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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蒙古王室与藏传佛教的关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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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阔端在宗教问题上表现出如此的热心和积极的态度,并非出于对宗教的狂热。很多迹象表明,阔端虽然信奉佛教、尊重佛僧,但他不是狂热的信教徒。他的行为是成吉思汗的宗教政策的具体体现,其最终目的仍然是为其统治西藏的政治目的服务。只不过阔端的做法更为高明些,更适合于西藏当时的世俗社会和宗教势力的现实情况和时代要求而已。
   继阔端与萨迦班智达建立的政治宗教联系之后,蒙哥和忽必烈兄弟二人完全继承和贯彻了阔端制定的对吐蕃的宗教政策,并且进一步加强了对吐蕃的经营治理,使蒙藏关系推向新的阶段。
   蒙哥汗继汗位后,一边派人到西藏清查户口、划定地界,实行分封制;一边又颁发诏书宣布免除僧人赋税、兵差、劳役,保护僧人们的利益。诏书中还承认萨迦派在藏传佛教各教派中的领先地位。蒙哥汗与萨迦派保持正式关系外,同时也与其他教派发生关系。蒙哥汗在西藏的封地就是止贡派的势力范围,而且他与噶玛噶举派也有密切的关系。该派领袖噶玛拔希于1256年投奔蒙哥汗,蒙哥汗除赐授他金印、白银外,还有一顶金边黑帽,从此开始了噶玛噶举派黑帽系活佛的转世。可见,蒙哥汗统治时期,对藏传佛教各教派采取的是平等对待、兼容并蓄的保护政策,这亦是按照蒙古汗国的制度统治西藏的比较可行的办法。从此以后,迫使西藏各教派想要取得比其他教派的优势地位,就必须注意加紧与其施主——蒙古皇室成员,甚至于中央王朝的密切联系,以得到他们的支持和扶植。总之,蒙哥汗时期对西藏的经营,无论是派军队镇守、清查户口,还是以各种手法拢络西藏佛教各教派上层人士等,其目的是为了把西藏统一到蒙古汗国之中。
   藏传佛教进入蒙古宫廷,成为占支配地位的宗教,是通过忽必烈汗与八思巴的有效合作完成的。做为萨迦法主接班人的八思巴,完全继承了他叔父的衣钵,使佛法在蒙古统治阶层中得到发扬光大。而作为忽必烈,接受藏传佛教,显然是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即八思巴的作用和忽必烈自身的需要。八思巴11岁时来到蒙古,在蒙古王室里成长。他不仅学习和掌握了蒙古语言,而且也了解蒙古王室内部各派政治势力之间的角斗,加上他叔父萨班的精心培育和他的聪明颖悟,使他学到了丰富的政治斗争经验,培养了敏锐的政治眼光。在蒙古王室内部错综复杂的政权斗争的漩涡中,八思巴始终正确地把握住方向,一心一意地投靠“思大有为于天下”的忽必烈这位政治人物,首先在政治上给忽必烈产生了信任感。政治上的得势,为其传教说法铺平了道路。同时,他还凭借谦逊平和的品行、勤恳好学的精神、渊博的学识赢得了忽必烈及其一家的喜爱和敬重,并使忽必烈接受了藏传佛教。
   忽必烈在“潜邸”时,就已结识中原文士,熟悉中原汉地的情况,接受了中原汉人的文化。在他的王府中,招徕了一大批汉族知识分子作幕僚,并十分重用他们。大凡吏治、用兵、理财、屯田等事宜,乃至夺取汗位,“立国规模”等,多出自这些人的计谋。他们还给忽必烈的讲解汉族文化经典《大学衍义》、《孝经》、《尚书》、《易经》及儒家的政治学和历史等。在这些幕僚当中,汉地僧人刘秉忠对忽必烈的影响最深。由于他博学多能、善于出谋划策,深受忽必烈的重视。他的安邦、定国、治吏、用兵等主张,对忽必烈采用“汉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1251年,蒙哥汗即位后,忽必烈受命主管漠南汉地军国庶事,从此他就更加紧密地与汉族的政治及文化结合起来。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说中国内地的佛教文化无疑会对忽必烈的思想信仰产生重大影响。但虽然如此,忽必烈及其他诸王贵族最后还是选择了藏传佛教。
   就佛教而言,它具有内向、保守、封闭等基本特性。然而藏传佛教正式登上蒙古地区的宗教舞台,这对靠剑与火来为自己开辟道路的蒙古统治阶级而言,是十分有趣的。尤其是对忽必烈这样一位励精图治、大有所为的政治人物接受藏传佛教的现象加以探究,笔者认为这种现象不仅与其实用主义心理有关,同时也与藏传佛教对这种实用主义心理的满足有着密切联系。
   忽必烈对藏传佛教的实用主义心理,主要是出于政治的需要。中国历史上的统治者提倡宗教,似乎都有其直接的政治原因。然而忽必烈提倡藏传佛教,不仅仅是为了利用它,而是还企图在佛教中寻求治国安邦的理论和方法。《元史·释老传》记载:“元起朔方,固已崇尚释教。乃得西域,世祖以其地广而险远,民犷则好斗,思有以因其俗而柔其人,乃郡县土番之地,设官分职,而领之于帝师。”从这段记载中,清楚地看出忽必烈推崇藏传佛教,并重用八思巴的目的,就是“因其俗而柔其人”,有效地统治西藏。重用一个八思巴,胜过动用千军万马去征伐“地广而险远,民犷而好斗”的西藏,这是根据西藏特殊的宗教制度所采取的策略。西藏虽然教派林立,但是由于前世所制定的行之有效的政策,即通过确立萨迦派的领导地位,带来了整个西藏的归顺。如此巨大的政治利益,对作为一个深谋远虑的政治家来说,不能不仿效其前人的做法。可是这种“怀柔”的策略,在汉地是行不通的。在汉地,东晋南北朝时代,统治者对佛教加以利用和支持,而且当时许多有名的僧人受贵族王室崇信,被称为“家师”、“门师”、“国师”的称号。到了唐朝和辽、金时代,国师等僧人兼有一定的政治权力。但是没有一个朝代的宗教势力象藏传佛教那样介入到政权领域。特别是到了宋朝,随着专制集权制度的强化,佛教完全被控制在世俗政权统治之下。正是在中央政权的限制下,佛教逐步走向大众化、通俗化、丧失了自身独特的价值,而作为佛教的精英——高僧,则脱离大众化需要,逐渐地与佛教溶为一体。佛教在宋朝已经呈现出衰微之势。在这种情况下,忽必烈不会不意识到汉地佛教难以成为强化自己统治的武器。
   忽必烈推崇藏传佛教,另一个重要因素是蒙藏两个民族与藏传佛教之间的默契,蒙古统治者需要通过宗教来降服和治理西藏,而西藏僧人也需要通过强大的政治靠山来巩固和加强其地位。早在1242年,忽必烈召见海云法师时就问道:“佛法中有安天下之法否?”从这段问话中可以看出忽必烈首先关心的是从佛法中寻求治国安邦的理论和方法。海云法师也从为政的角度予以解答,说明了信奉佛法的必要。正是这种“佛法中有安天下之法”,才使胸怀大志的忽必烈萌发了信仰的念头。如果说忽必烈的这种念头开始时显得较为模糊混沌的话,1251年和1253年与八思巴的两次会见,以及在青、甘、川地区接触到藏族社会后,便不断得到增强和激发。他认识到藏传佛教僧人在统治西藏方面的极端重要性。当时西藏社会状况正如杜齐所说:“在这时教派得到很大的权力,成为一个与贵族平起平坐的新势力,并逐渐代替了贵族,寺院拥有了特权,垄断土地和财富,不仅依靠武装、专门打仗的僧人和其他世俗权力的源泉以取得人们的尊敬,”(注:见杜齐著《西藏中世纪史》,李有义等译,第16页。)而且他们也握有那些看不见的、更使人敬畏的武器,即统治人们精神的宗教。因此,对于这样的地区只能采取“因其俗而柔其人”的策略,这也是最适合藏族地区的政治宗教情形的有效统治办法。对于一个政治家来说,无论推崇或信仰哪一个宗教,都有其明确的政治目的和实用主义心理。所以说忽必烈接受藏传佛教,而不信奉汉地佛法,这是正常的,同时也是必然的。诚然,忽必烈虽然没有接受汉地的佛法,但他在政治上接受了“汉法”,思想上接受了儒教。这也是由他有效地统治汉地的政治目的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