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佛教的三个问题(3)
时间:2008-07-27 18:00来源:佛学论坛作者:杨曾文 点击:
佛教传入后经过五六百年的传播发展,在思想上已经与中国传统文化融会结合,在经济上建立了与中国封建经济制度相适应的以土地经营为中心的寺院经济,从而为隋唐时期建立富有民族特色的佛教宗派提供了条件。隋唐时期成立的主要佛教宗派有天台宗、三论宗、法相宗、律宗、华严宗、净土宗、禅宗、密宗。这些佛教宗派除密宗情况稍有不同外,都是由中国僧人直接创立的,所奉经典中虽也有一部或几部汉译印度佛经,但最重要的是各宗创始人的著作。其中的天台宗、华严宗、禅宗的民族特色最为鲜明,影响也大。概括地说,这些佛教宗派具有以下特点:(一)把中国道家和玄学的本体论与印度大乘佛教的以空、真如或佛性为本体的宇宙论会通结合,并依据般若中观学说的"不二法门",提出现象与本体圆融无碍,"真俗不二","体用相即"的佛教哲学。(二)依据色与心、能与所、正报与依报不二的理论,把本体论与心性论融会构通,认为真如佛性不仅是宇宙万有的本源和本体,而且也是人的觉悟基因,在论证中又吸收了儒家人性论的思想。(三)发挥"真俗不二","即烦恼是菩提"的理论,主张出世不离入世,生活日用即为佛道。禅宗尤为突出 ,寄坐禅于日常生活之中,说"平常心是道"、"不修不坐,即是如来清净禅"等,在宋代以后影响更大。(四)把儒家的善恶伦理规范和道德说教,吸收到佛教中的最通俗最易于为民众接受的善恶报应和轮回的说教之中,在统摄人的精神世界和制约人的行为方面起到了儒家所起不到的作用。(五)受中国宗天法祖,以父系为中心的封建宗法制度的影响,一方面把佛教教团看作以"释"为姓的大的家族,僧尼自称"释子",彼此为兄弟姐妹,另一方面又在各宗各个寺院建立具有严格上下等级的传承嗣法制度。
这样,佛教在与中国社会的相互适应之中,在与传统文化的会通融摄之中,在与民众生活习俗的迁移默化之中,自然而然地演变成中国的民族宗教之一,成为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佛法与王权、王法
宗教的产生有它特定的历史环境。国家形成以后,任何宗教在它的传播和发展中都要受到来自政治方面的影响。因为政治是社会经济的集中反映,虽然它不能最终决定宗教的存灭,但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者对宗教的态度和所执行的政策,无论是支持还是反对,都会对宗教的存在形式和发展趋向带来极大的影响。回顾佛教在印度的起源和佛教传入中国以后的传播发展历史,对此会有具体的认识。
释迦牟尼创立佛教之后,因为反对婆罗门教的种姓观,主张在佛教中贯彻"四姓平等"的思想,不仅受到吠舍平民种姓中工商业主的支持,也得到武士、军事贵族的刹帝利种姓的支持。在佛教的早期发展中摩揭陀国的国王频婆娑罗及其子阿?世、拘萨罗国的国王波斯匿和其子?陀太子,都皈依佛教,对佛教的发展便于给予很大的支持。在此后的发展中各个时代的当政者也都给予佛教不同程度的支持,著名的有孔雀王朝的阿育王,贵霜王朝的迦腻色迦王,笈多王朝的戒日王等。因此在佛经中出现佛将佛法托付国王、大臣的说法。《大涅槃经》卷一有这样一段话:"如来今以无上正法付嘱诸王、大臣、宰相";在《仁王般若经》中也有:佛言"吾灭度后,此《般若经》付嘱诸国王,守护流传"。历史证明,佛教只有在国家当政者的有力支持下,才能得到比较顺利的发展。
佛教传入中国,开始只在移民和社会上层一部分人当中流行,直到两晋时期才在南北方广泛传播。这与当时统治者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在儒家学说占据正统的古代中国,蔑称少数民族为"夷狄",他们不仅不能入主中原,甚至连迁徙内地也不允许。北方少数民族政权为了增强自己称王称帝的信心,不得不借助佛教的支持。佛教主张因果报应和三世轮回,可以把即位称帝说成是前世行善的报应。因此北方少数民族政权一般都大力支持佛教。后赵羯族石氏政权公开表示,既然佛教是夷狄之教,正应当尊奉。他们尊僧佛图澄为"大和尚"和军政顾问,积极发展佛教事业,使佛教在北方迅速发展起来。佛图澄用佛教的慈悲戒杀的教义劝谏看后赵统治者保护民众,稳定社会秩序,发展生产。前秦、后秦少数民族政权设立国家译场,资助译经事业,支持佛教传播。在南方,东晋政权也扶持佛教发展。这种情况一直沿续到隋唐。其间虽也发生过由国家发动的灭佛事件,对佛教有所打击,但从总的情况看来,佛教是在国家的保护和支持下不断得到发展,并深入普及到大江南北,穷乡僻壤,终于成为中国的民族的宗教之一。对于国家政权对佛教发展的极其重要的关系,佛教界的学僧是十分清楚的。东晋道安曾说:"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高僧传》卷五<道安传>)唐代道宣也曾说过:"自教流东夏,代涉帝朝,必假时君,弘传声略……"(《大唐内典录.序》)他们都认为佛法离不开王权王法,佛法必须得到王权王法的支持才能流行。
中国古代封建君主专制主义强大,帝王要求臣民在一切方面绝对地服从,在伦理道德和礼仪的领域,忠于君主,叩拜君主是最重要的行为规范。佛教虽要求僧尼报四恩:父母之恩、众生之恩、国王之恩、三宝之恩,但又认为自己超越于世俗社会之上,沙门不受人间伦理的制约,不仅不应当礼拜父母,而且连君主也不应当礼拜。东晋慧远(334-416)曾针对太尉桓玄要沙门礼敬王者的命令,写了著名的《沙门不敬王者论》,提出了影响深远的佛法与王权王法的关系论。他主要提出两点:一、对于人数众多的在家信徒来说,必须遵奉世俗纲常名教和礼法,说"在家奉法,则是顺化之民,情未变俗,迹同方内,故有天属之爱,奉主之礼"。二、出家人是超出世俗社会之上的"方外之宾",知道情欲烦恼是来自"有身",而生命的存在是由于"禀化"(禀阴阳二气而生),故不把"存身"和"顺化"当作追求的目标;"求宗不由于顺化,则不重运通之资;息患不由于存身,则不贵厚生之益",意为追求觉悟解脱不是靠顺乎自然生化达到的,灭除烦恼也不可能由保全身命而得到,那么,对于与"道大、天大、地大"(出自王弼本《老子》)共同"资生通运"的王侯(桓玄《与八座书》有曰:"老子同王侯于三大,原其所重,皆在于资生同运"),就不必如同在俗的人那样礼拜。说:"故凡出家,皆遁世以求其志,变俗以达其道。变俗,则服章不得与世典同礼;遁世,则宜高尚其迹。"是希望当政者尊重出家者的超离尘世生活,专心寻求解脱的身份和愿望,不要按照常规要求他们。他们虽不在形式上礼拜王者,但可以通过自己的传播佛法,"助王化于治道","协契皇极"。在这里,慧远提出了处理王法和佛法的关系的原则,一方面明确表示占信徒人数最多的在家奉佛者必须遵守王法和纲常名教,从而使统治者放心,另一方面又要求统治者尊重出家僧尼作为"方外之宾"的特殊身份,允许他们可以不礼敬王者,而完全可以期望他们对民众从事教化,为社会治理安定发挥积极作用。后世对于僧尼是否应当礼拜王者的问题虽仍有争论,但总的看来,僧尼不必固守世俗礼法的特殊身份是受到社会承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