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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佛道三教关系探微——以两晋南北朝为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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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道教对儒佛思想的吸摄
   道教虽为本土所产,且以道家思想为根,但道教思想之理论性和丰富性是欠缺的。在思想 内容上,道教贫乏得不足以与佛教抗衡,因而它必须吸摄儒家伦理思想以充实自身;在修养 方式上,也较为简单,因而它又不得不向佛教讨教。
   其一,道教对儒家入世精神与伦理思想的吸摄。我们知道,道家、道教是具有“在世”倾 向的,但同时必须指出,道家、道教的“在世”与儒家那种强烈的“入世”精神是有差别的 ,即儒家是直接参与社会,以济世救民为己任,道教则主要是一种肉体的关怀,且以个体为 重。但至葛洪时代,道教的“在世”明显表现出向儒家“入世”靠拢。葛洪说“内宝养生之 道,外则和光于世。治身而身长修,治国而国太平。以六经训俗世,以方术授知音。欲少留 则止而佐时,欲升腾则凌霄而轻举。”[11](《释滞》)不难看出,在葛洪思想中,参与社会 、济助人间是十分重要的内容。道教对儒家伦理思想的吸摄则是不遗余力。比如《正一法文 天师教戒科经》中云:“事师不可不敬,事亲不可不孝,事君不可不忠,……仁义不可不行 ,施惠不可不作。”又云:“其能壮事守善,能如要言,臣忠,子孝,夫信,妇贞,兄敬, 弟顺,内无二心,便可为善得种民矣。”[12](18卷,232页)可见,儒家的敬、孝、忠、仁 、义、信、贞等德目被吸收为道教基本内容,并规定,履行持守儒家伦理道德,才可成为真 正的道教徒。在道家经典中,像这样关于儒家伦理道德的引述,极为普遍。又如葛洪指出, 道家不唯养生一事,应兼济社会,儒家也不唯济世一事,应关注人生。所谓“所以贵儒者, 以其移风易俗,不唯揖让与盘旋也。所以尊道者,以其不言而化行,匪独养生之一事也。” [11](《塞难》)儒家伦理道德就在葛洪的这种宽容中大摇大摆地坐进了道堂。此外,道教还 把儒家的礼转化为道教戒律。如《灵宝智慧罪根上品大戒经》中云:“与人君言则惠于国, 与人父言则慈于子,与人师言则爱于众,与人兄言则悌于行,与人臣言则忠于君,与人子言 则 孝于亲,与人友言则信于交,与人妇言则贞于夫,与人夫言则和于室,与人弟言则恭于礼, 与野人言则劝于农,与道士言则正于道,与异国人言则各守其域,与奴婢言则慎于事。”[1 2](6卷,8页)在这里,儒家的礼被融于道教之中,成为道教戒律的基本纲架。
   其二,道教对佛教伦理戒律思想的吸摄。道教有斋醮科仪,斋醮科仪中又有坛场转经,设 法师、都讲等职,这些都是仿照佛教相关仪式而来。如陆修静提出“斋有九等”,即金斋、 黄斋、明真斋、元斋、八节斋、自然斋、洞神三里之斋、太一斋、指教之斋等,并强调斋戒 为立德之本。而且,陆修静还认为,履行斋戒不是外在的,而要在心灵上做到“心行精至” 、“洗心净行”。所谓“身为杀盗淫动,故役之以礼拜,口有恶言,绮妄两舌,故课之以诵 经,心有贪欲,嗔恚之念,故传以思神。”[12](9卷,821页)而所谓“杀盗淫动,恶言绮两 舌,贪欲嗔恚”,正来自佛教“十恶”之戒。难怪释道宣说他是“广制斋仪”以改造五斗米 道。另外,道教还把佛教的诵经、持戒修养方法吸收进来。这在《太上洞渊神咒经》中有详 细记载:“若不受此经,不名道士不得救治万病,但受此经,家中供养一切,鬼伏生死蒙恩 ,道不妄言。汝等信之,坐中大小各各求之,太上哀念一切,悉受之戒之,汝当受此经,不 得轻师,不得慢经,终身奉行,思神念道,后得升仙。”[12](6卷,19页)这段话大致是说 ,只要道教徒能诵经、持戒,什么疾病、官事、邪恶统统可以避免,并可由此“成仙”。此 见道教受佛教影响之重之深。著名道士陶弘景更是在融摄佛教教理上身体力行——“在茅山 中立佛道二堂,隔日朝礼。佛堂有像,道堂无像。”[13]总之,道教在吸摄儒、佛思想方面 是积极而自觉的,也因此使较为贫乏的道教思想逐渐丰满起来。

       相拒相斥:儒佛道关系的逆向开展

   从对立统一关系讲,相摄必有相斥;由儒佛道三教各有不同特征的情形看,相斥也属正常 。由于佛教是外来思想,而儒道为本土所生,故两晋南北朝时期相斥主要表现在儒佛相斥、 道佛相斥。这里我们对之略为讨论,以使对这个时期三教关系的认识与把握更为完整。
   1.伦理价值取向之冲突
   虽然儒佛道三教在伦理道德思想上有互摄互融的一面,但并不意味着它们在伦理价值上不 存在冲突。事实上,在伦理价值取向上,佛教与儒学之间存在着深刻的矛盾。这里我们仅以 “孝”道为例。儒家的“孝”具有事实性、感受性、亲情性特征,即从衣食住行、伦理辈分 等方面,以尽晚辈对长辈之义务。佛教提倡出家,但站在儒家的立场上看,出家意味着儒家 孝道的瓦解。因此当时有人批评道:“周孔之教,以孝为首,孝德之至,百行之本,本立道 生,通于神明。故子之事亲,生则致其养,没则奉其祀。三千之责,莫大无后。体之父母, 不敢夷毁,是以乐正伤足,终身含愧也。而沙门之道,委离所生,弃亲即疏,剔须发,残其 天貌,生废色养,终绝血食,骨肉之亲,等之行路,背理伤情,莫此之甚。而云弘道敦仁, 广济众生,斯何异斩刈根本而修枝干,而言不殒硕茂,未之闻见。皮之不存,毛将安附。此 大乖于世教,子将何以祛之?”[2](孙绰《喻道论》,27页)然而,这种批评,在佛教徒看来 是对佛教的误会。孙绰认为,“孝”不能仅停留在肉身之赡养上,还要体现在儿女能否立行 修道上,因为,如果儿女可以立身修道,可永远荣光耀祖,这自然也是尽“孝”。所谓“父 隆则子贵,子贵则父尊,故孝之为贵,贵能立身行道,永光厥亲。”[2](孙绰《喻道论》, 27页)慧远更是认为出家与守“孝”道毫不矛盾。他说:“凡在出家,皆遁世以求其志,变 俗以达其道。变俗则服章不得与世典同礼,遁世则宜高尚其迹。夫然者,故能拯溺俗于沈( 沉)流,拔幽根于重劫。远通三乘之津,广开天人之路。如令一夫全德,则道洽六亲,泽流 天下,虽不处王侯之位,亦已协契皇极,在宥生民矣。是故内乘天属之重,而不违其孝;外 阙奉主之恭,而不失其敬。”[2](慧远《沙门不敬王者论•出家二》,82页)在慧远看来, 佛教虽然没有行孝的具体仪式,甚至与儒家天道观有冲突,但佛教徒都以静修其身为尚,佛 教徒的宗教实践有助于社会风俗的净化,有助于人心的提升,因此,佛教徒所为都是有裨于 国家民生的,这不仅不背离孝,反而是更高境界的孝。慧远的这种解释并没有真正解决佛教 伦理与儒家伦理价值之冲突,但他这种解释较巧妙地使佛教的宗教实践与儒家伦理成为一种 互 补关系,从而起到了缓和冲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