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学与修始终处在一个不断变化和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学”是为了更好地“修”,“修”是为了更高地“学”,理论上去了,实践的能力也增加了,因为理论指导实践,掌握了更好的思想利器,才能更好地修行。同样,实践能力增强了,对“学”的理解自然会又上一个层次,因为理论来自于实践,修行者的认识水平势必也提高了。佛陀经常教育人们要懂得迷与悟只在刹那之间,这就是说。人的知识始终在不断地扩展、充实,认识的理论水平也在不断地总结和提高,实践的能力也在不断地增强,学和修始终是随着人的认识水平和实践能力而不断深化与发展的,并不是停留在某一个水平或层次上的“修”验证了“学”的知识,反过来“学”提高了“修”的能力,两者之间应该呈现出正比的关系,是良性地互动,所以,“修”的越好,“学”的也越高,换句话说,“学”的越好,“修”的也越强,综观历史上的佛门大德、善知识和当今的佛门高僧,他们之所以能够得到很高的众望,就是因为他们既有很高的修行,又有精深的学问。
再次,学与修之间有一个“度”的把握。所谓的“度”是说的适度,即在学与修两者的关系中,把握适度的关系才是最合理的。由于学与修是始终处在一个动态的过程里,因此不好被人们印证,也不好把握。有学元无修和有修无学都是属于“度”的失衡的具体表现。掌握“度”的原则,应该是取佛教的“中道”认识,既不能偏于修的一极,也不能过于执着学的一端。而且正确地把握两者的适度发展,这是保证学修关系一体化的根本,具体地说,有学元无修的人,要加强修的训练,有修无学的人,要加强学的的学习,双方互补,共同提高。
最后,学与修的关系要根据不同的条件,因人而异,不能一概而论。对社会上的人来讲,学与修关涉到每一个人的自身,但人与人之间又是不一样的,所以怎样来判定,将取决于学习者自身的综合因素。一般说来,文化程度较高,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人,对理论的接受与领悟自然就会快一些,掌握的知识也会更加全面,分析问题的能力和看问题的角度,也会更加自如和更开阔一些,这些对他们在学和修的方面都是有很大帮助的,所以文化与知识是修的自然基础。但是文化程度较低的人也不一定没有学与修,因为佛教讲根机,讲开悟,根机深和悟性好的人也会有很好的学和修,能成正果。例如六祖夏能没有多少文化,但他的悟性好,悟出了佛法的真谛,于是受到弟子和后人的膜拜。总之,对学与修的关系与评判,不能套用一种模式和一个标准,关键是每个人的自己的体会,犹如饮水,冷暖自知,切忌千人一面。但就佛学院的教育而言,学与修应该,而且必须要有一定的标准,依笔者看,在佛学院里,判别“学”,可以有一个座标系与公共标准,因为知识的高低有差距可以明显地看出来,但对修而言,重要别是否做到发心和如法如律的生活,做到了,就有修,否则就无修。
三、学者的学与修 近年来,关于从事佛教研究的学者是否有修的问题,也是一直受到某些人议论的一个热点话题。有人认为,佛教本来是关于人生的学说,教人怎样做人,得到解脱,因此它是一种关于“心性”的学说,需要修习者去认真的体悟,在实践中将境界提升。但是自从佛教被西方学者纳入学术研究范围后,成为了一种纯学术的东西,变得与物理学、文学一样,成为一种专门供人研究的学问。学者将大量的时间花在看资料上,和做人已经没有关系了,佛学研究注重只在“理”字上。佛教的学术化使佛教偏离了正常的轨道。于是“当今不少学者在研究佛法时确有不能解行相应之通病”,学术研究人员轻视信仰,“把佛教当成纯哲学、纯知识来研究,强调所谓研究的客观公正性,没有处理好学佛与佛学研究之间的互动关系。”有人进一步指出,“(此〕问题关键主要看初发心,这是教界与学界佛学研究的分水岭。学术界偏重于知识、理论、思想体系的研究,把研究重点放在佛教名相、历史、考据等方面,把佛学研究本身看成是终极目标。这种研究佛法的目的与古德有本质的区别。古德从未把佛学研究作为终极目标,而是看作一种方便与手段,使之为修证实践服务。换言之,古德们不仅从理论上研究佛法,而且更强调从实践上体证佛法。正因为如此,很多学界的学者研究佛学的通病是能说不能行,对宗教经验更是无能为力。”对这种说法,学界一直没有出来加以说明或澄清,但是由于这种说法关系到学界的研究成果的评判问题,我自己认为,还是有必要加以讨论的。
众所周知,20世纪以后,在中国形成了政、教、学三部分力量,特别是到50年代以后,此三种力量一直成为中国宗教中的一个特有的存在模式,“政”是政府,负责对宗教进行管理与服务的部门,“教”是宗教界,“学”是学术界。这三部分又是同时并行,互不隶属的,他们之间只是一种平等交往和学问上的交叉关系。如果按照宗教界所说的学与修的关系来讲,那么只要是从事与宗教有关的人,都应该有学与修这两种情况,因为宗教需要体验,管理宗教与服务宗教的部门同样也要了解宗教才行,所以不管是研究宗教还是管理宗教与服务宗教的人,除了要学习宗教以外,还必须要有宗教体验。否则就无法体会的宗教界的宗教感情。
宗教作为一种学问,成为一种学术研究的对象,是在19世纪中叶开始的。中国的学术界开始独立于宗教界之外,则是始于20世纪上半叶,但是当时学术界的影响并不是很大,因为这时从事佛学研究的主要是一些学者的个人兴趣使然。真正有影响的还是一批以居士身分出面来研究佛教的群体,如著名的支那内学院的居士学者。宗教有四要素,信仰是四要素之一,居上是信仰者,是佛教四众之一,也是佛教的护法,他们有学有修,因此对他们来讲,似乎不存在一个“修”的问题,他们所从事的“学”,虽然是一种学术,但这是为了弘扬佛教而作出的另一种努力。用佛教的话说,是属于“文字般若”,以文字来布施。50年代以后,受意识形态的影响和国家培养人才的需要,从事佛教研究的人则更多的是来自于受过专业训练的教外人士,这些人没有宗教信仰,确实是将佛教作为一种纯学术来看待,而且自认为其研究成果是“客观公正”的。学术界里经常在说“进得去,出得来”,其意思是说,研究佛教既要深入其里了解它的内部情况,同时也要跳出来,站在圈外来客观性地看待佛教。此犹如“当事者述迷,旁观者清”。现在为止,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的研究,确实已经取得了很多成果,影响也越来越大,但是一些佛教界人士并不这样认同,他们认为,没有体验,就不能把握住宗教的内涵,正如太虑大师所指出:“吾以之哀日本人、两西洋人治佛学者,丧本逐末,背内合外,愈趋愈远,愈说愈枝,愈走愈歧,愈钻愈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