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宗传承及其发展
时间:2008-06-21 19:34来源:中国佛教文化网作者:佚名 点击:
一、律教的传入
(一)传戒之始
据《后汉书》记载,东汉明帝永平年间(公元五九至七五年),由于明帝夜梦金人,于是派遣使者秦景、张骞等十二人西行求法,礼请中印度僧侣摄摩腾、竺法兰赍持佛经来到中国洛阳,译出《四十二章经》,并兴建中国最初的佛教寺院||白马寺,佛教由此初传我国。此后至曹魏嘉平元年(公元二四九年),期间一百八十余年,虽有经藏的传译,独缺律典。这时期的僧侣只有剃发染衣,以别于俗人,并没有受戒的仪式。
曹魏黄初三年(公元二二二年),中印度僧侣昙摩迦罗(此云法时)尊者来到洛阳,得知我国缺少律法的传承,遂发愿弘扬律法。嘉平二年(公元二五○年),昙摩迦罗译出《僧祇戒心》一卷,并敦请十位梵僧建立羯磨法,举行传戒大典,开十大僧传戒的先河,为我国传授戒法之始,昙摩迦罗尊者因此而成为我国四分律宗的开祖。
(二)四律五论的译出
自从佛教传入而至曹魏年间,历经一百余年的历史,只有《僧祇戒心》戒本,其余律典尚未传译,律教无以弘扬。直到姚秦弘始六年(公元四○四年),弗若多罗译出《十诵律》之后,中国才有律部的弘传。此后律典相继译出,其中较为重要的是“四律五论”。
四律:
《十诵律》:姚秦弘始年间,罽宾沙门弗若多罗三藏法师来到长安,于弘始六年诵出萨婆多部(一切有部)的《十诵律》,并与鸠摩罗什共译于长安逍遥园,事半未就,得昙摩流支及卑摩罗叉接续,经三次译成。共六十一卷。此为我国第一部广律,六朝时盛于南方。
《四分律》:弘始十二年,罽宾沙门佛陀耶舍与竺佛念等,召集五百大德比丘,分五次译出,共六十卷。本律属昙无德部(法密部)广律,直至隋朝乃有人弘扬,至唐初而大盛。此为我国所译各种律本中,流传最广、影响最大者。
《摩诃僧祇律》:又称《僧祇律》。东晋安帝义熙十四年(公元四一八年),法显大师与天竺佛驮跋陀罗尊者于道场寺共同译出,计四十卷。本律属大众部广律,六朝时北方稍有弘扬。
《五分律》:刘宋景平元年(公元四二三年),罽宾佛陀什与于阗沙门智胜共译弥沙塞部的《五分律》,凡三十卷。本律罕有人弘扬。
印度所传五部律中,四律先后传译我国,唯独缺少迦叶遗部的律本,始终没有译就,直到东魏武定元年(公元五四三年),才有《解脱戒经》的译出。当时诸部律译出后,各自盛行一时。其中得以光大并流布传承于后代者,只有《四分律》一支。
五论:
《毗尼母论》:此论属“萨婆多部”,译成八卷,译者不详。
《摩得勒伽论》:本论解释萨婆多部律,刘宋时天竺沙门僧伽跋摩译成十卷。
《善见论》:本论解释《四分律》,萧齐时僧伽跋陀罗译成十八卷。
《萨婆多论》:本论解释《十诵律》,译成九卷,译者不详。
《明了论》:依正量部律法所作,天竺沙门佛陀多罗着,陈朝真谛译成一卷。
(解释律典的论着不只五部,我国仅传此五部。)
二、律宗的流传及分流
(一)四分律的弘扬
“四律”译出之后,虽然受到相当程度的研究,但是普遍以弘扬《十诵律》为主,一直到北魏孝文帝年间(公元四七一|四九九年),《四分律》才渐渐受到重视,推行于北方。在关中原来盛行《僧祇律》,自洪遵律师入关大倡《四分律》后,《僧祇律》逐渐式微,《四分律》遂一枝独秀的弘扬开来,至唐朝时达到鼎盛。
北魏孝文帝时期,五台山北寺的法聪律师,原习《僧祇律》,因发现戒体、戒行的矛盾,转而专研《四分律》,其后极力弘扬《四分律》戒相。然而仅限于口授,未有文字著作流传。延兴年间(公元四九四年),法聪律师口授《四分律》纲要,从此而有“受随相契戒律”的研究。由门下弟子云中道覆律师记录后,完成《四分律疏》六卷,此疏后来被道宣律师评为:“但是科文,至提举宏宗,无闻于世。”意为只有提纲的科文,并非足以宏宗的疏释。
到了大觉寺慧光律师(公元四六八至五三七年),从学于道覆律师,着手《四分律》的研习弘通,本宗才逐渐盛行。慧光律师为国中僧统,世称“光统律师”,着有《羯磨戒本》的删定本、《四分律疏》四卷,即著名的《光统略疏》,由此奠定律宗基础,并开启《四分律》疏释之风。该疏与后来智首律师的《广疏》二十卷、法砺律师的《中疏》十卷,并称为律宗的“三要疏”。
慧光律师的弟子道云,戒行严洁,为同参的模范,着《四分律疏》九卷。河北道洪受法于道云,作有《四分律钞》。道洪律师门下有弘福寺智首、慧进、慧休、道杰等。其中智首律师(公元五六七至六三五年),宣讲道云律师的《律疏》,集成《四分律广疏》二十一卷,又称《大疏》。智首律师慨叹当时五部律互相混杂,因此研核古今,分判诸部,写成《五部区分钞》二十一卷,为初唐专宗《四分律》之大家,唐代的律学者大都受其影响。南山道宣律师随其受学十年之久,继承遗范,广事著述,以大乘教义解释《四分律》,大兴此宗,为《四分律》之集大成者。与道宣同门的道世律师,着有《四分毘尼讨要》,奉持其学说者,称为“要家”;相对于此,奉持道宣《四分律行事钞》者,则称为“钞家”。道宣久居终南山,大弘律宗,因而有“南山律宗”之称。宋代大智律师中兴律宗之后,将历代留下有著作思想贡献的祖师列出九位:
1、法正尊者(梵名昙无德尊者):《四分律》主。
2、法时尊者(昙摩迦罗尊者):中国律宗初祖。
3、法聪律师:中国律宗二祖。
4、道覆律师:作疏问答立义。
5、慧光律师:作《四分律疏》四卷。
6、道云律师:作《四分律疏》九卷。
7、道洪律师:作《四分律钞》。
8、智首律师:作《广疏》二十卷。
9、道宣律师:作《四分律行事钞》等五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