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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人间佛教所面临的核心理论问题——李利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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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人间性是佛教的本质特色

宗教作为一种文化现象,都是立足人间的,从而天然具备人间性特色。但宗教不同与其他文化体系的本质特色在于宗教解释问题、解决问题时所蕴含的超人间性。佛教作为一种宗教,它的本质特色也正在于其明显的人间性。

所谓超人间性,主要由超人间力量和超人间境界两个部分组成。超人间力量就是指超出人的理性范畴、超出其正常的生理、心理、智力和社会能力之外,为一般人类所不能具有的力量就是超人间力量,具有这种力量的存在物或产生这种力量的过程,就是神以及与神相关的现象和相关的体验。超人间的境界就是超越人类理性认识范畴的境界,如各类彼岸世界和此岸的各类超越理性的境界,如佛教的定、悟以及其他宗教尤其是各种民间宗教的神秘境界。一般来说,彼岸的超人间境界属于客体的超人间,此岸的超人间境界属于主体的超人间。前者为外在超越提供可能,后者则主要是为内在超越勾画蓝图。从其与人间的关系来讲,前者属于绝对的超人间,而后者则属于相对的超人间。

超人间信仰是佛教全部理论架构和实践体系得以支撑和运转的主要因素。具体来看,佛教的超人间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以超人间力量来说,我们可以从佛教中看到几种密切联系的、结构完整的信仰体系:首先是含有超人间力量的原理,如业力轮回、因果报应、九品往生、佛力加持等。其次是具有超人间力量的人格化个体。如佛教所信仰的“四圣”以及“六凡”当中的天神、阿修罗以及饿鬼和地域众生等都具有不同种类、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的超人间力量,按照我们上面的定义,当然都可视之为神。佛教界以及部分学术界人士所谓的佛教乃无神宗教的观点,只有当神的概念只限定在主宰神特别是像西方宗教的那种宇宙主宰神的范畴内时,才能成立。在佛教庞大的神团体系中,诸佛、菩萨、罗汉、护法神以及他们的眷属等既是不同的修行阶位,又都是不同类型的超人间力量的化身。小到五种神通,大到智慧无边、神力救难和各个不同世界的教主,佛教的超人间力量信仰渗透在佛教的各个修行阶段和佛教所追求的各种境界当中。再次是具有超人间力量的非人格化对象,如佛教的手印、真言、坛场、舍利等圣物、圣迹、以及被赋予神力的某些经典,这些也都是超人间力量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最后是具有超人间力量的某些做法,如身结印契、口诵真言、念唱佛菩萨名号、诵经、摩顶、禅定、礼拜、供养、回向等。以上几个方面形成一个完整的、彼此依存的产人间信仰体系。

佛教的超人间境界信仰与佛教的宇宙结构论和解脱理论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这种境界与人间之关系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把这种超人间的境界划分为两类:一是绝对的超人间境界;二是相对的超人间境界。其中绝对超人间境界指完全超出人间之外不为人类理性所认识的境界,这种超人间境界又可分为三种:一是超出我们这个世界之外的其他世界,如西方极乐世界、东方琉璃世界,这主要是从空间位置角度来讲的;二是三界当中不属于人类世界的境界,如欲界六天、色界和无色界诸天、地狱界等,这主要是从境界高下角度来讲的;三是解脱之后的涅槃境界,特别是离开人间之后的小乘的涅槃境界,这是从解脱生死的角度来讲的。相对的超人间境界指在人间之中通过非理性的认识途经而达到的某种精神性境界,是一种不离开人间但又超越人间、运用于人间生活而不为人间万事所羁绊的境界,其中又可分为两种:一是解脱了的境界如实相涅槃、成佛、证智慧等,禅宗解脱三境界中的“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的境界即是通过对这类超人间境界的修证之后所得到的解脱境界;二是通过禅定、念佛、诵经、礼拜等修行法门而达到的超出人类正常理性认识所及的境界,与前者相比,这还属于尚未解脱的境界。上述两种超人间境界同佛教体系中的两种超越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外在超越可以在对绝对超人间境界的追求中实现,而内在超越则可以在迈向相对超人间境界的修行中实现。

当代中国佛教依然具备浓厚的超人间特性。如果从信仰心态的角度进行分析,当代中国现实存在着的佛教基本可以划分为四种类型,即:参禅悟理的佛教、念佛往生的佛教、祈神护佑的佛教、行善积福的佛教。在这四种形态中,超人间力量和超人间境界信仰都十分突出的是第二个类型,即念佛往生的佛教。完全建立在超人间力量信仰基础上的现实功利性佛教是其中的第三个类型,即祈神佑护的佛教。第四个类型,即行善积福,则是建立在一种同样具有超人间因素的原理(因果报应)基础上,伴以对恶的超人间境界的恐惧和对美的超人间境界的希冀,以及具有超人间力量的圣者的感召,以行善为手段,以积福为目标,由此感得各类善报。这种善报可能在今生,也可能在来世:可能在此岸,也可能在彼岸;可能是自己,也可能是被回向者的他人。可见,这种形态的佛教也具有浓厚的超人间性。至于最流行的第一种类型,即参禅悟理犁的佛教,它以般若智慧为认识的方法,以宇宙实相为认识的对象,通过明心见性,达到此岸成佛解脱,显示了明显的人间性特征。即使这种涅槃,都已经超出了人类的理性,超出了相对,进入了绝对,从而都具有了超人间的意味。般若圣智可以归属于超人间的力量,实相涅槃则可归属于超人间的境界。

当然,佛教超人间性中也包含着浓厚的人间性特征,例如:1、具有超人间力量的圣者同时必然在智慧、福德、慈悲等人间性因素方面达到很高的境界。2、以内在超越为特质的相对超人间境界信仰一直是中国大乘佛教的理论核心。这种建立在般若理论基础上的信仰,以人心为关注对象,以灵性体悟为方式,以心灵的全面变革为追求的境界,对于人类精神升华、社会净化有巨大的促进作用。3、佛教的超人间是人类天性发展的趋向之一,是人间性的直接产物。4、佛教的超人间力量和超人间境界与人间和现世直接贯通,密不可分。从横向来看,佛教的超人间可以在此岸也可以在彼岸,彼岸的可及性完全建立在此岸的因缘上,所以,即使是彼岸的超人间也始终能与现实人生打成一片;从纵向来看,佛教主张三世因果,所以超人间力量和超人间境界既在来世也在现世,没有绝对离开现世的来世,来世的境界直接取决于现世的善恶,而超人间的来世性最终还是为现世人间服务的。

三、佛教超人间性与人间性的关系

马克思曾经说过:“宗教就是间接的通过一个中介物对人的承认。国家是人和人的自由之间的中介物。正像基督是一个中介物,人把自己的全部神性、全部宗教狭隘性转移到他身上一样,国家也是一个中介物,人把自己的全部非神性、全部人的自由寄托在他身上。”马克思的这句话对我们认识佛教的超人间性与佛教的人间性之间的关系具有理论指导意义。通过佛教超人间性这个中介,人展现了自己理智无法解释的命运和现实手段无法实现的理想,从而使这个中介具有了鲜明的宗教性;通过佛教人间性这个中介,人表明了自己对理智的信赖,对现实的肯定和对前途的自信,从而使这个中介体现了浓厚的世俗性。所以,佛教超人间性的根源在人间,超人间性的一切特征都是人间性的曲折反映,超人间性的一切内涵都是现实社会中的人的某些特征的间接体现,而人间性则是人对非理性的摒弃,是人关注现实并力图实现此岸幸福的体现。超人间性和人间性作为中介,它们都是人的产物,都是为人服务的,所不同的是,二者各自展现了人在现实社会发展中呈现出来的两种截然不同的特性。这是我们探讨佛教超人间性与人间性关系时必须首先强调的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