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洞宗禅诗(上)(2)
时间:2009-03-22 11:32来源:中国佛教禅宗网作者:佚名 点击:
“眼色耳音声,鼻香舌咸醋。然于一一法,依根叶分布。”人们认识外物,眼根所对为色尘,耳根所对为声尘音声,鼻根所对为香尘,舌根所对为味尘 咸醋,身根所对为触尘,意根所对为法尘。六根执着于六尘。如果洞知五蕴本空,六尘非有,则佛道自成。站在权宜方便的角度上看,有四大、六根之分;站在根本的立场上看,世间纭纭万法都是由真如之根所派生出的枝叶。
“本末须归宗,尊卑用其语。”明确了体用关系之后,就可以灵活地运用禅机了。“本”就是心性,性理;“末”就是万物,事相。在运用机锋之前,首先要把所涉及的理、事的内涵、性质辨析得准确清晰,然后要分清二者在这段机语中的主从、轻重关系。
“当明中有暗,勿以明相遇。”这里的“明”、“暗”,有两层含义:其一,事相显豁为“明”,性理深奥为“暗”。当学人悟道处在用中有体时,作为师父不能单纯地从用的角度去接引他;“当暗中有明,勿以暗相睹。”当学人悟道处在体中有用时,作为师父也不能单纯地从体的角度去接引他。其二,明白的语言称为“明”,含蓄的语言称为“暗”。“当明中有暗,勿以明相遇”是说对明白显豁的道理,不要以明对明,流于浅薄;“当暗中有明,勿以暗相睹”是说深奥的道理,应当注意语言的通俗易懂,不要以暗对暗,流入晦涩。“明暗各相对,譬如前后步。”理与事、明与暗各自相对待而又统一于真如之体,如同人在行走时两足有先有后,不可偏废。
“万物自有功,当言用及处。”世间万法各有其功用,学人当明其“用”与所用之场合。世间万法纷然,既不能妄立一法,也不能妄废一法。
“事存函盖合,理应箭锋拄。”事存在于理体中,如同函盖一样的密合,有事就有理;理如同一竿接一竿疾飞而来的箭,没有一件事不被它所贯串!理遍在万物,好比箭穿靶心,一以贯之。“承言须会宗,勿自立规矩。”石头告诫弟子,以后各自开山立派时,切不要失却本宗,秉承祖师言教,必须理会其宗风,不得自立规矩以坏祖师家法。
“触目不见道,运足焉知路。进步非远近,迷隔山河固。谨白参玄人,光阴莫虚度。”从理事圆融、“回互不回互”的立场出发,一切皆是真如理体的变现。因此大修行人彻悟第一义时,就会触目皆是菩提,就能进步悟道,就能顿悟真如;如果执迷于事理之别,不明“回互不回互”之理,则与道相隔,就像山河阻隔的坚固了。大道无南北、内外、心物、理事、顿渐之别,因此要抓紧有限的光阴努力修行,以免枉坐竹榻蒲团,虚度时日。
根据《参同契》的思想,理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一切事物又在理的统摄下各各呈现出差别。因此在把握事物的本体时,不能昧失其现象界的差别;在认识现象界的差别时,又不能昧失渗透于一切现象界中的“理”。不明白“不回互” 的道理,就会混淆事理;不明白“回互”的道理,就会孤立片面。事事圆融,回互而又不回互,这才是完整的体用关系和理事关系,是真正的“石头路滑”之处。只有明白了事理之间相互依存又相互区别的道理,才能作到理事会通,圆融无碍。这成为曹洞宗正偏回互说的理论基石。
曹洞宗禅学思想的另一重要理论依据是《宝镜三昧》。洞山良价在云岩昙晟处亲印宝镜三昧,并把它传授给曹山本寂。《宝镜三昧》文辞简练,却奥义无穷,将洞山一脉的修持精华,悉数包容其中:
如是之法,佛祖密付。汝今得之,善宜保护。银碗盛雪,明月藏鹭。类之弗齐,混则知处。意不在言,来机亦赴。动成窠臼,差落顾伫。背触皆非,如大火聚。但形文彩,即属染污。夜半正明,天晓不露。为物作则,用拔诸苦。虽非有为,不是无语。如临宝镜,形影相睹。汝不是渠,渠正是汝。如世婴儿,五相完具。不来不去,不起不住。婆婆和和,有句无句。终不得物,语未正故。重离六爻,偏正回互。叠而为三,变尽成五。如荎草味,如金刚杵。正中妙挟,敲唱双举。通宗通途,挟带挟路。错然则吉,不可犯忤。天真而妙,不属迷悟。因缘时节,寂然昭著。细入无间,大绝方所。毫忽之差,不应律吕。今有顿渐,缘立宗趣。宗趣分矣,即是规矩。宗通极趣,真常流注。外寂中摇,系驹伏鼠。先圣悲之,为法檀度。随其颠倒,以缁为素。颠倒想灭,肯心自许。要合古辙,请观前古。佛道垂成,十劫观树。如虎之缺,如马之馵。以有下劣,宝几珍御。以有惊异,狸奴白牯。羿以巧力,射中百步。箭锋相值,巧力何预?木人方歌,石人起舞。非情识到,宁容思虑。臣奉于君,子顺于父。不顺非孝,不奉非辅。潜行密用,如愚如鲁。但能相续,名主中主。《传灯》卷30希迁《参同契》
《参同契》已标“回互”之说,《宝镜三昧》则倡“明暗交参”之义:“夜半正明,天晓不露。”夜半正明,是暗中有明;天晓不露,是明中有暗。所谓 “明”,指形形色色的大千世界,色界;所谓“暗”,指无形无迹无色声香味的本体界,即空界。明暗交参,谓本体界与现象界交互参合在一起,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由明暗交参的观念,同样发展出“正偏回互”之说。《宝镜三昧》喻之为:“银碗盛雪,明月藏鹭。类之弗齐,混则知处。”“混”即平等,“处”即差别。银碗里面盛着白雪,明月之中潜藏白鹭。现象界包容在本体里面,不可分割。但是,本体与现象又不相同,前者是正是主,后者是偏是末。因此,必须 “臣奉于君,子顺于父。不顺非孝,不奉非辅”。曹洞宗的正偏回互、五位功勋皆滥觞于此。《宝镜三昧》以形影喻体用,“如临宝镜,形影相睹。汝不是渠,渠正是汝”,对洞山的开悟也有间接的启发:
师临行又问云岩:“和尚百年后,忽有人问:‘还邈得师真否’,如何只对?” 岩曰:“但向伊道:‘只这是!’”师良久,岩曰:“价阇黎承当个事,大须审细。”后因过水睹影,大悟前旨。因有偈曰:“切忌从他觅,迢迢与我疏。我今独自往,处处得逢渠。渠今正是我,我今不是渠。应须与么会,方始契如如。” 《洞山悟本录》
洞山过水睹影,深切地感悟到了云岩悉心传授给他的体用、理事的奥秘,因而得以彻悟。此外,《宝镜三昧》提出了“背触皆非,如大火聚。但形文彩,即属染污”的不触犯原则,指出对本体肯定否定都不行,般若如同烈火,近傍不得。只要形于语言文字,就是染污了它。《宝镜三昧》还描摹出“木人方歌,石人起舞。非情识到,宁容思虑”迥超知性理解的禅定直觉境,这对曹洞宗遵守不触犯原则、大量运用禅定直觉意象,亦有滥觞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