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佛道三教关系探微——以两晋南北朝为例(5)
时间:2008-01-19 13:49来源:南昌大学学报,2001年第4期作者:李承贵 点击:
4.儒佛道三教相融相拒中的义理互补性
所谓义理互补性是指儒佛道三教在教义或思想主张上具有互补性。无论是相融相摄还是相 拒相斥,儒佛道三教各自的义理都得以较充分地显露,从而为彼此义理之间的互补性提供了 参照。就相融相摄方面看,儒学的长处因为佛教的吸摄而愈加显露出来,而佛教的长处因为 儒家的吸摄而显露出来;就相拒相斥方面看,儒学的不足因为佛教的批评攻击而显露出来, 而佛教的不足,也因为儒学和道教的批评而显露出来。也就是说,在整个相融相摄、相拒相 斥的互动过程中,儒佛道三教义理的长处与不足都被充分地展示出来,从而为彼此的吸摄创 造了条件。如儒学吸取了佛、道之本体及本体论思维,佛教吸取了儒学“入世”精神,道教 则吸取了儒佛二教之伦理道德观念和修养方法。这种互摄,对儒佛道三教自身而言,是丰富 发展;对中国思想文化史而言,则显示了儒佛道三教一体化走向,显示了中国思想文化的提 升。
因此,我们可以说,影响和规定隋唐以降儒佛道三教关系形式和内容的,不仅是两晋南北 朝时期的相融相斥关系,而是贯注于相融相斥关系中的内容上的广泛性、主体的无界性、策 略上的迂回性和义理上的互补性四大特征。这四大特征不仅为儒佛道三教的进一步融合提供 了充分的条件,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规定了儒佛道三教融合的基本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