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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柳田圣山:临济的说法及其在思想史上的意义(四)(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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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用的周遍

朱子继续批判道:

禅家说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他只要你见得、言下便悟,做处便彻,见得无不是此性。……只是他说得一边,只认得那个人心,无所谓道心、无所谓仁义礼智、恻隐、羞恶、辞逊、是非,所争处只在此。吾儒则自“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以至“至诚尽人物之性,赞天地之化育”,识得这个道理无所不周、无的不偏。他也说“我这个无所不周、无所不遍。”然眼前君臣父子兄弟夫妇上,便不能周遍了,更说甚周遍。

前面已反复提到,马祖、临济认为眼前弟子们的活动,直接是佛的全体作用,那么这是否如朱子所说的那样,不能周遍眼前君臣父子等实际伦理呢?诚然,出家的禅宗人不主张君臣父子之理和仁义礼智信五常。但是,被称为仁义理智信的原则,说到底不过在于严格区别应做之事和不应做之事,把重点放在应做之事上而已。马祖和临济并不是完全忘掉应做之事与不应做之事的差别,而只是不要将这种差别固定化并加以执着。按宗密的话说,载舟与覆舟二者都是水的作用,其全体是水。马祖和临济的全体作用,具有周遍一切而又毫不滞著的透脱性。

?  能杀生么?

在《绝观论》里有一段著名的问答如下:

问:若有因缘,得煞生不?答曰:野火烧山,猛风折树,崩崖压兽,泛水飘虫,心同如此,合人亦煞。若有犹豫之心,见生见煞,中有心不尽,乃至煞蚁子,亦系你命也。(《铃木大拙全集》卷二194页)

   《绝观论》在这段文字之后又说,对于偷盗、邪淫、妄语等禁戒,若有分别犹豫之念,也是结宿业,就是说,问题不在于能否墨守形式的戒禁,而在于能否彻底地无分别。应该视禁戒如梦,彻底地无分别,透脱自在。所以《绝观论》再次说道:

问:一切众生如幻如梦,弟子煞之有罪不?答云:若见众生,杀之得罪,不见众生是众生,即无可煞,如梦中煞人,寤时毕竟无物。(《铃木大拙全集》卷二199页)

把现实的作用喻为梦中之事,这当然是成问题的;但由于不以事物为实有,不为物惑而透脱自在的活动,这是有积极意义的。正如临济所说:“你欲得如法见解,但莫受人惑,向里向外,逢著便杀。逢佛杀佛,逢祖杀祖,……始得解脱,不与物拘,透脱自在。”

神会的言论

前引《绝观论》中的问答,主要说的是杀人者的无分别作用和主体透脱性。那么,从被杀者的角度来说,应该怎么样呢?恰好,神会的示众语录可以为我们提供思考。神会云:

诸学道者,心无青黄赤白黑,亦无出入去来、远近前后、亦无作意,亦无不作意。若得如是者,名为相应也。若有出定入定及一切境界,非论善恶等,皆不离妄心。并有所得,以有所得,并是有为,全不相应。若其决心证者,临三军际,白刃相向下,逢刀解身日,见无念,坚如金刚,毫微不动。纵使恒沙佛来,亦无一念喜心;纵见恒沙众生一时具灭,亦不起一念悲心者。此是大丈夫,得空平等心。(胡适校《敦煌唐写本神会和尚遗集》一三三)

这里,一念喜心、一念悲心,都是犹豫之心。犹豫之心、分别之心,都是危险的,是与真理不相应的。这表明以宗密、朱子为代表的宗学与洪州派的佛教主张之间存在着难于逾越的鸿沟。

?  作用的透脱性

实际上,临济的“人”的作用,决不是宗密和朱子所说的那样缺少自性本用或不能周遍。临济的目标不是以浮舟之水为是,以覆舟之水为非,而是破除是与非的分别执著,使人的作用在日常生活中完全彻底地透脱自在。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人”不单是随缘应用,亦是随缘应用的主体(自性本用)。这样,就使自性本用和随缘应用一同消融在“人”所展现的历历分明的现实作用之中。宗密和朱子的主张是,经过修道,使现实的个别的人逐步成为佛或圣人;临济的主张则是,把现实人的作用直接视为人的本质。从这里可以看到他们之间关于“人”的看法的差别。宗密尽管非常强调顿悟,然而他的顿悟是原理的解悟,因而还是要逐渐地修行;宋儒强调致知在于不断地格物。这表明,宗密和宋儒都不是在直接的现实性上把握人,因而不能真正认识人的本质。

临济虽然强调人的现实活动性,但没有拘执于活动性一边。例如他把动与不动都作为现实人的作用。他说:

大德,山僧说向外无法,学人不会,便即向里作解,便即倚壁坐,舌拄上腭,湛然不动。取此为是祖门佛法也,大错。是你若取不动清净境为是,你即认他无明为郎主。古人云:湛湛黑暗深坑,实可怖畏,此之是也。你若认他动者为是,一切草木皆解动,应可是道也。所以动者是风大,不动者是地大。动与不动。俱无自性。你若向动处捉他,他向不动处立;你若向不动处捉他,他向动处立,譬如潜泉鱼,鼓波而自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