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莲华经玄义》管窥(5)
时间:2008-07-18 22:08来源:《闽南佛学》,[北京]宗教文化出作者:沈海燕 点击:
1.3 对“莲华”的解释
在对“妙”字作了大量的描绘后,智顗接着对“莲华”进行了诠释。 在智顗看来,莲华即是妙法本身,也是妙法的象征。莲华之所以被用来作为经名的一部分,是因为:“权实难显,借喻莲华,譬于妙法。” 因为权、实之真理本身不可思议,所以就必须借助莲华来代表妙法。智顗主要将莲华用来譬喻本、迹二门,以及迹中十妙和本中十妙。唯有莲华才能譬喻诸法,因为其本身就是诸法的象征:“唯此莲华,华果具,多可譬。因含万行,果圆万德,故以为譬。” 智顗所赋予莲华的象征意义使其对《法华经》的迹、本二门的诠释体系之合法性和权威性得以建立。
1.4 对“经”字的诠释
最后,智顗对经题的解释是“经”之一字。 大师将“经”字的含义搜集总结为多重,分为不可翻和可翻两大类。每一种含义皆由教、行、义三者统摄,谓教本、行本、义本。“经”不可翻而含五义:法本、微发、涌泉、绳墨、结鬘。(1)“含法本”者,谓经是佛陀善巧教化、用四悉檀说法的结果。一切本不可说,以四悉檀之因缘则有言说。世界悉檀说是为教本,为人、对治悉檀即为行本,第一义悉檀则是义本。(2)“含微发”之义是说四悉檀说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逐渐引领众生从对教义的粗浅认识逐步深化,最终达到完全的证悟。(3)“含涌泉”是说从四悉檀涌出无量教义,法之源泉不可穷尽。(4)“含绳墨”意为,佛以四悉檀说为准绳,令行者去除邪见,远离非道,行于正道。(5)“含结鬘”是指将组成经的教、行、理三个方面统摄一处,如结花鬘,令不零落,而成一统一的整体。
其二,“经”字可翻亦含五义,包括经、契、法本、线、善语教。每一义皆含教本、行本、义本三义。(1)第一,经翻成“经”。经义联系教的方面,经之织物的纵线与纬之横线相对而言,在这里即指记载于书面之佛经,纵贯整个佛教。在行的方面,经义指欲契入真理的所有实践之行,此行源自心的作用和佛说。在义的方面,经代表真理,因观心的结果和佛说皆是真理的显现。(2)第二,经翻成“契”。此指契缘、契事以及契义。佛说世界悉檀是契缘,为人悉檀是契生善,对治悉檀是契破恶,这三种悉檀是为契事。第一义悉檀直显最高真理,故是契义。(3)第三,经翻成“法本”。与不可翻中的法本义相同。(4)第四,经翻成“线”。此意为线可贯持教、行、义,使这些方面不至于散乱零落。(5)经翻成“善语教”。这是指四悉檀与教(语)、行和义(理)的关系。世界悉檀是善语教,为人、对治悉檀是善行教,第一义悉檀是善理教。针对这两种对“经”字有翻或无翻之不同的见解,大师采取和融有无之中道,谓有和无均无不适,无所乖诤。经之完整的意思乃是有翻五义和无翻五义的结合。
“经”字的进一步阐释则从历法明经及观心明经等方面来进行。历法明经是说,所谓“经”是随众生的悟性不同而有所区别。有的以佛说法之声为经;有的以色为经,即记载佛教之纸墨;或以尘为经,即眼、耳、笔、舌、声、意六尘一一皆可为经。观心明经强调心能摄一切。凡诸多含义,皆可以观心任运释之而无所碍,因为心本身就是经,所谓“遍一切心无不是经。”故单凭一个“经”字,就已经包含了大千世界理与事之无别和无碍。
2.辨体
以上,我们简略地概括了《法华玄义》别释五章中的第一部分“释名”的内容。紧接着的是别释五章的第二部分“辨体”。 “辨体”旨在说明《法华经》之体乃是一实相印。为了给实相一个准确的定义,智者就实相这一概念在世典、外道、小乘中所具有的不同意义作了分析,指出这些实相概念徒有实之名,而无其义。儒家之实只是护国治家。外道以邪智僻解谓实。小乘称厌苦苏息之偏真为实。实相之真正的含义应该是既寂而照。由于寂,便具空相;由于照,便具假相和中道。此实相之体便是即空、即假、即中之三谛圆融,不一不异,即三而一,即一而三。
另外,大师还就实相的种种名称对实相作了进一步说明。他指出,实相之体虽然只有一法,但因其所包含的意义与功用不同,而有诸如妙有、真善妙色、实际、毕竟空、如如、涅槃、虚空佛性、如来藏、中实理心、非有非无中道、第一义谛、微妙寂灭等等异名。此乃是佛随缘而说的结果,但实相之体还是一。依教而言,即有四根:“随此四根,故四门异说。说异故名异,功别故义异。悟理不殊,体终是一。” 这样一解释,就使种种有关不同名称的诤喧显得毫无意义。同时,此实相不仅是《法华经》之体,也是诸经之体,因为它包括了偏真之真,“世间一切治生产业,皆与实相不相违背。”有此实相作体,诸法无论粗妙,皆融而妙。
那么,我们怎么样来把握这一不可言说的实相?智者大师给我们指出了入实相之门,乃是约观、约教而言。观心和教相各有四门,谓空门、有门、亦空亦有门、非空非有门。
3.明宗
别释五章的第三部分是“明宗”。 体与宗密不可分,故智顗在将宗与体区别开来的同时,指出它们之间的一致性。宗与体的关系是“不异而异。约非因非果而论因果,故有宗、体之别耳。” 宗是为了显体,有如梁柱之存在凸显了作为体的屋之空间。而屋空之体则反过来保证了柱梁之宗存在的价值。故智顗强调说:“柱梁是屋之纲维,屋空是粱柱所取。不应以梁柱是屋空,屋空是梁柱。”
4.论用
别释五章的第四部分是“论用”。 用是与宗联系起来考察的。就宗用而言,因果是宗,断伏是果。就用宗而言,慈悲是用宗,断疑生信是用用。权实二智能断疑生信,故为《法华经》之大用。
5.教相
别释五章的第五部分是“教相”。 教相是将佛教判释为顿、渐、秘密三类。此三种教相约教、观两门来解释。教门是为信行人,成闻义;观门为法行人,成慧义。在列举南三北七诸家之说,指出其过失,并引经文证之后,智者大师正式推出其五时八教的判教体系。五时乃约五味而言,五味是半字与满字的结合,如此则权实无所偏废耳。
上述是对《法华玄义》两大部分的内容和结构的简单的概述。无独有偶,智顗也认为《法华经》有两大范畴,谓迹门和本门(法华经二十八品中,前十四品为迹门,后十四品为本门。)。迹门乃近成之垂迹,是久远之佛陀的影现,是本门之佛的教化事业之继续。本门是最初之佛果,乃久成之本地,是迹门之所由来的根本。《法华玄义》的结构与智顗对《法华经》所立的范畴相应,使前者成为智顗圆融哲学完整特性的有机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