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时代的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人既是维新变法运动的领导者,又是戊戌新思潮的鼓荡者;既直接参与并领导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实际斗争,又以救亡图存、向西方寻求真理激励、启蒙了整整一代人,指示了中国文化发展的新走向。
毫无疑问,西学是康梁等维新志士设计救国方案的重要的思想文化资源,而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则是他们“以天下事为己任”的救国抱负的文化动因。佛学则主要作用于维新志士们的人格塑造和精神品质的养成。本文拟从此入手,来分析佛学思想是如何通过对人的内在人格的熏染,进而影响着政治体制的伟大变革、这一重要的近代化进程的历史格局。
一
言及戊戌变法,不能不首先提到康有为。康有为不是佛教徒,更不是佛学家,在他的思想里,占主导地位的是儒家经学,尤其是今文经学那一套。但康有为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传统经师,他孜孜以求的不是章句训诂、典章名物,而是借孔子的亡灵,又注入许多经过自己改造了的西学和佛学的内容,使其构成了一个独具特色的庞杂思想体系。
早在光绪五年康有为隐居于西樵山白云洞之时,“曾专讲道佛之书,养神明,弃渣滓”。当时康有为习佛,并非消极的遁世,而是“恣意游思,天上人间,极苦极乐,皆现身试之”,以求思想的解放。因为他感念时艰,内心焦虑,苦苦寻找一条新的精神出路,决心“舍弃考据帖括之学,专意养心。既念民生艰难,天与我聪明才力拯救之,乃哀物悼世,以经营天下为志”(注:《康南海自编年谱》,第9页。)。一旦接触佛学,即深受影响,则与他早具宋儒性理之学和阳明心学的深厚素养有关,更与他“私心好求安心立命之所”(注:《康南海自编年谱》,第8页。)的不世出的宗教家抱负有关。所以康有为学佛,与其说是精研内典,宏扬佛法,还不如说是援佛入儒,别辟蹊径。中法之战时,康有为27岁,开始着手创立独具一格的宗教学体系。他揉合儒佛两家,并参以西学西理,力主“奉天合地,以合国合种合教一统地球。”“又推一统之后,人类语言文字饮食衣服宫室之变制,男女平等之法,人民通同公之法,务致诸生于极乐世界”(注:《康南海自编年谱》,第12页。)。
在康有为极强的自信力的“人类公理”新构想中,他本人即指出“合经子之奥言,探儒佛之微旨,参中西之新理,穷天人之赜变,搜合诸教,披析大地,剖析今古,穷察后来”(注:《康南海自编年谱》,第13页。)。30岁时,他把这一思想成果编成《人类公理》一书,其后,又在多次修改的基础上,另撰《大同书》。可见佛学在康有为那里,成了一份极有价值的思想遗产和一个重要的思想源泉。
康有为的宗教意识具有很强的入世色彩。其创教动机来自于感念时艰、救亡报国的强烈的忧患意识和爱国情结,因此,他只能以复兴儒学为职志。对此,梁启超有甚为精到的评述。他说,康有为“以为生于中国,当先救中国。欲救中国,不可不因中国人之历史习惯而引导之。又以为中国人公德缺乏,团体散涣,将不可以立于大地。欲从而统一之,非择一举国人所同戴而诚服者,则不足以结合其感情,而光大其本性,于是乎以孔教复原为第一著手”(注:梁启超:《南海康先生传》,《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六,第67页。)。康有为自己说得很明白,“其来现也,专为救众生而已,故不居天堂而故入地狱,不投净土而故来浊世,不为帝王而故为士人,不肯自洁,不肯独乐,不愿自尊,而以与众生亲。为易于援救,故日日以救世为心,刻刻以救世为事,舍身命而为之”(注:《康南海自编年谱》,第13页。)。在这个问题上,康有为毫不客气地以救世主自居,他甚至提出:“吾之言大同也,非徒救血肉之凡民,亦以救神圣仙佛舍身救度之苦焉。”(注:康有为:《大同书》,第250页。)就是说“神圣仙佛”亦属被救之列,可见其宏愿之大,用心之深。
不过,康有为仍得力于佛学思想甚多,翻开《大同书》便一目了然。
《大同书》起首的甲部,即为“入世界观众苦”等六章(注:该部依次为“第一章,人生之苦;第二章,天灾之苦;第三章,人道之苦;第四章,人治之苦;第五章,人情之苦;第六章,人所尊尚之苦。”)。康有为认为,人生从“投胎”起,就是众苦丛生,这一说法,完全符合佛教“入世界观,众苦”的取义。佛教有所谓“苦、集、灭、道”四圣谛之说,“苦谛”,即为人生最基本的价值判断。康有为的大同思想即由此起首,进而推衍为“爱众生”,整个思想的逻辑过程都是佛教所独有的。康有为还说:“盖天之生物,人物皆为同气,故众生皆为平等”(注:康有为:《大同书》,第296页。),这一口号是照搬大乘佛教的。“极乐”之说本为佛教所独有。康有为在《灵魂之乐》一节中,亦原样照抄:“养形之极,则人有好新奇者,专养神魂,以去轮回而游无极,至于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焉。”(注:康有为:《大同书》,第300页。)
康有为对佛教的崇尚,当然不仅仅表现为借用佛的语言和套用佛学的逻辑,而是推崇它的境界,看重它“不离乎世而出乎世”的物我超越。他说:“大同之世,唯神仙佛学二者大行”,但“仙学太粗,其微言奥理无多”,能够“令人醉心者有限”,不及“佛学之博大精微”。“故大同之后,始为仙学,后为佛学,下智为仙学,上智为佛学”。在他看来,佛学的价值,不但在大同学之上,且在仙学之上,实际上可视为“大同之世”里唯一的精神信仰(注:康有为:《大同书》,第301页。)。
康有为虽崇佛却不佞佛,虽主张“去家”却反对“出家”。他在《去家界为天民》里,专辟一节《论出家为背恩灭类不可》,说道:“……吾于佛义之微妙广大,诚服而异之,而于其背父母而逃,不偿夙负而自图受用,则终以为未可也。且夫大地文明,实赖人类自张之;若人类稍少,则聪明同缩,复为野蛮,……是不独不可行之事。亦必无之理矣!”(注:康有为:《大同书》,第191页。)可见,康有为对出家、独身的僧侣主义,是持反对态度的,由此亦可推想,他对佛教仪典的形式主义那一套,也是不以为然的。
康有为没有留下什么佛学专著,但他却深受佛学影响,且已构成其生命体的一部分,是其精神生活和人格魅力的动力资源。这可以从康有为在戊戌变法期间的行事作风和人生态度中得窥一二。在顽固势力明显占上风之时,康广仁苦劝康有为及时抽身,“选港中中西文学者,教以大道”,待光绪帝真有权时,再出山“救中国,未晚也。”康有为回答:“死生命也,我昔经华德里,飞砖掠面,若逾寸,中脑死矣,假中风痰,顷刻可死,有圣主在上,吾以救中国,岂忍言去哉?”(注:《康南海自编年谱》,第50页。)这一决心,显然源自华严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