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办好佛学院,仍然是要坚持“内外圆融”,不过,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哲学、宗教学等学科,较诸半个世纪以前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应该能及时地反映在当前的佛教教育里。知识体系的丰富和发展,同时也会引起佛教研究视角的变化和更新,促使佛教研究和其他学术领域的联合,促进中国和欧美、日本佛教研究的交流。
在讲完学科设置的两条原则之后,我们最后还要讲一条“修学相应”的原则,就是要把学术研究与信仰主义相结合,实现佛教所谓的“转识成智”。这条原则要求每位学员,要有宗教家的气度和悲愿,去关怀社会,真正做到“庄严国土,利乐有情”。这其实应当是佛教教育的根本目的。
因此,归纳起来,佛教教育的学科设置应当遵循“大小兼容、八宗并包、内外圆融、修学相应”的原则。
二、佛教教育的学制管理
近现代全国各地的佛学院、僧学堂,不在少数,但是规模普遍较小,而且除支那内学院外,持续时间普遍不长。现在,各地佛学院也不算少,如何能让历史不再重演呢?我个人认为,佛教教育的学制管理是关键。
近现代的佛学院普遍设有大学部和研究部,甚至还有小学部、中学部、大学预科。但是,这种学制最终没有坚持下来。究其原因,是师资、生源等方面出了大问题,当前的佛学院同样也存在这个大问题。如何解决呢?那就是要模仿大学教育,在佛学院里推行学分制。学分制的前提,是各个佛学院的学分具备同等的知识水准,否则就无法保证教学质量。这就要求成立全国性的“佛教教育委员会”,在学科设置、教材、教务管理、学员资格等方面起到监督和管理的功能。现阶段可以由各大寺院先行试验,采取相对统一的教学模式,编写必要的佛学院教材。
在近现代佛教史上,晚清时期各地曾经有过“僧教育会”。1907年,释觉先以办僧教育必须联络各寺院和社会各界为由,在北京发起创设了僧教育会。之后,敬安、谛闲、月霞、栖云等人亦纷纷建立僧教育会。这些僧教育会成了近代佛教组织的雏型之一,成为后来成立的中华佛教总会的基础。当时的僧教育会,其主要功能是联合僧众的力量,维护佛教界的整体利益,自身的教育功能反而并不明显。星移斗转,中国佛教协会现在是受政府保护的合法的全国性佛教组织,从理论上说,佛协已经具备了筹建“全国佛教教育委员会”的可能性。
如果有了类似的“佛教教育委员会”,规范全国各地的佛学院,监督它们的学制管理,那么就有可能在佛学院推行“学分制”。这种学分制,其实可以与传统的“游方”参学结合起来,佛学院之间互派学员交流学习,既可以解决当前各地佛学院师资紧张的局面,又可以开扩学员的知识面,提高佛教教育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