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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虚法师论人间佛教与慈善公益事业及其当代意义——王荣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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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虚法师有关兴办佛教慈善公益事业的主张比较系统地则是体现《佛寺管理条例之建议》一文。太虚的《佛寺管理条例之建议》写作于1929年。众所周知,寄禅法师以身殉教并没有真正制止“庙产兴学”风潮。1928年(民国17年)北伐成功后,内政部长薛笃弼建议改僧寺为学校,次年颁布《寺庙管理条令》21条。佛教内反对声再起。太虚法师以《管理寺庙条例》不利于佛教,而该条例五月中已交立法院审核。法制委员会长焦易堂询问于太虚法师。太虚因此作《佛寺管理条例之建议》。尽管这份建议没有被理解与采纳,但其中反映太虚法师有关发展慈善公益事业的主张,至今仍值得参考。太虚法师在《佛寺管理条例之建议》一文的第四条提出:“佛寺应办之事业,得由佛教会或管理人提议兴办,除研究修习宣传佛学外,并得举办左列各项之社会公益:一、各级学校,民众补习学校,各季学校,夜学校。二、图书馆,阅报所,讲演所。三、公共体育场。四、救济院,残废所,孤儿院,养老所,育婴所,拯灾所,动物保护所。五、贫民医院。六、贫民工厂。七、适合地方需要之合作社。”可见太虚法师所构想的佛教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涉及面相当广。1937年6月,在与宁波徐专员交谈时,太虚赞同该专员期望“联合各寺院,多作医病、救灾、济贫及教育等慈善公益事业。”虽然引文所涉及的谈话内容很简略,但可以看出太虚法师关于兴办佛教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的态度依然如故。

上述《佛寺管理条例之建议》所涉及的兴办慈善公益事业内容涉及面广,现择其要者述之。

1.学校教育

为了回应庙产兴学,各地设立学校教育。其中除了僧伽教育外,也有普通学校教育。太虚法师认为,这种普通学校“为辅助国家之教育,而对于贫寒子弟含有慈善作用者。”其办学“应悉遵国家规定学制”,如最新中小学之三三制及大学之四年制:即初高级小学六年:初高级中学六年;大学四年。大凡佛教缁素徒众凡有力者都可以举办这种学校,不过,既然属于“摄化世间性质”,“其举办之主要团体,要当推在家居士为宜,僧众则可量力以办之。”

此类学校的宗旨在于,一方面培植俗家人子弟,使之受普通教育,具有国民应有知识,以佛教教义涵煦其德育,完成其人格。另一方面,使其对于佛教濡染浸润,积渐认识有相当之了解,无迷盲之误会,使之成为正信佛教之信徒。

此外,还可设立民众补习学校、各季学校、夜学校等。

2.慈儿院

慈儿院,每省在省城设一所,全国共设立18所。

慈儿院即,佛教慈儿院,也称孤儿院。招收的对象为贫儿、孤儿。太虚说:“贫儿、孤儿衣食无靠,教育何处能受,当慈悯故,收养教之,扶植成人。仁婴及七岁者,亦收于此。”太虚说:“所谓孤儿者,即丧其所抚养之父亲之赤子,而其母亲又穷困不能养育之,于是有孤儿院者代为收容,鞠教育诲而加之保护焉。”慈儿院招收的重点在孤儿。对于慈儿、孤儿的教育,提出培养的指导原则:“办孤儿院者,须教养孤儿,具有德、智、体之三育,然后使其服务社会,不仅为一善良之人民,且使为国家有用人才。”

慈儿院的规模应当建成学校式的,其规模“欲令博大”,能容千余人。内部应置若干教室,若干膳堂以及一个事务厅,中间造一佛殿,但须于人住处远离三丈,内供释迦佛像,左右供迦叶、阿难立侍像,文殊、普贤骑像,其空间必须能容千余人礼拜。在事务厅内附设佛教正信总分会及佛教救世慈济团。此外,慈儿院内还要建院长室、教员室、事务员室、儿童卧室及厨房浴房等。

每所慈儿苑(院),设慈儿苑主一人,主持慈儿苑务,于过十五夏荔刍中,选择在俗时曾毕业于师范校者任之,任期八年,连任无限。教员十六人,分任教授儿童学课及管理儿童等。由慈儿院主于具德苏刍中,选择在俗曾毕业于中校以上学校者任之,任期一年,连任无限。司事三人,禀承苑主,办理苑内事务。由慈儿苑主于具德苏刍中委任,任期一年,连任无限。

3.仁婴院

仁婴院,每道区各设一所,全国共设立72所。

仁婴院,即佛教仁婴院。太虚法师说:“始生曰婴儿,亦日赤子,赤子之心日仁。菩萨有婴儿行,示同婴儿,以为主道。婴儿不幸为父母弃,收而养之,仁莫大也。”

仁婴院的营造如幼儿园式,中亦置一佛室,供行三皈礼。

每一所“仁婴苑”,设仁婴苑主1人,主持仁婴苑务。于过十夏墓刍尼中委任之,任期十年,可无限连任。其下配置司事4人,乳育婴孩,教导女童,禀承苑主办理苑务,由仁婴苑主于茁刍尼中择宜委任,任期一年,可无限连任。

4.施医院

施医院,每道区在城厢各设一所,全国共设72所。

施医院,即佛教医院,仿医院建造,中置一室,名方丈室,横竖均阔一丈,设一床座,供维摩诘居士示疾像。

每所施医苑(院),设施医苑主一人,主持施医院务并为病者随机说法,于过十五夏苏刍中择曾毕业于医学者担任,任期十年,可无限连任。医师四人,分任医务,由施医院主于具学荔刍中择曾毕业于医学者任之,任期一年,可无限连任。医学生兼看护五人,为参学荔刍,由各宗寺介绍来施医苑学习医学者,五年毕业,由施医苑主给与医学证,修业一年至四年者,也给予修业证。至具学荔刍时,可为各寺如意寮主。若在俗时曾毕业医学者,至具学茁刍时,也可请求充当医师并为各寺如意寮主。

还应该设立贫民医院。

除了上述外,还要设立:贫民工厂,“拯灾所”、救济院、残废所、养老所,动物保护所、合作社(合适的地方)、银行、工厂,以及图书馆、阅报所、讲演所、公共体育场。

慈善公益事业是一种人道主义行业,它所施治的对象是主要人类的弱势群体与个体。1916年,太虚法师在浙江普陀山闭关期间所作《佛教人乘正法论》中就提出:“人道之慈善行业,由一部分人类于生活力上所缺憾而见功者也。”太虚说:“人类受范于自然之生界,若猝然遇水旱、风火、兵燹等灾,于生活上顿生缺憾,理有固然,势所必至,故须慈善行业以营救之。”那些由于自身荒学惰工以及欺盗等而失去生活能力者,固然孽由自作,本着慈悲之心,也应该对其施治。太虚说:“若夫因荒学惰工、欺盗淫杀致失其生活力者,虽日孽由自作,无事妪煦,然欲广其慈心令充生不已者,亦当一视同仁以慈济之。”

三、出家众与在家众在慈善公益事业中的职责

佛教慈善公益事业的兴办者是佛教出家众与在家众。太虚法师对不同的佛教徒有不同的职责。

1.出家众主持慈善公益事业。太虚法师说:佛教僧团所办理社会公益之事赖出家人办理主持。“佛法之建立,以世界众生为依止,故作资生事业,乃是佛教的本分。如现各处所办孤儿院、工艺厂等等,亦须有出家人身体力行,引导向佛化的道德方面作去。”就是说,出家人主持慈善事业,可引导向佛化道德方面去。太虚法师希望佛学院毕业的学生去担当这一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