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是莲花》缘起
心是莲花是由居士自发组织建立的一个佛学平台。
《莲心论坛》交流
论坛事务区》 《莲心佛音区
莲心研修区》 《莲心红尘区
佛教人物
高僧|法师 大德|居士
信仰
菩萨信仰 诸佛信仰
您所在的当前位置:主页 >> 佛教文学 >> 文学综论 >>

梁启超《佛教心理学浅测》原文

分享到:

    网站编发按:本文原名《佛教心理学浅测——从学理上解释五蕴皆空》,是近代国家大家梁启超于1922年6月3日在北京“中华心理学会”的演讲,是中国学术界在佛教心理学研究领域的早期开拓性文章,已经列中国心理学史的标志性大事之一。本文对佛教的理解和对五蕴的解说,主要继承了阿毗达磨论书的翔实分析学风,所以不仅当时立得住脚,也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即便放在今天的学术界,也仍然是不可多得的好著作。我们转发这篇89年前的文章,不仅是为了存古,更是怀念中思考真正学者所应具备的学术精神和学风。

   [一九二二年]六月三日为[北京中华]心理学会讲演
            一
  诸君!我对于心理学和佛教都没深造研究,今日拈出这一个题目在此讲演,实在大胆。好在本会是讨论学问机关,虽然见解没有成熟,也不妨提出来作共同讨论的资料。我确信研究佛学,应该从经典中所说的心理学入手,我确信研究心理学,应该以佛教教理为重要研究品。但我先要声明,我不过正在开始研究中,我的工作百分未得一二。我虽自信我的研究途径不错,我不敢说我的研究结果是对。今天讲演,是想把个人很幼稚的意见来请教诸君和海内佛学大家,所以标题叫做“浅测”。

            二
  倘若有人问佛教经典全藏八千卷。能用一句话包括他吗?我便一点不迟疑答道:“无我、我所。”再省略也可以仅答两个字:“无我。”因为“我”即无,“我所”不消说也无了。怎样才能理会得这“无我”境界呢?我们为措词便利起见,可以说有两条路:一是证,二是学。“证”是纯用直观,摆落言诠,炯然见出“无我”的圆相,若搀入丝毫理智作用,便不对了。“学”是从学理上说明“我”之所以无,用理智去破除不正当的理智。学佛的最后成就,自然在“证”,所以“有学”这个名词,在佛门中专指未得上乘果的人而言,但佛教并不排斥学,若果排斥学,那么,何必说法呢?我们从“证”的方面看,佛教自然是超科学的,若从“学”的方面看,用科学方法研究佛理,并无过咎。
  佛家说的叫做“法”。倘若有人问我:“法”是什么?我便一点不迟疑答道:“就是心理学。”不信,试看小乘俱舍家说的七十五法,大乘瑜伽说的百法,除却说明心理现象外,更有何话?试看所谓五蕴,所谓十二因缘,所谓十二处、十八界,所谓八识,哪一门子不是心理学?又如四圣谛、八正道等种种法门所说修养工夫,也不外根据心理学士上正当见解,把意识结习层层剥落。严格的说,现代欧美所谓心理学和佛教所讲心识之相范围广狭既不同,剖析精粗迹迥别,当然不能混为一谈。但就学问大概的分类说,说“心识之相”的学问认为心理,并无过咎。至过最高的“证”,原是超心理学的,那是学问范围以外的事,又当别论了。
  
                 三
  佛教为什么如此注重心理学呢?因为把心理状态研究很真确,便可以证明“无我”的道理。因为一般人所谓我,不过把“意识相结集起的统一状态”认为实体,跟着妄执这实体便是“我”。然而按诸事实,确非如此,状态是变迁无常的东西,如何能认为有体?《唯识颂》说:
  “由假说我法,有种种相转,彼依识所变。”
  意思说是“因为说话方便起见,假立‘我’和‘法’的名称,于是在这假名里头有种种流转状态之可言,其实在这假名和他所属的状态,不过依凭‘识’那样东西变现出来”。简单说,除“识”之外,无“我”体,然而“识”也不过一状态,几千卷佛典所发明的,不外此理。
  我们为研究便利起见,先将“五蕴皆空”的道理研究清楚,其余便可迎刃而解。
  五蕴或译五阴,或译五聚。“蕴”是什么意思呢?《大乘五蕴论》说:
  “以积聚义说名为蕴,世相续,品类趣外差别,色等总略摄故。”
  什么是“世相续”?谓时间的随生随灭,继续不断。什么是“品类趣处差别”?谓把意识的表象分类。佛家以为,从心理过程上观察,有种种观念在时间上相续继起,而且内容像很复杂,很混乱,但可以用论理的方法分为五类,每类都是状态和状态联构而成,一聚一聚的,所以叫做聚,又叫做蕴。
  五蕴是色、受、想、行、识,佛家以为心理的表象,这五种包括无遗。这五种的详细解释,很重费些话,今为讲演便利起见,姑用现代普通语先略示他的概念。  
  色――有客观性的事物
  受――感觉
  想――记忆
  行――作意及行为
  识――心理活动之统一状态
  我这种训释是很粗糙的,不见得便和五蕴内容吻合,详细剖析,当待下文。但依此观念,用西洋哲学家用语对照,可以勉强说,前一蕴是物,物四蕴是心。《大毗婆沙论》(卷十五)说:
  “总立二分,谓色、非色。色即是色蕴,非色即是受等四蕴”。……色法粗显,即说为色。非色微隐,由名显故,说之为名。
  色蕴是客观性较强的现象,有实形可指或实象可拟,故属于西洋哲学家所谓物的方面。受等四蕴,都是内界心理活动现象,像是离外缘而独立,专靠名词来表他性质――例如什么是“记忆”,没有法子把他的形或象呈献出来,不过我们认识“记忆”这个名词所含的意义,便也认识“记忆”的性质。这类心理现象“微隐而由名显”,佛家把他和色对待,叫做非色,亦叫做名,即是西洋哲家所谓心的方面。所这种分析,则是色蕴与后蕴后对峙,其类系略。
  五蕴还有第二种分类法。佛家因为要破除“我”和“我所”,所以说五蕴。说五蕴何以能破除我、我所?因为常人所认为我、我所者,不出五蕴之外。《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说:
  “问:何因蕴唯有五?答:为显五种我事故。谓为显身具我事(色)、受有我事(受)、言说我事(想)、造作一切法非法我事(行)、彼所依止我自体事(识),于此五中,前四是我所事,第五即我相事。……所以者何?世间有情多于识蕴计执为我,余蕴计执我所。”
  这段话怎么讲呢?据一般人的见地,眼、耳、鼻、舌是我的,色、声、香、味是我接触的,自然色是我所有的色,乃至我感觉故受是我所有,我记忆故想是我所有,我作意或行为故行是我所有。
  这四种虽然或属物现象或属心理现象,但都是由我观察他,认识他,所以都说是我所。然则能观察,能认识的我是什么呢?一般人以为“心理活动统一之状态”的识即是我,笛卡儿所谓“我思故我存”就是这种见解。依这样分析,则是识蕴与前四蕴对峙,其类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