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文化与苏州寒山寺有着殊胜的因缘。1986年重建的寒拾大殿供奉的是木雕金身寒山、拾得雕像,一人手持一荷,另一人手棒净瓶,童子脸,刘海发,袒胸赤足,相视嬉笑,造型古朴,栩栩如生。寒山寺的大雄宝殿后壁,嵌有清代扬州八怪之一的大画家罗聘所绘寒山、拾得写意画像的石刻,画像上寒山右手指地,谈笑风生;拾得袒胸露腹,欢愉静听。两人蓬头垢面、笑颜、散发、袒胸,古拙若愚。还有罗聘手书的《寒山拾得降乩诗》。大雄宝殿南侧墙壁上,还嵌一张寒山子石刻像,为郑文焯在光绪六年(1880)乘船游寒山寺时以手指蘸墨信手画就,画上亦有题词。北京故宫博物馆也藏有“和合”图画。一直以来,寒山寺被公认为是中华和合文化象征之地。
在清·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时,皇帝册封寒山为“妙觉普渡和圣寒山大士”、拾得为“妙觉普渡合圣拾得大士”,似寒山、拾得即“和合二圣”。道教崇拜得道成仙将和合又称二仙,成为主管人间家庭和睦,团结友爱,爱情美满的喜神和爱神。于是,寒山、拾得这“和合二圣”又作“和合二仙”。旧时常有悬挂和合二仙图于中堂者,取和谐合好吉利之意;又常于婚时悬挂,象征夫妻相爱。人们公认,这“和合二圣”发祥于天台山,成就于苏州寒山寺。
道并行而不悖,万物并育而不相害。中国人常抱着一个天人合一的伟大理想,觉得外面一切异样的新鲜的所见所闻,都可融会协调,和凝为一,为我所用。中国文化精神最主要的一个特性:文化中发生冲突,只是一时之变,要求调和,乃是万世之常。认为西方文化似乎冲突性更大,而中国文化则调和力量更强,中国文化的伟大之处,乃在最能调和,使冲突各方兼容并包,共存并处,相互调节,互相适应。和合成了中国人的良好愿意与崇高理想,这是渗透到中国人血液中的精神追求。和合是中华人文精神的精髓,是中国文化生命之所在,是寒山寺文化的核心。
我们尝试着从中华传统文化环境,用寒山拾得遗迹来分析和合精神,为什么以寒山拾得的形象为象征?就寒山寺文化的核心是和合文化挖掘内涵、特色、现实价值,探讨丰富苏州融合的城市人文精神,确立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增强弘扬和合文化精神现实意义的深刻认识。
一、中华传统文化是“和合文化”发展传承的历史文化环境
中华和合文化的形成与发展,是与历史上的诸子百家的论述、民间的优美传说及中华传统文化的滋润分不开的。
第一,中国历史上的诸子百家对“和” “合” “和合”论述,是中华和合文化发祥的基础。
中华和合文化源远流长,“和”、“合”二字均见于甲骨文和金文。“和”的初义是声音相应和谐;“合”的本义是上下唇的合拢。殷周之时,“和”与“合”是单一概念,尚未联用。《易经》“和”字凡两见,有和谐、和善之意,而“合”字则无见。《尚书》中的“和”是指对社会、人际关系诸多冲突的处理;“合”指相合、符合。
春秋时期,“和合”二字联用,构成和合范畴。《国语·郑语》称:“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韦昭注:“五教,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意思是说商契能把五教加以和合,使百姓安身立命。《国语·郑语》并记述了史伯关于和同的论述:“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认为阴阳和而万物生,完全相同的东西则无所生。可见“和合”中包含了不同事物的差异,矛盾多样性的统一,才能生物,才能发展。“和合”,就词义本身而言,就是“和睦”“和谐”。“和”是指和易、和善、和平、和衷、祥和;“合”是符合、结合、合作、合力、融合。“和合”是实现“和谐”的途径,“和谐”是“和合”的理想实现,也是人类古往今来孜孜以求的自然、社会、人际、身心、文明中诸多元素之间的理想关系、融洽状态。
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以和作为人文精神的核心。其弟子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这代表了孔子的思想,认为治国处事、礼仪制度,以和为价值标准。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孔子强调:“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既承认差异,又和合不同的事物,通过互济互补,达到统一、和谐。这与“同而不和”,取消不同事物的差异的专一观念形成对照。
道家创始人老子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第四十二章)的思想,认为道蕴涵着阴阳两个相反方面,万物都包含着阴阳,阴阳相互作用而构成和。和是宇宙万物的本质以及天地万物生存的基础。
墨子认为和合是处理人与社会关系的根本原理,指出天下不安定的原因在于父子兄弟结怨仇,而有离散之心,所以“离散不能相和合”(《墨子间诂》卷三)。
《兵法》篇,将和合并举,指出:“旗物尚白,兵尚剑,刑则绍昧断绝。始乎无端,卒乎无穷。始乎无端,道也;卒乎无穷,德也。道不可量,德不可数。不可量,则众强不能图;不可数,则为轴不敢乡。两者备施,动静有功。畜之以道,养之以德。畜之以道,则民和;养之以德,则民合。和合故能习。偕习以悉,莫之能伤也。此居于图西方方外。”(《管子集校》第八)认为畜养道德,人民就和合,和合便能和谐,和谐所以团聚,和谐团聚,就不会受到伤害,给和合以高度重视。与《管子》之《幼官》仅在后三句子稍有差别。这里更无疑已为我们明确界定了所谓“和”、“合”与“和合”的最准确、也最完整的释义。
《易传》提出十分重要的太和观念,讲“保合太和,乃利贞”(《周易集解》卷一)。重视合与和的价值,认为保持完满的和谐,万物就能顺利发展。
因此在先秦时期,和合文化得以产生和发展。概而言之,所谓和合的和,指和谐、和平、祥和;合指结合、合作、融合。和合连起来讲,指在承认“不同”事物之矛盾、差异的前提下,把彼此不同的事物统一于一个相互依存的和合体中,并在不同事物和合的过程中,吸取各个事物的优长而克其短,使之达到最佳组合,由此促进新事物的产生,推动事物的发展。在此和合精神的指导下,中华文化不断创新,同时也推动了中国社会的不断发展。
由此可见,和合文化并不否认矛盾、差异和必要的斗争,它本身就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体,只是把矛盾、差异和斗争限定在相互依存的和合体中,防止因过度的矛盾斗争而破坏了不同事物共同存在的基础,使得事物的发展停滞不前。这表明,和合文化有两个基本的要素,一是客观地承认不同,比如阴阳、天人、男女、父子、上下等等,相互不同;二是把不同的事物有机地合为一体,如阴阳和合、天人合一、五教和合、五行和合等等。中国古代先哲们通过对天地自然界、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和合现象作大量观察和探索,从而提出了和合的概念,对和合现象作本质的概括,由此促进事物的发展和新事物的产生。在这个过程中,中华和合文化得以产生、流传和发展,成为人们普遍认同的观念。而孔子“和而不同”的思想较能够反映和合文化的本质,而不仅限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括国与国、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天人)之间,都可以用“和而不同”,或不同而和,来加以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