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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理契机与人间佛教的未来——俞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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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间佛教运动的发展,通常追溯到近代中国佛教改革家太虚法师(1890~1947)“人生佛教”的率先倡导,经由大醒、法舫、东初、印顺、赵朴初、巨赞、星云、证严、圣严、觉光等教界高僧大德的实际推动。虽然人间佛教推行者们的具体特点和实践理念各有差别,但其实质是一致的,均可以纳入人间佛教运动之中。人间佛教的兴起和发展,是近百年来佛教界“契理契机”地成功努力的结果。对人间佛教的未来发展的构想,须立足于人间佛教如何应对当代以及未来社会之“机”而生发出契合佛教之“理”,并引领佛教信众的实践活动。

一、契理契机——现代人间佛教运动兴起的理论基础

契理契机,是佛教经两干六百年而亘绵不绝的基础,也是佛教面临每一次变革对自己变革合法性的诠释。对佛教发展中某个现象的评判,需要考察该现象所标示的“契理契机”究竟是它发展的根据,还是仅仅为它自我解释的标榜。也就是说,其宗旨和实践是否真正达到了“契理契机”,其结果能否构成“发展的佛教”的有机组成部分。

契理契机是佛教教化众生的根本原则。佛陀在世时,即强调因病与药、应机教化,在大乘佛教兴起后,以菩萨道为当机之术、调熟众生共证菩提成为大乘佛教的核心理念。《妙法莲华经》中所讲的开示悟入“佛之知见”是佛之“大事因缘”,是“理”;而八万四千法门则是应“机”之径,“会三归一”则是理机相合之用。也正因为真实和方便之间虽然不二,但在实践中需要经过方便调熟的漫长过程,因而从佛教义理上说,是否真正实现了“契理契机”,也是需要认证的,在佛经中采用的是诸佛授记,在现实社会,则只能经由历史去确认。

从20世纪整个世界佛教的发展来看,人间佛教运动由于其理念的提出应合了当时社会之机,其实践方式应合了公众的需求,其宗旨契合了佛教的根本精神,因而能够蔚然成风,成为当代“发展的佛教”的组成部分,成为佛教发展的主流,对佛教的面貌带来深刻的影响。

被视作现代人间佛教运动开创者的太虚法师1928年夏在上海俭德储蓄会的讲话稿中,把“契真理”、“协时机”视作佛学构成的两大原则:“佛学,由佛陀圆觉之真理与群生各别之时机所构成,故佛学有二大原则:一日契真理,二日协时机。非契真理则失佛学之体,非协时机则失佛学之用。”所谓“契理”之“理”,是“佛陀所究竟圆满觉知之‘宇宙万有真相’”,也是佛教之为佛教的根本。真理为佛学之体,时机则成就佛学之用。太虚法师指出:“时机乃一方域、一时代、一生类、一民族各别之心习或思想文化。”“机”是听受佛法的众生,由于众生是在时空中生存的,因而,必然要考虑到地域、时代、众生品类、民族、个体等差异。从这个意义上说,所契之“机”是具体的、个性化的,也就是梁漱溟所说的“此时、此地、此人”。太虚法师指出:“‘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即是说佛的教法虽是佛智证明的真理,而存在世间则是观察众生之机宜事实而施设的,所以佛经是‘契理契机’的法。不仅合乎个别的千差万别之机,另外还有时代机境;要针对当时一般的思潮而随顺摄受或破斥,这才有佛法。”

契理和契机二者结合,才能使佛法发扬光大;二者偏离,佛教则失去了存活世间的基础。

印顺法师也指出:“佛法所最注重的,是应机与契理。契机,即所说的法,要契合当时听众的根机,使他们能于佛法,起信解,得利益。契理,即所说的法,能契合彻底而究竟了义的。佛法要着重这二方面,才能适应时机,又契于佛法的真义。如专着重于契理,或不免要曲高和寡了!如专注重于应机,像一分学佛者,只讲适应时代,而忽略了是否契合佛法的真义,这样的适应,与佛法有什么关系!”“契理”保证所发展的是“佛教”,而“契机”则确定佛教“在发展”。只有契理契机,才能够使佛教摄受更多的真实信众。

人间佛教运动的蓬勃开展,就是人间佛教理念的倡导和实践者自觉地以这种契合时代根机而又合乎佛法深义的理论为指导。印顺法师在《人间佛教绪言》“人间佛教的展开”中就明确地指出:“契理契机”是人间佛教提出的根据,“现在所揭示的人间佛教,既重契机,又重契理。就契机方面说:注重人间正行,是最适合现代的需要,而中国又素来重视人事。……人间佛教不但契应时机,更是契合於佛法的深义,大家应努力来弘扬!”

可知,人间佛教运动的倡导和实践者们在“契理契机”的基本原则的指导下,确认其根本特质是强调佛教的人间性、现世性。台湾佛光山的创立者星云法师,则把它扩展为六个特点:人间性、生活性、利他性、喜乐性、时代性、普济性。把其理念和实践方式加以概括,中国现代佛教所倡导的人间佛教,是以现实人生为基点,通过大乘菩萨道的修持,达到完善人格,进而建立人间净土的佛教。

二、人间佛教运动兴起的应机性

现代人间佛教运动的发端,往往追溯到太虚大师。其教理、教制、教产三种革命的主张,已经强调佛教要以现世为中心。1928年太虚法师在《对于中国佛教革命僧的训词》中,把“中国佛教革命的宗旨”归纳为:革除“为神道设教以愚民”的迷信和“师徒私相授受”的僧产遗传制度;改“遁世高隐”为“精进修习“和“化导民众”、“利济民众”的兼顾;改“专顾脱死问题及服务鬼神”为“服务人群”、“兼顾资生问题”;提出了建设适应时代和中国环境的佛教“僧伽制”和“信众制”,“建设由人而菩萨而佛的人生佛教”,以“昌明大乘的人生佛教于中国的全民众,使农工商学军政教艺各群众皆融洽于佛教的十善风化,养成中华国族为十善文化的国俗;扩充至全人世成为十善文化的人世”。1933年在汉口市商会的演讲中,指出“人间佛教,是表明并非教人离开人类去做神做鬼,或皆出家到寺院山林里去做和尚的佛教,乃是以佛教的道理来改良社会,使人类进步,把世界改善的佛教。”都鲜明地表现出,建设“人间净土”,是人间佛教的现实落足点。

应该说,人间性和现世性的强调并非现代佛教之创造。早期佛教的人间性、现世性,主要表现为:人修行成佛的觉悟观、人身难得的机缘观、随缘教化的教育观等,都是以众生,尤其是人作为思考的中心。《增一阿含经》日:“佛皆出人间,终不在天上成佛也。”大乘佛教强调菩萨道精神,主张菩萨入世度生,强调“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因而,人间佛教的倡导者认为,对人间性、现世性的强调,是符合佛法真义的,所以不是创新,而是将固有的“刮垢磨光”。

那么,作为佛教个中义的人间性为何在现代要特别标示?人间性的张扬为何能够在近百年的佛教发展中成为佛教界的主流?这是佛教应对自身的社会境遇拣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