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澄对僧肇《物不迁论》的批评(2)
时间:2008-01-20 12:46来源:哲学研究,1998年第11期作者:方立天 点击:
镇澄指出:“肇师‘不迁’之说,宗似而因非,有宗而无因。”(同上)所谓“宗似”是指《物不迁论》讲的“不释动以求静,必求静于诸动”,“江河竟注而不流,旋岚偃岳而常静”等即动而静,即迁而不迁的思想,与般若学、华严经学的经典文句相似(“宗似”),但所论的理由是不同的(“因非”)。佛典“以诸法性空为不迁,肇公以物各性住为不迁”。(同上)在镇澄看来,由于僧肇《物不迁论》论据的错误,因此也可说是“有宗无因”。
就僧肇《物不迁论》的主要论旨,镇澄揭示说:“物各性住于一世,不相往来,此肇公《不迁》之本旨也。”(同上书,第366页)“言性住者,即彼所谓昔物住昔,不来于今,今物住今,不往于昔,乃至新故、老少、成坏、因果等物,各住自位,不相往来,皆若是也。”(同上书,第365页)在镇澄看来,“性住”,即万物本性各住于一世,不相往来,是论述物不迁的根本论据。他还举了两个例子来说明“性住”观点,“如求周公于周时,于周未尝无,求周公于晋时,于晋未尝有,故知周公自住于周,不来于晋也。求羊祜于晋时,于晋未尝无,责羊祜于周时,于周未尝有,故知羊祜自住于晋,不往于周也。譬如二舟前后各行,前舟载鱼,后舟载笋,舟行千里,而鱼笋之物各住本舟,未尝动也。”(同上书,第366页)总之,昔物今物各住自位(一世),不相往来,是为性住,所以物为不迁。
镇澄认为性住说的根本错误是把事物视为“定法”,用现代语言说,就是分割时空概念。他说:“若谓物各性住于一世而不化者,是为定法,定法即有自性矣。”(同上书,第370页)“定法”,固定不变化的事物。在镇澄看来,视事物固定不化,就是持事物具有自性说,是与佛法根本相违的。“凡有所住,即名有为;既堕有为,即属生灭,非不迁也。”(同上书,第365页)凡是有“住”的事物,就是“有为法”,即因缘和合而成的事物;既然是因缘和合而成的,就是无自性的,有生有灭的,“住”也是属于生灭的“住”,所以不是不迁而是迁。“若物向有今无,是无常法,非不迁也。……向有今无,不直不成不迁之宗,反成所遣迁灭宗也。”(同上书,第366页)僧肇的向有今无说,不仅不能建立起不迁的命题,而且恰恰相反正是迁灭命题的论证。再者,先有今无也可名为“断”,“是则向有今无,非常则断,安得以成般若不迁之旨耶?”(同上)从先有今无的立论来说,只有两种定断:无常或断,都不能立不迁之说。
过去的事物住于过去,现在的事物住于现在,镇澄称为“异物异世”。他强调异物异世,必是无常的观点。他说:“昔物住昔,今物住今,是异物异世。凡异物异世者,定是无常。”(同上)他还从时间与事物运动相联系的角度来论证:“时无别体,依物假立。物有流变,生住灭位,立三世名。今其言曰,昔物住昔,今物住今,是有为法,堕去来今,既堕三世,而曰不迁,未之有也。”(同上)时间不离开事物,事物有流变,从而有过去、现在、未来三世时间。事物既历经三世,而说不迁,是完全不符合实情的。他还说:“肇公云:‘既曰古今,而欲迁之者,何也?’意谓若可移今为古,易古为今,可说有迁,今既不可,何有迁乎?”(同上书,第372页)接着他又反诘并解释说:“既曰古今,而欲不迁者,何也?谓古非定古,曾已称今,今不定今,将必为古,则念念迁流,曾无暂住矣。”(同上)“古”由“今”而成,“今”必成“古”,古今时间的关联,表明事物在不断地迁流。
在《物不迁论》中,僧肇曾举梵志出家白首回归故里的例子,说人的过去和现在各住一世,以论证“物不迁”。镇澄对此评论说“此中梵志、邻人、肇师三人所见不同,学者应知:其梵志谓昔人已化,不来于今,以有为法,前灭后生,相似相续,故曰:‘我犹昔人,非昔入也。’此固合圣教正因缘义也。邻人谓昔人不灭不化,可以迁到今日,故曰,昔人犹在。肇师谓昔人不灭不化,性住于昔,但不来今耳。今日之身原自住今,不从昔来,此二俱是常见。但邻人以今昔一质为常,故昔人之身可到今日;肇师以今昔异质,各住本世不动为常,是则肇师与邻人俱在梵志所破之中矣。”(同上书,第368页)镇澄揭示了邻人和僧肇说法的异同,批评了他们的错误,肯定了梵志的说法,应当说,镇澄的评论是公允的。
镇澄激烈抨击《物不迁论》的“因不昔灭”、“因不来今”的观点:“愚谓若昔因不灭不化者,则众生永无成佛之理,修因永无得果之期,大小乘经俱无此说也。一切圣教皆言因灭果生,种子烂坏果方熟。”(同上书,第367页)这一方面是肯定因灭果生是自然的因果律;一方面强调,若因不灭,则众生的“业”也就不永消除,也就不能进到成佛的境界了。虽然僧肇讲不迁是要强调众生修行的业力不失,功业不朽,但是,按照“因不昔灭”、“因不来今”的观点,确也可导致否定佛教的因果报应理论,否定佛及其教义的意义,否定释迦牟尼本人由众生修行成佛的事实。
镇澄从澄观对《物不迁论》的评论中受到启发,然也并不赞同澄观的评论。镇澄认为,僧肇的“物不迁”观点并不同于小乘,因小乘讲因缘和合的事物刹那灭,不从此方迁至他方,合乎大乘空义,而僧肇则讲过去的事物性住于过去,是不迁的,违背了大乘性空的义理。在镇澄看来,僧肇的性住物不迁的观点是违背佛法的“外道常见”。应当说,从佛法的角度看,镇澄的论证是合乎逻辑的,是符合大乘佛教教理的。
(二)法住与性住
佛教讲无常,也讲常。《法华经》讲“法住法位”,《涅槃经》宣扬“常乐我净”。一些佛教学者纷纷以此为据质问镇澄。由此,法住、常住应当如何解说,性住与法住、性空与法住、常与不迁以及般若学与涅槃学的关系究竟如何,成为镇澄论证的又一重点。
《妙法莲花经•方便品》云:“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大正藏》第九卷,第9页中)这是该宗宣说诸法实相的名句,影响极大。意思是法住其位,在世间是不动常住的。也可以说,“法住”是“佛法常住”。也就是说,佛法或真理常住不离世间,佛法或真理在世间不动不移。世间是佛法或真理的体现,而离开世间就无处寻觅佛法或真理。镇澄以如来藏真心理论来诠释《法华经》的“法住法位”是“常住真心”,即真如:“或问:肇公‘物各性住’,岂非《法华》‘世相常住’耶?答曰:非也。彼言性住者,物各性住于一世,所谓‘昔物自在昔,今物自在今,如求向物于向,于向未尝也’,是以有物住于昔也。《法华》云:‘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者,法位乃真如之异名。真如即诸法之正位,若见诸法有无、一异、生灭、去来,皆是妄想遍计,非见诸法之正位也。”(《续藏经》第1辑第2编第2套第4册第369页)镇澄认为,僧肇的“性住”是有物住于昔,而《法华经》“法住法位”是指真如,即无有无、一异等区别的真心的显现。镇澄接着用譬喻来说明:“彼恒河水,体常自若,曾无变异,诸法亦尔。有无、一异、生灭、去来,皆不可得然。众生妄见有无、一异、生灭、去来,而法住法位曷常变异哉?故曰:‘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同上)一切事物如恒河水一样,其真如之“体”恒常不变,由此而“世间常相住”。此为《法华经》的实相常住,体相一如,与僧肇的物各性住,物住于昔的说法是根本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