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苦之道》的前言后语--后语(2)
时间:2007-10-04 09:28来源:法音作者:法遵比丘… 点击:
最后,非得在用尽一切努力充实、开发、修炼心灵,甚至能随心所欲地出入定境之后,人们才有机会认清心灵并不带有想像中丰沛圆满的神圣气质,即使在高度的心灵净化与心力开发之余,无常的生命现象依然叫人感到挫败、感到老病死忧悲恼苦的压迫,依然得不到永恒、终极的安乐满足。这才是正法开始受到人类青睐的契机。
从民不聊生到修习禅定之间各有不同的层次与诉求,不论是何种层次、何种诉求,宗教都能提供慰藉与依靠,藉由宗教,人们可以在努力之余更进一步以信仰祈求温饱、祈盼福乐安康、祈祷国族强盛、祈请世界和平、祈愿借神力加持而修行有成。
信仰,是相信冥冥之中的神圣力量、仰盼这全知全能的神、佛菩萨,能发挥眷顾照护的爱与慈悲,满足自己虽卑微但迫切的愿望。有些宗教人士希望划分迷信与正确的信仰,他们独断地评定,追求性灵提升的便可承认是信仰,其他膜拜神像、驱鬼下符、祈求财富的,就属于迷信。事实上,只要是相信并仰盼冥冥之中具有超自然力量的上帝、神、佛、鬼魂能垂怜眷念或赐予庇佑,甚至相信星象、风水之类虽无关人格神却也能左右人类命运的神秘力量,都属信仰,无论所祈求的是复仇的力量或灵魂的升华。
然,佛陀从未创立一种宗教、不曾以宗教师自居,佛陀在世时也没有所谓的'佛教'。佛陀是发现真理的正觉者,不是巫觋、祭司或先知,既不传达神的谕旨,也不借助于神话、预言的造势而受信徒拥戴;正法是现象事实而非神话、修行也无关宗教情操或神佛庇佑,老病死、贪嗔痴的痛苦烦恼不可能靠神力而获得解脱,永世不绝的五道轮回也不可能靠祈愿得到涅槃;僧团规制如安居、布萨与忏摩、受具足等,皆属生活规约与组织运作,毫不涉及宗教祈祷与信仰仪式,僧众的修行更是不假任何冥冥中的力量。佛陀、佛法、僧伽都无关信仰,但两千多年来,佛陀的教法与僧团,却一直被视为宗教,'佛教'成了世人认识佛、法、僧的唯一管道。
那是因为,时代同样地落入轮回的窠臼,从民不聊生到追求性灵,时代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政治局势、不同的国际关系中轮回。人们所面临的时代总是处于渴求宗教慰藉与依赖的阶段。由于时局总是在好不容易进步到社会富裕或心灵追求之时,便忽然遭逢巨变,一切又从劫后余生开始,是以追求真理、实现正法的时代总是千载不遇、万劫难逢。因而在世人长期寻求信仰漠视真理的时局中,佛弟子借信仰的面目以求存续也确实无可厚非,可是宗教终究不是正法。
幸亏佛陀所教示的'界'是众生自身内在的层次而非外在的环境背景。五受阴是世间、世间法,每个人都自有独属的五受阴;每个人都自有独属的世间、时代;每个人也都得对自属的五受阴、世间、时代负责。所谓'如是缘胜界,我说彼生胜说、胜见、胜想、胜思、胜欲、胜愿、胜士夫、胜所作、胜施设、胜建立、胜部分、胜显示、胜受生'。如果有杰出、智慧的胜士夫能够众人皆醉而我独醒,质疑世俗价值、扬弃信仰神话,矢志追求真理,可惜却无缘得遇正法,以至于依旧流转世间、抑郁而终,这样的悲剧英雄当然叫人哀恸惋惜;但对于那种'于三藐三佛陀起非三藐三佛陀见'的顽强众生,即使有幸生在佛世,亲聆佛陀教诲,也仍是'缘下界生下说、下见、下想、下思、下欲、下愿、下士夫、下所作、下施设、下建立、下部分、下显示、下受生。'在他看来,佛陀除了受到许多人恭敬景仰之外,也没什么大了不起!
不论在家、出家,有心寻求正法的人都该扪心自问,自己所缘的到底是胜界、中界或下界?
三、
于四圣谛不如实知,当知是沙门、婆罗门非沙门数、非婆罗门数;于四圣谛如实知者,是沙门数、是婆罗门数。【契经 杂因诵】
接下来该谈谈'传承'这个话题了。在佛陀还亲自指导弟子、宣讲正法的年头,根本用不著「传承'这个诡谲的用词,哪个比丘、哪个弟子不是亲承佛陀所传授的教法?何需叠床架屋、头上安头!在佛陀初入灭,诸大阿罗汉尚驻留世间的那段日子,也还不会有'传承'这种突兀的形容,佛法是一味的,所有僧团中的比丘们,人人学习同样的法、遵守同样的律,哪里需要挑三捡四、秤斤论两地评估传承?非得沦落到各持己见、各自为政、各拥其主的混乱局面,不会演变出竞相褒举传承的事态。
如今在佛教界'传承'已有莫衷一是的内容了,南传佛教最直截了当,以受戒仪式为传承,除此之外也标榜巴利语经典的特殊与尊贵;北传佛教则有佛祖统纪中从佛陀、迦叶、阿难一路到达摩乃至六祖惠能的一脉传承,或龙树以下宗分八脉的各家传承;藏传佛教的传承就不一定追溯自释迦牟尼佛,他们多得是传承的对象,乃至还有诸佛共同母亲的传说。但这林林总总的各项传承说中,最有力,最能让佛教徒凝聚团结共识的,当属'受戒仪式'说!
所谓的受戒仪式说,是一种出家身份取得的合法性。早期,在释沙门僧团刚组成时,实在没有出家身份合法与否的问题。当时人少事简,佛陀认得每一位弟子,族姓子听闻了佛法、受到启发,愿意修行出离世间,只要走到佛陀面前,向佛陀告白出家意愿,佛陀称叹他:'来得好,比丘!'也就等于认同他的出家身份了,接着这位新鲜人要为自己改头换面、仪容整治一番,也就是'须发自落、袈裟着身'的行动,表征从此再不同于世间俗人的姿态。
渐渐地开始人多事繁。由于释沙门僧团的教义殊胜、人员素质精良,不但深深受到世人的爱戴与恭敬供养,求出家者也日形众多。沙门释子散居各地,既能分摊信施的负担也让佛法传布的范围更加广阔,新进人员在就近的僧团出家不一定得远赴佛前、亲礼佛足,这时佛陀再也不可能认得每一位比丘。释沙门僧团的物资越发丰沛,越是受到动机不纯正的投机份子所觊觎。无可避免地,释沙门僧团组织日益庞大,组成份子日益复杂,良莠不齐的情况日益严重,给僧众与信众都带来不少困扰,于是佛陀除了制定戒律之外,也设立了受具足的资格认可程序。
原本,这种资格认可的过程也不叫作受戒而称为受具足,所具足的是比丘、比丘尼这一身份,而非通过审核就圆满具备了戒。具足了比丘、比丘尼的身份不消说当然得要持戒,但将受具足解释为受戒,戒律便沾染上戒禁取的色彩了,如今一些以戒律为修持法门的比丘竟争相向新学比丘求忏悔,因为他们刚'得戒','戒体'较清净,对这样的'清净比丘'忏悔比较能消除罪垢。这种'得戒''戒体'的观念令受具足成为一则神话、一种信仰、一座图腾。十师受、二部僧受的羯摩作法原来只是一项审核、一道手续,为的是帮有志于离欲解脱的善男子、善女人保持一个专心修学的环境。若将审核比丘(尼)资格的程序视为传承,那么制度本身就成为一种神秘仪式而被赋予神圣性,成为一种戒禁取、恶邪见,彻底违背正法律的究竟胜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