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窥基《因明入正理论疏》研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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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疏的第二个理由是顺古师而免竞。陈大齐批评说:“疏虽曲为解释,于理亦有未顺。文以显义,应与义符,今文谓此,义则指彼,文与义违,何以悟人。……论依胜义,无虞违教,……何独于此,虑乖古师而说宗等。纵如疏说,文虽顺古,义既违先,终成乖竞。疏释乐所成立,又谓‘又宗违古,言所成立以别古今’,此与‘文不乖古’,岂非后先抵触。夫惟别创新义,尤应阐述明显,庶令墨守之徒,知新是而旧非。隐约其词,且不足以阐扬新义,暗违明顺,徒为旧说张目而已。”[5—p7]
   4.关于有法与法互相差别 《入论》梵本原意是,宗的构成只能由极成能别对极成有法加以差别,而不是互相差别,可是基疏以及轨疏都误解为有法与法互相差别。在唐代古疏之中,玄应的《理门论疏》对诸疏之“互相差别”之说持反对意见。他认为“互相差别”会出现“无常是声”这一本不应出现的宗体。[4—卷二页十七左]
   玄应所说甚是,且不说“无常是声”有宗过本身不能成立,此宗与原宗“声是无常”是不同的宗,已经转移了论题。
   5.关于“因正所成”才是同品 基疏另立同品标准,认为“因正所成”才是同品。基疏另立标准的错误是缩小了同品的范围,并导致与九句因中同品有非有等句相矛盾。一个事物可以是宗同品,但不具有因法,不为因正所成。例如,《入论》举出“电”为“无常”的同品,此宗同品不具有“勤勇无间所发性”因法,“电”尽管无“勤勇无间所发性”因,但是仍不失为“无常”的同品。如果说“因正所成”才是同品,则与九句因中上述第二种情况矛盾,九句因不复存在,陈那因明的整个体系都将被推翻。
   6.关于同喻体即同品定有性 基疏又解同品定有性等于同喻体。“有此共许因法之处,不共许法定必随故。……其因于彼宗同品处决定有性,故言同品定有性也。因既决定有,显宗法必随。”[2—卷二页六右七左] 这一段话的中心意思不是说宗同品决定有因,而是说因决定有宗同品。这就把同喻体与同品定有性混为一谈了。可见,窥基对同喻和因第二相的命题构成的理解是若明若暗,至少可以说,窥基没有将同喻体与同品定有性的命题构成方式作明确的区别。
   如果说二喻即因,是说二者完全等同,那么既说同、异二喻,何必再说因后二相呢?陈那因明至约至精,等同说并非陈那原意。“二喻即因”说二者有密切联系,是正确的,说二者等同则是错误发挥。这一错误发挥为现代因明所因袭。
   7.关于二喻不除宗 《大疏》在解释同、异喻体时明言“除宗以外”,但在解释同喻过失之一无合时,又说同异喻“合”宗,前后解释不一致,诚为可惜。“立喻本欲成宗,合既不合于宗,立喻何关宗事?故云‘诸所作者’即合声上所作皆是无常。”[2—卷八页五左] 我认为因支“声是所作”起归类作用,只是把声归到所作一类中。“诸所作者皆是无常”中不包括所作之声是无常,这在陈那的因明体系中是规定了的,第五句因可以证明,如前所述。
   立喻固然是要成宗,问题是,立喻想要成宗与立喻能不能成宗,或者说怎样成宗,这是两个问题,不能混淆。不能说立喻是为了成宗,喻中就一定包含了所作声是无常。
   8.关于因同品须兼及宗同品基疏说因同品须兼及宗同品,又与前说有因法即为因同品不一致。基疏的矛盾说法与释宗同品时要求“因正所成”是一脉相承的,都是错误的发挥。基疏对因异品的错误解释类似因同品。
   9.关于“唯识比量”的评价 基疏详细阐发了三种比量理论,却偏袒大乘唯识理论,未能按照三种比量理论公正地判定“唯识比量”为自比量,贻误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