体和认识对象十二个部分而组合成的,除此以外,什么也没有。

佛对生闻婆罗门这样回答以后,接着说:“若不复说言:此非一切。沙门瞿昙所说一切,我今舍别立余一切者。彼但有言说,问已不知,增其疑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故。”[29]意思是,如果有人放弃释迦牟尼佛说的“十二处”,要建立另外的一切论的话,那只能是语言游戏。别人问的时候,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只能白白增加疑惑。因为除“十二处”外,都不能构成“境界”。表面看,佛教的这种世界观是有些简单,但却有重大的思想启示意义。 
 
  
3 原始佛教“业说”概论 
 
先看十二处是怎么构成的。十二处是作为认识主体的“六根”[30]和作为认识客体的“六境”[31]二部分构成的。“六根”可分为两部分,即作为人间的“五感”及由物质构成的“前五根”和由前五根而起的“第六根”。“前五根”是属于我们身体的感觉器官,是认识主体。在这里,要说明的是“根”概念的准确含义。“根”的梵语是“Indriya”。即“Indra”[32]和所有格接尾词“-iya”结合,是“王的、神的所有”的意思。从语言来分析,“根”的性质是“不可侵”的,因为王或者神的所有是不可随便改变的。因而“根”的意思是带着“独特、固有的认识领域”。我觉得佛经汉译时,译经家看重“认识的根本”的功能,所以翻译成“根”。尽管如此,我们的身体的“根”是五个。意思是五个互相不可浸渗的个别的认识领域。在此又有把个别的认识综合的必要性,这就是“第六根”的功能。“第六根”的梵语是“manas”,意思是“心”[33]。但佛学中对“心”的分类有三种,即,心[34]、意[35]、识[36]。所以,译经家着力于“心”的个体特点而翻译成“心、意、识”。那么译经家为什么把“manas”翻译成“意”?这里有很重要的意义,可以从“manas”的“意志”性质来把握。尽管如此,“第六根”即“意根”是把“前五根”的认识内容作综合判断而发生“我执”[37]。

那么,作为“六根”的对象的“六境”是怎么构成的呢?跟“六根”一样,“六境”也有“前五境”[38]和“第六境”[39]二类。“境”的梵语是“artha”,意思是“对象、欲心”,是认识的、对象的。“前五境”就是“前五根”的认识对象,“第六境”是“第六根”的认识对象,“前五境”和“第六境”的关系也跟“前五根”和“第六根”的关系一样。“第六境”的“法”[40]有三种意思,即“无生物”、“圣教”、“必然的反应”。这样的意思也有很重要的意义,可以以作为认识对象的综合的“第六境”来把握“无生物”、“必然的反应”。以后,这“法”的概念扩大起来,成为佛教的一个重要的概念。

综上所述,我们能得到以下的结论:世界是以十二个范畴包摄的,这十二个范畴就是人们的认识和自然条件。人们的认识以“第六根”[41]为中心把握,而自然条件则以“第六境”为中心把握。

作为佛教的“第一步”世界观的“十二处说”有两方面的意义:第一,把宇宙以人间的认识为中心把握。这是说除人间的认识以外,否定任何超越的“实在”。这样的立场在《阿含经》中到处出现。例如,《长阿含经》第十六卷《三明经》说:

    云何三明婆罗门中颇有一人得见梵天者不?答曰:无有见者。……如是淫人,我与彼端正女人交通称欢淫法。余人语言:汝识彼女不?为在何处?东方西方南北方耶?答曰:不知。……如是,三明婆罗门所说亦尔。[42]

   这是说,那种主张认识所难以企及的超越的实在的“梵天”是实有的,与主张跟不认识的女人可以恋爱一样荒谬。在“十二处说”里,佛教的基本立场是明确的,即佛教不承认除人间的认识以外的任何超越的存在。

  第二,佛教所持的把宇宙以人间的认识为中心把握的理论立场在人类宗教哲学思想史中意义重大。因为世界上所有的宗教哲学都是从“绝对的存在或者概念”出发来论述人生和宇宙的关系的。上述的四种思维模式也是如此,即先设定宇宙的根源“梵”或者宇宙的根本元素“四大”、“七身”、“十二要素”、“五个实体”,然后,才论述人生和宇宙的关系。但是,佛教跟一般宗教哲学不一样,它先观察现实,再说明宇宙人生的本质,这是佛教非常重要的特点。特别是把“一切”从“人间”和“自然条件”的角度来把握,并进一步把握作为主体的“人”的特质是“意志”,自然条件的特质是“法”,这种特殊的意义就构成了“业说”成立的根据。

  (二)三法印说

    “一切”是“十二处”包摄的,那么它的属性是什么?佛教是用“三法印”来说明世界的属性的。“法印”[43]的意思是“法的特性、特相”,就是说明“法”的“特别的状态”的。原始佛教的“三法印”即是“一切无常”、“一切皆苦”、“一切无我”。有时候,“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盘寂静”称为“三法印”。[44]或者“一切无常”、“一切皆苦”、“一切无我”、“涅盘寂静”称为“四法印”。[45]后来,到大乘佛教,“一切皆苦”,“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盘寂静”等“四法印说”形成。但是,“三法印说”的原来的形态仍然是“一切无常”、“一切皆苦”、“一切无我”三种。以下分析三法印的内容。 
 
  
4 原始佛教“业说”概论  
 
  1.  一切无常

    十二处所包摄的世界里没有永恒的东西。现代科学,特别是“量子力学”,已证明“物质”的最基本单位的“量子”也不断变化。佛教提出“有为四相”,即“生、住、异、灭”,说明人间在世界出生[46]、生存[47]、变化[48]、死[49]的“四个阶段”,这样的“无常性”就是世界属性中最重要的。按“十二处说”来观察,包含了我们的认识主体和我们认识对象,并没有永恒的东西的存在。这就是说,“六根”和“六境”都是“无常”的。因而,释迦牟尼佛在《阿含经》中到处说“一切都是无常”[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