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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佛教中净土思想的实质及其现代价值——刘成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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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当前弘扬人间佛教,摄化的当机应以青年为主。只有青年发心修学,才是发扬真正大乘的因素。二是“处世时代”。与中国传统佛教的“出家”即“出世”形象不同,印顺法师认为“处世”是现代社会的一大倾向,这与大乘菩萨“以出世精神,作人世事业”的特征是合拍的。现在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佛教本来是在人间的,只要有人住的地方,就应该到处去作种种利人的事业,传播大乘法音。三是“集体时代”。佛教本来是重视团体生活的,现代社会也倾向于此。照佛“律”的指示,要生活在团体中,才能真实的自利利他。“这样的集团生活,做到‘知过必改’,人人向上,和乐共处,养成光风霁月的胸襟,清净庄严的品格。净化自己,健全佛教,发扬正法,一切都从此中实现出来。”因此,印顺法师响亮地宣称:“我们是人,需要的是人的佛教。应以此抉择佛教,使佛教恢复在人间的本有的光明!”

其次,创造更是人间净土的应有之义。印顺法师认为,创造净土与往生净土都是佛法中的应有之义,不应偏颇。在他看来,净土是所有佛教徒共仰共趋的理想界,如天台、贤首、唯识、三论以及禅宗,都可以修净土行,弘扬净土。净土之“净”,是对治杂染的,具有积极的意义,不仅是一尘不染的无染污,也含摄美妙与圣洁的意义,实际上也表达着超越世俗的真美善的统一。这样,净土就具有了现实人间的亲切感,也拉近了在人间成佛的希望。基于这样的认识,印顺法师认为“净”是佛法的核心。他说:“声闻乘所重的,是众生的身心清净,重在离烦恼,而显发自心的无漏清净。大乘,不但求众生清净,还要刹土清净。……如学佛而专重自身的清净,即与声闻乘同。从自身清净,而更求刹土的清净(这就含摄了利益众生的成熟众生),才显出大乘佛法的特色。所以,学大乘法,要从两方面学,即修福德与智慧。约偏胜说,福德能感成世界清净,智慧能做到身心清净。……修福修慧,也是依此净化众生与世界为目的的。这样,到了成佛,就得二圆满:一、法身圆满,二、净土圆满。”

但如何修净土?如何实现净土?印顺法师认为净土是全人类对于理想世界的企求,不仅包括自然界的净化,也应该包括社会的净化。因此,净土的修行者,应正确理解净土的境界,明白求生净土的本意在于净化世间,并不是到净土去享福快活。所以在净土信仰中,除了求生净土外,也应该追问净土从何而来。实际上,大乘经中处处都说庄严净土,菩萨发心学佛,当然是为了实现佛陀那样的净土,但他的目的不是为自己受用着想,而是为了教化众生,也就是创造净土。《阿弥陀经》中说的“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缘得生彼国”,意思就是要人创造净土。印顺法师指出:“有净土,就可依净土摄化众生;摄引了众生,即可共同的实现净土。摄取净土以摄化众生,这是净土的要义;净土是从为利益众生而庄严所成,不是从自己想安乐而得来的。”如果不知庄严净土,不知净土从何而来,而仅仅强调求生净土,那是把净土看成了“神教”一类的天国,这是印顺法师坚决反对的。可以说,印顺法师对于净土思想的详细梳理,不仅廓清了人们对于净土的认识,拓展了净土修行的法门,对于净化人间、创建人间净土也是一个莫大的贡献。

透过上述的说明,我们可以发现,印顺法师所揭示的人间佛教思想,明显具有“人本”与“创造”的核心特征。它不仅有以人为本的现实关怀,而且还具有净化身心、和谐人类等创造人间净土的勇猛精进精神。这种思想,对当代佛教事业的发展,已经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二、人间净土思想的现代价值

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言,人间净土的思想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启发意义和现实价值。和谐社会的建构,无论如何都离不开生命主体自身的道德伦理建设。没有主体自觉地道德修养和道德境界,将无法从根本上外化为和谐人群的伦理行为。如果仅仅依靠法律的强制约束来规范社会群体的行为方式,极有可能会造成生命主体内在的精神不自由;没有对内在的自我欲望的合理节制,也极有可能造成人类对于自身生存环境的过度破坏,进而威胁人类的生存,沙尘暴等环境问题正不断地向我们敲响警钟。因此,正如2006年4月世界佛教论坛会议所宣示的那样,“和谐世界,从心开始”!只有有了这样的基础,才可以进一步扩展到人群、环境,创造一个更为合乎人性的理想社会。就佛教而言,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我认为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可以发挥重大的作用。

首先,自净其意的理念有助于培养个体的良好心态。

无论对佛教如何理解,“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依然是最为经典的佛教定义。佛教的创立与发展,归根到底,其出发点是为了让每一个生命个体“离苦得乐”,让每一个生命个体生活在自由解放之中,也就是所谓的“得大自在”。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需要众生从自身的道德修养开始,为善去恶,将“五戒”“十善”不仅要贯彻到生命的时时刻刻,而且还要将这些理念转化成自己的内在信念,成为自己思考问题的潜意识的思维方式。只有将佛教的基本理念转化为生命主体的潜意识,所谓的“佛化人生”才有可能成为现实。也只有拥有了这样的潜意识心态,生命主体的身心才有可能充满“法喜”之愉悦,内在的精神不自由才有可能彻底消除。这种生命智慧所折射出来的善恶是非观念,不仅与当代社会主流价值观不矛盾,而且从更深更根本的层次上解决了人的自由与幸福的根源所在。按照佛教的这种人生态度,每一个生命主体,只要真正践行为善去恶、自净其意的道德诉求,人生不仅是幸福的,也是非常健康的。我们经常看到的一些佛教修行者脸上所洋溢出来的自信、宽容与幸福,应该是佛教人生观现实价值的恰当说明。

其次,怨亲平等的观念有助于搭建和谐的人际关系。

在确立了个体为善去恶、自净其意的基础上,佛教进一步把个体的价值观扩展到了整个社会、乃至整个有情众生。按照佛教的理解,每一个生命主体在没有得到终极的解脱之前,一直处于不断的生命轮回之中。在生生死死的漫长过程中,生命体之间的血缘关系虽然仅仅是一种缘分,但作为因缘和合的现象毕竟是存在的。由此而建立起来的亲缘关系,不管是历史的还是现实的,都存在着一种难以割舍的恩德。因此,在现实的生命运动过程中,面对的每一个具体的生命形态,佛教主张都应该具有起码的报恩意识,无论是众生、三宝,还是师长、父母,对于自己的生存与发展,都具有恩重如山的意味。放大到族群的生存与相处,基于共业的关系,也应该具有理解报恩、共存共荣的基本态度。在这样的观念指导下,人与人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各种利害关系,都将可能得到一定程度的转化,从而达到人际、民族和谐相处的存在状态。对于这种观念,人们固然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给予分析评判,但在当今世界,与中东等其他地区文明形态下人群之间的关系相比,东亚佛教信仰地区人群之间的和谐关系,应该说是具有启发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