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佛教心理学浅测》原文(3)
时间:2009-10-19 10:11来源:佛教心理学网作者:梁启超 点击:
“云何受蕴?谓于境界取种种相。”
“云何受蕴?谓除受、想,诸余心法及心不相应行。”
《杂集论》(卷一)说:
“问:受蕴何相?答:领纳是受想。谓由受故,领纳种种业所得异熟。……”
“问:想蕴何相?答:构了是想相。由此想故,构画种种诸法像类,随听见闻觉知之义,起诸言说。……”
“问:行蕴何相?答:造作相是行相。由此行故,令心造作,谓于善恶无记品中驱役心做,又于种种苦乐等位驱役心故。”
《辨中边论》(卷上)说:
“于尘受者,谓领尘苦等,说名受阴。”
“分别者,谓选择尘差别,是名想阴。”
“引行者,能令心舍此取彼,谓欲思惟作意等,名为行阴。”
“受”训领纳,即是感觉,一种现象到跟前,我感受他或觉苦或觉乐,或觉不苦不乐。
“想”于境界取种种相。《阿毗昙杂心论》说:“想蕴于境界能取像貌。”《墨子?经上》篇说:“知者以其知过物而行貌之。”即是此义。我们遇见一种现象,像用照相镜的一般把他影照过来,形成所谓记忆,做“诸言说”的资粮,便是想。
“行”是造作,除受、想两项外,其余一切心理活动都归入这一蕴中。他的特色,在“能令心趣此舍彼。”今欲明行蕴的内容,不能不将佛家所谓五位诸法先说一说。
佛家将一切法分为五位:一色法、二心王法、三心所法、四不相应行法、五无为法。五法的分类是各家所同的,位次先后及每位的数目,各有出入。例如俱舍家只讲七十五法,唯识家讲百法。五倍中除无为法靠证不靠学外,其余四位,统名有为法,都属心理学范围。色法,指有客观性的事物之相。心王法,指心意识的本相。心所法,举全文应云“心所有法”,亦名“心数法”,西洋学者所说心理现象正属此类,名目如受、想、触、欲念、作意、贪、?、痴、信、勤、惭、愧等类皆是。不相应法举文应云“心不相应行法”,心不相应行怎么讲?《五蕴论》谓:“依色、心、心法分位,但假建立,不可施设。”用现在话讲,可以说是,不能归入色法、心法、心所法三类的叫做不相应法。名目如是、非得、生、老等类,如名、句、文等类。今将诸法分配五蕴列一表(左表[见下页],依小乘家《俱舍论》的法数制出,其大乘家《五蕴论》、《瑜伽师地论》等所讲百法,有些出入,但心所法不及相应法分配受、想、行、识三蕴大致相同。
看这表可以见出行蕴内容如何复杂了,大抵佛家对于心理分析,异常努力,愈析愈精。释迦牟尼时代,虽仅分受、想、行三大聚。“行”的方面,已经错杂举出许多属性,后来学者将这些话整理一番,又加以剖析增补,大类中分小类,小类中又分小类,遂把“行相”研究得如此绵密。我的学力还够不上解释他,而且时间亦不许,姑说到此处为止。但我敢说一句话,他们的分析是极科学的,若就心理构造机能那方面说,他们所研究自然比不上西洋人;若论内省的观察之深刻,论理上施设之精密,恐怕现代西洋心理学大家还要让几步哩。
六
3.识蕴
“识”是最难了解的东西,若了解和这个,全盘佛法也都了解了,我万不敢说我已经不解,不过依据所读过的经典热心研究罢了。有说错的,盼望诸君切实指教。
“识”是什么了?《五蕴论》说:
“云何识蕴?谓于所缘境了别为性,亦名心意。由采集故,意所摄故。”
《杂集论》(卷一)说:
“问:识蕴何相?答:了别相是识相。由此识故,了别色、声、香、味、角、法等种种境界。”
我们试下个最简明的解释,“识就是能认识的自体相”。前表所列色法、心所法、不相应法,乃至无为法,都是所认识的,识即心法,亦称心王法,是能认识的。
初期佛教,但说六识,后来分析愈加精密,才说有第七的末那识和第八的阿赖耶识。今且先讲六识。
六识是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就中眼、耳、鼻、舌、身识亦名前五识,意识亦名第六识,合达六种,亦名前六识。前六识的通性如何呢?《顺正理论》(卷三)说:
“识谓了别者,是唯总取境界取义,各各总取彼境相,各各了别。谓彼眼识虽有色等(按:此色字节色、声、香、味之色,非色蕴之色),多境现前,然唯取色,不取声等,唯取青等,……如彼眼识惟取总相,如是余识,随应当知。”
读这段话,可以懂“了别”两字意义,了是了解,别是分别。许多现象在前,眼识唯认识颜色,不管声、香、味等;许多颜色在前,眼识当其认识青色时,不管黄、赤、白等。认识颜色是了解,把颜色提出来,不与声、香、味等相混是分别,认识青色是了解,把青色提出来,不与典、赤、白等相混是分别。所以说识的功能在了别。眼识如此,耳、鼻、舌、身识同为前五识,可以类推。
第六的意识要稍加说明。前五识以可见有对的色为对象,意识以不可见有对及不可见的无对的色为对象。例如释迦牟尼是何样的人格,极乐世界何样的内容,这不是眼看得见,手摸得着的,便属于第六意识的范围。
识是怎么发生呢?佛典有一句最通行的话:
“眼色为缘,生于眼识。”
这句话几乎无论那部经典都有,真算得佛家基本的理论,意思说是“眼睛与外界的颜色相缘,才能发生所谓眼误者。”省略说,便是“根尘生识”(眼、耳、鼻、舌、身、意名六根,色、声、香、味、触、法名六尘)。这句话怎么讲呢?《顺正理论》(卷十)说:
“眼、色、识三俱起时,眼不待二,色亦如是,识生必托所依所缘故眼识生,故眼识生要待余二。……然彼所依复有二种:一是和合所依,谓识。二是相离所依,谓眼。或识是彼亲密所依,眼根是彼系属所依,所缘即是彼所取境,故彼生时必待三法,眼及色为缘生于眼识者,谓眼与色和合为缘生于眼识。……”
说眼根,我们或者可以想象他独立存在。说色尘,我们或者可以相象他独立存在。至于能别颜色的眼识,一定要面上的眼睛和外界的颜色起了交涉时才能发生,但了别颜色的并不是面上眼睛,乃是眼睛的识。比如瞎子,或睡觉的人,或初死的人眼睛虽然如故,却不了别颜色,因为他没有了眼识,耳、鼻、舌、身识可以类推,所以说“识从三和合生”。前五识的性质大略如是。
意识是什么?用现在的话讲,可以说,意识是心理活动的统一态。一方面“无对色”专靠意识了别他,是意识特别的任务。一方面,前五识所了别的“有对色”也靠意识来整理他、保持他,是意识总揽的任务。初期佛法,仅提纲领,所以泛言意识,后来把意识内容愈剖析愈精细。《成实论》(卷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