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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学纲要(选录)五(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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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小乘经律论中,无不主张戒酒,同时还流传著这样的故事:在迦叶波佛时,有一个五戒信士,一向持戒清净,有一天从外回家,口渴非常,见有一碗水色的酒,放在桌上,他以为是水,一口喝下了肚,谁知酒性发作时,他便连续地犯戒了——见到邻家的鸡,走进他的屋,他便偷了杀了煮熟了吃了;邻居的太太不见了鸡,便来问他,他见邻居太太美得很,竟予强奸了;事后把他扭上公堂,他又支吾其词,不肯招认。他由於误喝一碗酒,连续犯了五条戒,酒的罪恶,可谓大矣!
  另有佛陀时代,有一位名叫莎伽陀的阿罗汉,他的神力,能够降伏毒龙,后於乞食时误受信徒以水色之酒供养,喝下肚去,竟在归途中醉倒了。佛陀见了,便问弟子们说:“莎伽陀先能降伏毒龙,现在还能折伏一只癞哈蟆否?”
  什么叫做酒?《四分律》中说:“酒者,木酒(果汁酒)、粳米酒、余米酒、大麦酒、茗有余酒法作酒者是。”(大正二二·六七二上)
  如何算是犯饮酒戒?《四分律》中说:“酒色、酒香、酒味,不应饮;或有酒,非酒色、酒香、酒味,不应饮;”(大正二二·六七二中)《十诵律》中说:饮酢酒、甜酒、若麦丰、若糟、一切能醉人者,咽咽波逸提。“若但作酒色,应酒香无酒味,不能醉人,饮者不犯。”(大正二三·一二一中)《律摄》中说:“酒变成醋,饮不醉人。”(大正二四·六○二中)无犯。但是《四分律》中说:“以酒为药,若以酒涂疮,一切无犯。”(大正二二·六七二中)然此必须是医生的处方,不得自作主张,假名以酒为药。而享饮酒之乐。否则便是咽咽犯可悔罪。(波逸提,译为“堕罪。”)
  饮酒的罪报很可怕,《四分律》中说有十过,第十过是“身坏命终,堕三恶道。”(大正二二·六七二上)另有三十六失(《四分律》及《分别善恶报应经》),可知酒是饮不得的。
  不过,必须具足三个条件,始成可悔罪。
  一、是酒——能醉人的饮料。
  二、酒想——明知是能醉人的饮料。
  三、入口——不得一滴沾唇,入口则一咽,犯一可悔罪。
  从五戒的持犯上说,饮酒一戒是最容易持的,但要永不犯饮酒戒,须到四果阿罗汉的圣位,才可办到。


  第八节 五戒配三业十善
  五戒的内容,讲到这里,大致已经略备。另有通常都将五戒十善分别解释,故亦有将十善称为十戒的,但在佛戒之中,并未把十善列为戒品。如说受十戒,一定是指的沙弥十戒,沙弥十戒的内容与十善是不尽相同的。实则十善可以包含在五戒之中的,所以五戒十善,通常是被连在一起的。修五戒十善,同得人天果报,十善实即五戒的分化,离开五戒,并不别有十善,这在经典中,有著很多的根据。
  十善的内容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行(亦称邪淫,但此邪行之中,包括一切五欲之境的放逸之处,皆属邪行)、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离贪欲、离嗔恚、离邪见。以类别而言十善分属身、语、意的三业,故亦称为十善业;持修十善之行,乃为生於善道之行,所以谓之十善业道。
  前面讲妄语戒时,标明妄语一戒含摄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的三善,可知五戒实即概括了十善的身语二业的七支善戒。至於意业所属的离贪欲、嗔恚、邪见三支,如果不假身语二业的表现,便不成其为善恶的造作。事实上,意业的三支,乃是分由身语七支所摄受,意业支配身语二业,身语二业表现意业,意业不能不假身语二业而有所造作;身语二业,若无意业为其造作恶业的主宰,所造恶业,亦不会成为重罪,甚至根本无罪。所以,若谈五戒,即以具足十善,若成十善的反面而为十恶,便是五戒的反面而为五不戒。
  五戒配十善的情形,大致可以用两表说明:
  ………
  上表需要稍加说明:
  表中的饮酒戒,配合贪、嗔、邪见的三意业,似颇牵强,实则不然。依佛法说,酒有事酒与理酒之分。普通饮酒是有物质形态的事酒;因为酒的性质能够使人昏沉糊涂而失去理智,所以凡为贪嗔愚痴的心理现象,亦皆称为饮酒,那便是饮的无明烦恼的理酒,这要等到成佛之后,才能永不复饮。故此贪、嗔、邪见的三种意业,配为饮酒一戒,并没有错。
  上表以三种意业配合五戒,虽有十善之质,却非十善的形态;因为十善的支目中并无饮酒戒。但以三种意业,配合五戒的行为造作,乃是绝对正确的。试述如下:
  一、杀生有三种:(一)贪欲而杀:为贪肉食的美味,为贪因杀生贩卖而得的利润,为贪因杀生而得的代价或报酬。(二)嗔恚而杀:为报仇泄愤,为恼羞成怒,为去除障碍。(三)邪见而杀:为求福报,为求功德,为祈平安,为祷丰收。比如祭神祀鬼的屠杀畜类,甚有野蛮民族以猎取人头,作为谢神的祭品者。此类杀业,皆属邪恶知见之所促成,故称邪见杀。
  二、偷盗有三种:(一)贪欲偷盗:见利忘义,为求发财,为求享乐,为求生活得好些,为求贪心的满足。(二)嗔恚偷盗:嫉妒他人的财富,不满他人发财,或为报复他人,而使他人遭受财物的损失,或为受了刺激,因而迁怒他人,致使偷盗以及损毁他人的财物。(三)邪见偷盗:为求平安,为求愿望的达成,比如我的乡间,新婚的妇女或是久婚不孕的妇女,喜欢到寺院中偷窃出家人的鞋子以及佛前的庄严供具,拿回家去,压在枕头下面睡觉,她们以为如此做法,便会生儿子了,此可算是邪见偷盗的一种。
  三、邪淫有三种:(一)贪欲邪淫:为贪淫欲的享受,不论和奸、诱奸或强奸,乃至淫业的买卖,但为贪图淫乐而与夫妇之外的男女发生超友谊的关系者,皆是贪欲邪淫。(二)嗔恚邪淫:为了怨仇而奸淫他人的母女姐妹与妻妾。记得在抗日战争期间,凡少数日军下乡,往往被中国游击队“吃”了,埋了,日军察觉之后,便大肆下乡扫荡,见到房子就烧,见到男人就杀,见到女人,统予强奸或轮奸,奸淫之后,就是一刺刀!这就是嗔恚邪淫的一种了。(三)邪见邪淫:为求功德,为求福报,为求子息,为求长生,乃至为求解脱而行邪淫者。古时有许多迷信的低级宗教,比如中国的道教,有“房中术”的说法,认为采阴可以补阳,采阳可以补阴,男女交媾是长生不老的修炼法门。印度教中也有类似的邪见,以为可在男女的淫乐之中解脱,说什么“性命双修”啦,“身心双修”啦!还有一种邪见,一些婚久不孕的男女,有借胎借种的行为。其实,想从纵欲的方法中得到长生、禅定、解脱、功德、福报,乃至子息者,那是绝对荒唐的事。
  四、妄语有三种:(一)贪欲妄语:为贪名闻利养,为贪酒色势力等。(二)嗔恚妄语:为使怨家受骗,为使一切恼乱於已及障碍於己的人与非人乃至畜生,受到损害,故作妄语者;因嗔而恶口与两舌者,最为普遍。(三)邪见妄语:以为说谎可以避难,骂人可以消灾。比如中国乡下人感冒之后,有用纸条写著:“出卖重伤风,一念就成功”的字样,贴在路旁的树上或墙上,那就是邪见妄语的一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