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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的孝道思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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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之为戒的观点,从理论上讲是善的归趣性的一致,孝为百善之先,而戒的基本功能是为善去恶。确立了戒,善行、善语、善意的建立就有了依据,所以契嵩说:“戒也者,众善之所以生。”孝、戒、善三者的关系,实际上是由孝而戒,由戒而善。

   契嵩还指出了儒教之孝和佛教之孝的不同特点。一般的世俗观点认为儒教讲孝而佛教不讲孝;或者听说佛教也有孝,则主张既有儒之孝,又何必加上佛教之孝?契嵩认为,此是见儒而不见佛。佛,表示一种思想境界的终极境地。儒教之孝坚持了孝的一些基本原则,而佛教之孝进一步扩大孝的思想内涵。儒教之孝侧重于孝敬生活中的父母本人之身,而佛教之孝则广及于三世父母以及众生之恩。如果用大小浅奥来对比两者之孝,他认为佛教之孝所体现的善,是大善、奥善,君子应志于佛教大奥之孝。

   契嵩还从佛教伦理的五戒论述了孝和戒的关系。五戒所言都是孝,“夫不杀,仁也;不盗,义也;不邪淫,礼也;不饮酒,智也;不妄言,信也。是五者修,则成其人,显其亲,不亦孝乎”,这五者,如果有一戒不修,直接的结果是对自身形象的贬低,使双亲蒙辱,就是不孝。“夫五戒,有孝之蕴,而世俗不睹,忽之而未谅也”, 这里,契嵩通过佛门五戒与儒家五常的比附,得出“戒为孝蕴”的结论。“戒为孝蕴”也就是广义的孝。广义上看,佛教的戒律都是讲孝。他从道德修行论的角度把孝论推进至戒,人们想要修福,必须真切地行孝;想要真切地行孝,必须持戒,所以行孝必须持戒。

   总的说来, 契嵩极倾向于儒家孝道思想,从“孝名为戒”、“戒为孝先”、“戒为孝蕴”至佛教之孝为“至孝”,全方位地寻找儒佛之间的契合点。他明确承认了孝道是佛门戒法的世俗伦理之本,此观点体现了中土佛教处理宗教伦理与世俗伦理关系的总体思路。

   (四)孝顺与念佛统一

   宋元以后的中国化佛教,在孝道思想方面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倡导孝顺与念佛统一。孝顺与念佛统一的经典根据,是净土三经之一《观无量寿经》,该经述说欲生彼国者当修三福:孝顺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申说念佛法门是解脱之正道,孝顺父母是往生之正因,达成了孝顺与念佛统一。

   宋代高僧永明延寿(904~975)是禅净合流的倡导者,他曾提倡孝养父母是“第一福田”,是开“生天之净路”的观点。明末以净土念佛法门为旨归的云栖(莲池)大师,认为“念佛修净土者,不顺父母,不名念佛”,倡导不违孝道,兼顾道俗的念佛法门,继而主张“家有净室,闭门念佛可也,不必供奉邪师。家有父母,孝顺念佛可也,不必外驰听讲”。佛门居士中也有人赞同孝顺念佛的主张,李贽(1527~1602)在《焚书》中言:“念佛者,必修行,孝则百行之先,若念佛名,而孝行先缺, 岂阿弥陀亦少孝行之佛乎?”李贽认为孝行是念佛成佛的必要条件,如果缺少孝行,无佛可成。印光大师(1861~1940)是近代佛教史上孝顺与念佛统一的倡导者,他大承净土遗风,专事念佛,视佛教以孝为本,著有《佛教以孝为本论》,以儒家伦理和念佛法门教人,推进“人间佛教”的行程。他认为“念佛之人,必须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主张学佛者应出于孝子之门,只有那些不忘贤母之恩,以立身行道彰显父母祖宗之德的贤人才能往生净土,成就佛道。

   总之,宋代以后随着佛教中国化的完成。佛教的孝道思想与儒家纲常伦理日益接近,形成以佛言孝、劝佛行孝、助世行孝的统一,佛教孝道走向中土化、世俗化,并力倡持戒与孝行统一、孝顺与念佛统一,使“戒孝一致”、“孝顺念佛”成为宋代以后中国佛教孝道思想的特征,从而达成佛法与纲常名教在孝道思想上的契合。这种契合,既是佛教伦理向中土纲常名教靠拢糅合的产物,又是中土佛教走向注重现实的内在需要。

   二、中国佛教孝道思想的基本特征

   中国佛教孝道思想的基本特征可以通过其内容而表现,也可以通过与中国传统的儒家孝道思想相比较而彰显,而后者更能突出中国佛教孝道伦理的特色。

   (一)“戒”“善”结合

   中国传统伦理是宗法伦理、血缘伦理、政治伦理的统一,而将上述三者合为一体的则是孝。中国传统孝道的伦理实践基本上围绕着两个字:“继”和“祭”。“继”是延续父母和祖先的生物性生命,继承父母和祖先的德行,完成父母和祖先的愿望。“祭”是丧仪中对逝去的父母的祭和人生礼仪、四时祭仪中对祖神的祭。由爱亲、思亲再到孝亲,是由抒发人情发展为伦理道德的遵循,把生者的行为纳入人格化甚至神格化的先人的行为规范中。

   而中国佛教孝道的伦理实践则是围绕着另两个字:“戒”和“善”。以孝为戒是中土社会将持戒与孝行结合起来的典型,戒孝一致的主张成为佛教伦理与世俗伦理沟通的桥梁,也是中国佛教孝道伦理的重要内容。“孝名为戒”、“百善孝先”,是中国佛教对抗儒教最有力的利器,是中国佛教孝道思想的伦理旨趣所在,也是中国佛教得以广泛流传、发扬光大的关键所在。无论以孝为戒的元典《梵网经》,还是唐代神清大师的《北山录》、宋代契嵩的《辅教篇·孝论》、明代智旭大师的《孝闻说》都主张戒孝一致。

   一般来说,孝名为戒的戒孝一致论,对中国佛教而言,可作两层含义的理解:其一,持戒就是行孝,即以戒为孝;其二,实行孝就是持戒,即以孝为戒。如果在护法的思想前提下,则多言持戒就是孝顺,且是超俗的大孝;如果在布道的思想前提下,则多言孝顺就是持戒,特别是在劝佛门僧众要不违俗谛、遵行世俗伦理时,应多言“以孝为戒”。以佛教基本立场而言,多持“以戒为孝”的含义,有利于佛教兼顾世俗、融摄儒家伦理,方便教化。对中国佛教孝道思想而言,多倾向于“以孝为戒”,孝就是佛教的戒,是佛徒必修的道德,是成佛的根本。

   (二)母恩难报

   中国传统孝道思想建立在家庭成员在经济、政治、人格不平等的基础上,与父权家庭、宗法社会密切相关,因而传统孝亲观主要表现为对王权、父权的顺从,孝基本上是人子对父母尊长单方面的义务,强调“顺”。儒家的“三纲”明确规定,臣子、妻子、子女必须绝对服从君王、丈夫、父亲。从其孝道思想的角度来看,就是做子女的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父母(主要是父家长的权威),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是儒家孝道伦理发展到极致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