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宗教政策之演变(5)
时间:2008-04-11 11:03来源:中国佛教文化网作者:叶小文 点击:
——面对冷战结束后因民族、宗教因素引发的局部冲突与危机,我们主张:信教与不信教者之间,各宗教、各教派之间相互尊重和宽容。
——面对世界多元文化的激荡与融合,我们主张:求同存异,增进了解,加强交流,共同促进人类文明的发展。
世界各国有不同的历史传统、文化背景、社会制度,当然也包括不同的价值观念。宗教方面的情况也各有特点。这是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的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很难用优劣来区分,用是非来判断。世界本身就是丰富多彩的。不同社会制度对宗教信仰自由难免有不同的理解。这就需要提倡“文化自觉,和而不同”(费孝通语)的精神。“文化自觉”指的是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自己的文化有“自知之明”,生活在不同文化中的人对其他的文化能“有容乃大”,从而达到“和而不同”——“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境界。但凡真善美的事物总是相通的,不论它们以宗教的方式存在还是以世俗的方式存在,不论它们以东方的价值观念衡量还是以西方的价值观念衡量。一个心胸狭窄的灵魂,总是把不同视为对立,将差异变成仇敌;而对于一个襟怀博大的精神来说,不同意味着多姿多彩,差异包含着统一与和谐。 (叶小文 中国宗教学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