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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科学史角度证伪《楞严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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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见,仅从经中出现了这个名词上,还不能做出什么具体而肯定的推断。倒是文中陈述的方式(“不服东方丝绵、绢帛”),显示出其作者对印度和中国的物产都比较清楚——本地(印度)不养蚕产丝,而东方(中国)却盛产。而对此的认识,在东西交通之前,是不可能的。
     2.文献载体:纸素、桦皮、贝叶、白迭、简策、符牍
   纸是我国古代的四大发明之一。在纸发明以前,我国传统的用于书写的载体,主要有甲骨、简、牍、绢帛等,只是到了东汉纸发明以后,以纸为载体的文献才开始慢慢出现,逐渐取代其他文献载体并成为主要的文献载体形式。同时我们还注意到,绝少见到我国古代有用桦(树)皮、贝叶和白迭(注:即白棉布。我国直到宋、元以后,才开始广泛地种植棉花,并普遍地纺织,穿棉布衣服。)等物品,作为文献载体的记载。
   值得注意的是,该经中关于文献载体的描述,包括了古代中国和印度几乎所有可能的书写材料:
   阿难,若诸世界随所国土,所有众生随国所生,桦皮、贝叶、纸素、白迭,书写此咒,贮于香囊。是人心惛,未能诵忆,或带身上,或书宅中。当知是人尽其生年,一切诸毒所不能害[1](P137)。
   是人无端于说法处得大宝珠,其魔或时化为畜生,口衔其珠及杂珍宝,简策符牍,诸奇异物。先授彼人后着其体,或诱听人藏于地下,有明月珠照耀其处[1](P150)。
   虽然“简策符牍”未见于其他佛经, 但“纸”这一名词在其他佛经中却也多有出现,所以,仅从这一点还不能对该经出现的时间以及作者情况作出肯定的判断。因为,“纸”、“简策”在翻译的过程中,可能用来指代所有用于书写的材料,用来指称和其对应的物品。并且,这一点在下面的两个例子中,可以看得很清楚:
   善哉!善哉!大王,真是大慈悲父,为诸众生修此苦行。我等应当速往书写,或纸、或帛,或于石上,或于树木、瓦砾、草叶、蹊径要路多人行处,亦皆书写。其见闻者,皆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6](P134)。
   诏令集京城义学沙门飞锡等、翰林学士柳抗等,详译斯文及护国经等。对执贝多翻诸简牍,凭其本夹依以颂言。大羹之味不遗,清月之魄恒满。岂不美欤!岂不美欤![7](P747)
   古代印度的书籍主要是写在贝叶之上,唐朝玄奘从印度取回的佛经,也是写在贝叶之上的。也就是说,直到唐僧取经时,印度的文献载体形式仍然主要是贝叶。所以,要么,该经的作者是位对印度有相当了解、于佛教有深厚情感和功力的中国人,或者是位熟悉中国传统文化的印度高僧;要么,该经的中译者在翻译的过程中,不是十分审慎地将中国、印度当时几乎所有的书写材料,都一股脑地罗列了出来。
   但是,后一种情况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因为,古代对佛经的翻译是非常审慎的,有十分严格的翻译标准与成系统的方法,翻译者决不至于如此粗疏。如果该经的翻译,像《续古今译经图记》或《开元释教录》所记的那样,有译语、有笔受、有证义,那么,就不应该出现有异文搀杂进去[8]。
     3.物理学方法:阳燧取火、方诸取水
   阳燧和方诸是古代中国方士的“专利品”,它们除了被拿来做法时使用外,在日常生活中几乎没有什么应用。特别是方诸,在特定的气候条件下,利用它从月圆之夜的空中得到有限的一点水——“阴精”,对一般的人来说,根本没有什么现实的意义。
   《楞严经》第三卷中,却使用了中国古代人们比较熟悉的、方士们常用的两种“法器”——阳燧和方诸,以它们可以取得火和得到水的事例来做比喻,说明佛教的四大——“地、火、水、风”自性本空的佛教教义:
   阿难,火性无我,寄于诸缘。汝观城中未食之家,欲炊爨时,手执阳燧日前求火……汝犹不知,如来藏中,性火真空、性空真火,清净本然,周遍法界[1](P117)。
   阿难,水性不定,流息无恒……是诸师等,于白月昼手执方诸承月,中水[1](P118)。
   阳燧和方诸,在我国古代的文献中很早就有记载。春秋时期的《考工记•輈人》,是现在知道的最早的关于其构成成分的记载。上面说:“金锡半,谓之鉴燧之齐。”郑玄注:“鉴燧,取水火于日月之器也”[9](P915)。
   近几十年来也时有对阳燧的考古发现[10](P266)。虽然还有几部佛经提及阳燧,但笔者认为是当时的译者,将其与摩尼珠混为一谈,或将两者看作是等同或一类的东西的结果[11]。摩尼,又作末尼,一种透明的球体,是佛教非常珍视的、具有神奇魔力的一种宝珠。虽然,阳燧和摩尼珠的物理原理并不相同:阳燧是一个凹面镜,它是通过反射阳光聚焦而产生高温,若将易燃物品置于其上方的焦点处,就会被引燃;而摩尼珠其实是一个双凸透镜,它是将光线折射聚焦而产生高温,若将易燃物品置于其下方的焦点处,就会被引燃。但是,两者的功能和用处却基本一样,通过它们获取火的形式和方法都是将其置于阳光下,将易燃物品放在焦点处,结果都是易燃物品被引燃。例如:《大宝积经》第五十五卷上有“日光珠”取火的记载:
   复次,阿难,譬如明眼之人持日光珠置于日中,以干牛粪而悬其上,去珠不远火便出生[12](P323)。
   譬如阿难,有目明眼之人,若摩尼珠、阳燧向日盛明,正中之时,以燥牛粪,若艾若布,寻时出火则成光焰[13](P887)。
   由此可以看出,有些佛经在翻译的过程中,是将“摩尼珠”与“阳燧”等同,或认为是一种或一类的物品来对待的,有的干脆将二者并列一同叙述出来。
   至于方诸,通过检索发现,除了该经之外,其他的佛经都没有提到。可以断定,它是该经的作者在写作时,根据自己的知识经验,将其作为说明问题(四大和合,性色本空,性空本色)的一个有力的例证,自己加上去的。而这个人,只能是位熟悉中国古代方术的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做出判断:《楞严经》为中国人所造,或者说是中国人在原来一本或几本佛经的基础之上,重新改写或编写的一部更加“中国化”的佛经。

       二、对《楞严经》的作用及其真伪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