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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儒佛的孝道之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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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东晋开始,佛教日益被视作国家、社会祸乱的根源,承受越来越重的政治压力。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它融合儒佛的倾向。这种倾向同样体现在佛教关于孝道问题的辩护中。如东晋僧人慧远认为儒佛只是方内、方外的区别,殊途同归,两者可以相互配合、相得益彰,“内外之道可合而明”[3](卷5《沙门不敬王者论》)。以此作为思想基础,慧远反驳了儒家关于佛教削发、出家等教规的指责。他认为,佛教徒“出家则是方外之宾,迹绝于物”,“此理之与世乖、道之与俗反者也。是故凡在出家,皆隐居以求其志,变俗以达其道”。最终“道洽六亲,泽流天下,虽不处于王侯之位,亦已协契皇极,在宥生民矣”。因此,佛僧“变俗服章不得与世典同礼”,剃度、出家虽然“内乖天属之重而不违其孝;外阙奉主之恭而不失其敬”[3](卷5《沙门不敬王者论》)。方外的佛教教规是为“达道”而设,是“变俗以达道”,正像方内的儒家遵奉的孝道礼仪规范是为最终达道成仁一样。这样,慧远就把佛教的教规解释为与儒家名教并行不悖的东西了。慧远的回应与牟子、孙绰不同。牟子、孙绰那种“贵道忘迹”的说法,说到底还是不太自信,承认佛僧的某些形迹有违孝道。慧远则已不再用“苟有大德、不拘于小”、“小违于此,而大顺于彼”的话来作辩解,而是通过专心论证佛儒相合来为佛教剃度、出家、不娶婚等教规不违孝道寻找内在的根据。这就比牟子、孙绰那种回应要更深刻,更有说服力。慧远的论述比较有效的调解了“方内”与“方外”的歧异,在儒佛调合的道路上迈出了突破性的一步。此外,慧远还第一次很明白地暗示佛教的孝道伦理要优于儒家的孝道伦理:儒家的孝只是“处俗弘教”,而佛教的孝则是“出家修道”[3](卷5《沙门不敬王者论》)。这种观点对儒家纲常名教观念不啻是一种冲击,也促进了此后儒家对自身孝道观的反思,并更认真地看待佛教的孝道思想。
   自东晋桓玄掌权后,终南北朝之世,如前所述,儒家对于佛教的指责攻击重点转移到是否有助“王化”这一敏感的政治问题上,儒佛在孝道方面的论难就不是很主要了。

     三、儒佛孝道之争的影响

   需要指出的是儒佛辩难不能仅仅理解为某几次具体时空内的争论。实际上,儒佛之争、儒佛孝道之争是一个长期的、或断或续的过程。而且,争论的形式也有多种:可能是面对面的直接诘难和回应;也可能是儒佛学者各自对孝道观念的疑问和理解,但在客观上形成一种知识争论的局面。拿《理惑论》和《喻道论》来说,其中的儒佛辩难其实是佛教最初传入中国后一段时间内佛儒之争的总结,反映了早期佛儒之争的基本内容。慧远的辩护则是东晋成帝时“沙门应否尽敬王者”的问题在长期争论之后佛教方面的总结。它们都反映了一个长时段内儒佛有关孝道论争的比较普遍的情况。这种长期的争论造成了较大影响。现就其主要方面列述如下:
     (一)促进了佛教在孝道观上与儒学的趋同
   早期印度佛教其实并不是不讲孝。相传为佛祖释迦牟尼逝世后最初结集的法藏《阿含经》中体现了佛教的最初思想观念。其中就有关于孝道的内容。但是在印度佛教中,对父母的孝的意义却没有像中国儒家所赋予的那样大。事实上,印度佛教更强调对宗教信仰的意义。与追求超越、自由和永恒的宗教理想和情感相比,在佛教那里,对家庭和国家的责任与情感是次要的。而儒家恰恰最注重后者。佛教在争取生存的时候,不能不牵就趋同于这一强大的传统,更注重自身孝道伦理的系统建设,在教义中赋予其更大的意义和更高的地位,并竭力与儒家孝道伦理保持一致。经过魏晋南北朝时期儒佛关于孝道伦理的辩论,佛教对这一点的认识更加清晰,并进一步促使佛教在孝道观念上与儒学趋同。
     (二)儒家孝道伦理与佛教轮回报应说进一步相结合
   佛教在孝道伦理上与儒学的趋同在当时影响到儒佛论争的其它方面。南北朝时期儒佛关于“神灭”、“神不灭”的辩论虽然没有直接讨论孝道问题,但在辩论中佛教徒大量征引了儒家孝道伦理思想来作论证。梁武帝在反对范缜的“神灭论”时,在《敕答臣下神灭论》中,援引《礼记•祭义》中“惟孝子为能飨亲”、《礼运》中“三日斋,必见所祭”的话说“若谓飨非所飨,见非所见,违经背亲,言语可息”[3](卷10《敕答臣下神灭论》)。意思是说:如果认为鬼神不能飨受祭祀,人们不能见到所祭的鬼神,就是背亲离经。这样就把印度佛教中的轮回报应观念与儒家的鬼神观念等同起来,使前者更容易被接受。又有人以《孝经》来证明儒家经典中早就有佛教因果报应思想:“《孝经》云: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虽未显论三世,其旨已著。”[3](卷10)“《孝经》云:‘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若形神俱灭,复谁配天乎?复谁配帝乎?”[3](卷9《难神灭论》)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以儒佛孝道伦理的一致性为前提的。它有助于儒家孝道观与佛教轮回报应思想的进一步结合。这样,梁代的刘勰说出“……瞬间尽养,无济幽灵;学道拔亲,则冥苦永灭”[11](卷52《灭惑论》)的话就不是很突兀的了。
     (三)影响到佛教经典的流传、整理、解释
   佛教在为自己的孝道观辩护的同时,特意传入、翻译了许多符合儒家孝道观念的佛经,以取得儒家在孝道问题上更大的同情。如早期汉译经典《尸迦罗越六方礼经》《佛说善生子经》、《华严经》、《那先比丘经》、《游行经》、《菩萨睒子经》、《佛说盂兰盆经》等。这些经典因其与儒家传统孝道伦理相契,从而得到广泛流传,产生了较大社会影响。另外,有些僧人在整理编译佛经时,也有意识地突出“孝”的内容。如三国时的康僧会在编译的《六度集经》中,抬高孝道在佛教治国中的作用;又说,“布施一切圣贤,又不如孝事其亲”[11l(卷3《布施度无做章》);颂扬“至孝之行,德香薰乾”、“至孝之子,实为上贤”[11](卷3《忍辱度无极章》)。至于佛教信徒在与儒家辩论过程中改动、歪曲佛教经典原义的现象更是比比皆是,不赘述。这种与儒家孝道思想趋同的行为发展到极致,就出现了中土自造的佛经,即后世所谓的“疑伪经”,如题为后汉安世高译的《分别善恶所起经》、北魏《提谓波利经》等。唐代以后此类伪经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