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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但对迷界的众生来说,则因果昭然若揭,丝毫不爽,如同实有。
道教的承负理论并不把个人的行为与其果报直接挂勾,个人永远是被规定着的一个"承负"者,即个人此世生命的遭际与他个人的行为无关,而全由其祖先的善恶行为传承下来。因此,这一理论要求的不是自己对自己负责,而是祖先对我们负责。而我们力所能及的事,只不通过检正自己的行为而使我们的后代受惠,这种理论,对个体生命来说,是消极的说明,人是绝对地被规定了的存在,他无法改变自己的一生,无论他行善或作恶。尽管《太平经》也讲到"能行大功万万倍之,先人虽有余殃,不能及此人也"。(《太平经合校》卷十八--三十四《解承负诀》。)但仍是非常无力的。承负理论可能推绎出的一个消极结论是:个人存在的意义,被消解在家族的历史延承之中;个人可以不对自己负责却必须对家庭负责。这种理念对中国民众心理所造成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此喜也,忧也?
可见,佛教之因果报应说与道教之善恶承负论迥然有异。正如有的学者所说:
这个语词(承负)中有可认为是佛教影响的倾向。但这一"承负"思想其实与佛教Karma(业)的思路截然不同。"承负"不仅意味着世代继承善和恶,同时也意味着某种行为和事件的结果对始作俑者以外的人造成影响。(康德漠(MsxKaltenmanr):《太平经的理论》,转引自:(日)福井康顺、山崎宏等监修:《道教》第二卷,第8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其次,佛教讲因果报应,自作自受,而要支持这一学说必须有一个理论前提,即是魂不灭轮回的思想。
印度原始佛教曾讲过"诸法无我",即主张一切现象,包括人都是因缘后合而成,没有一个实体不变的"我"存在;这种说法是否否定有一个承载业力的轮回主体--灵魂,各家说法不尽一致,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非本论所释,故从简。印度小乘佛教内部,如犊子部和化地部之间,曾就是否存在"补特伽罗非即蕴离蕴......。诸法若离补特伽罗,无从前世转至后世,依补特伽罗可说有转移"。(《大正藏》第四卷,第16页。)即是说,要讲因果轮回的学说,必须承认有一个传承因果的主体--补特伽罗的存在。但这个补特伽罗或叫"我",或叫灵魂,与一般的事物存在(五蕴和合的一切现象,包括人身)即相同("相即"),又不完全是一回事("离蕴")。具体说,这个灵魂是一个方便而说的有或存在。即如上文所祈,若从悟境说,灵魂的存在也是假有,不真实的存在;但从迷界看,它却如同实有。而佛说法,大都对迷界众生而讲,所以佛教经典总是讲有一个不灭的灵魂在三界内轮转业果。
印度佛教传入中土,灵魂不灭的学说也随之而来,东汉人就认为灵魂不灭,轮回报应是佛教的一项根本教义。袁宏《后汉记》卷一。中载:又以为人死精神不灭,随复受形。生时所行善恶,皆有报应。故所贵行善修道,以炼精神而不已,以至无为,而得为佛也。当有人问及牟子"佛道言人死当复更生,仆不信此言之审"时,牟子答曰:魂神固不灭矣,但身自朽栏耳。(《理惑论》)。
安世高所介绍小乘禅法的《阴持入经》注中,认为灵魂与元气相合,"升降废兴,终而复始,轮转三界,无有穷期"。传安世高禅学的康僧会,在其编译的《六度集经》中,也发挥了类似的思想:魂灵与元气相合,终而复始轮转无际,信有生死殃所趣。(《六度集经‧察微王经》)。
可以肯定,早期中国佛学的传播是十分重视灵魂不灭之说的。而支持道教"承负"理论的一个基本前提即是不承认有一个传承业果,轮回无止的灵魂存在。道教认为人的灵魂(即精神)与肉体一样,皆由气聚而成,一旦气散则终归于灭,不可复生。《史记‧太史公自序》中曾说道家(道教)主张:"凡人所生者神也,所论者形也。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离则死。死者不可复生,离者不可复返,故圣人重之。"这里所讲圣人重视的不是灵魂的流转,正是此生之生命。所以道教尤重生死,认为人生只有一次,死命乃重事,其之所以欣求长生亦大抵源于这一看法。《太平经》中说:
人居天地之间,从天地开辟以来。人人各一生,不得再生也......今一死,乃终古穷天毕地,不得复见自名为人也,不复起行也。(《太平经合校》卷九十,《冤流实求奇方诀》)。
显然,道教绝不在灵魂不灭、轮回转业的思想上大作文章,其犹未脱保生之累。
(作者:华南师范大学哲学研究所副教授、哲学博士责任编辑:郭树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