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在禅宗五家中,曹洞宗宗风绵密,其禅诗向来被视为晦涩难解、如天书哑谜。从其哲学的核心正偏回互理论入手,对曹洞宗禅诗文本解码,可发现曹洞宗禅诗由以体用为主的两大意象序列组成,形成了一个绵整严密的象喻体系。曹洞宗由此两组意象序列的回互,启迪参禅者进入禅悟体验,由此形成了曹洞宗禅诗独特的美感特质。
【关 键 词】曹洞宗/禅诗/正偏/回互理论
【责任编辑】杜敏
【参考文献】
[1] 普济.五灯会元[M].北京:中华书局,1984.
[2] 善昭.人天眼目[A].大藏经:48卷,东京:大正一切经刊行会,1992.
[3] 杜松柏.禅学与唐宋诗学[M]. 台湾:黎明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76.
[4] 皮朝纲.禅学美学史稿[M].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1994.
中图分类号:I20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93( 1999)01—0144—(07)
禅宗五家七宗中,南岳下的临济和青原下的曹洞最具特色,影响也最为深远。而在五家七宗禅诗中,尤以曹洞宗禅诗最为引人注目。曹洞宗远绍石头《参同契》、昙晟《宝镜三昧》,通过独特的禅修和教化实践,建立了“五位”、“回互”之说,并以诗歌的形式使之广为流传。其《正偏五位》、《君臣五位》、《功勋五位》、《五相》等禅诗,集中表达了曹洞宗的宗风特色。由于曹洞宗理论体系本身的细致绵密、幽渺艰深,使得其禅诗如同哑谜天书。本文拟从分析曹洞宗理论内核入手,考察曹洞宗禅诗的语义系统,以揭示其独特的象喻意义和美感特质。
一、曹洞宗正偏思想的渊源
曹洞宗最为显明的思想是理事、偏正的兼带回互。它的思想渊源,可上溯到石头希迁。希迁禅风圆转无碍,时人称为“石头路滑”。其五言偈颂《参同契》,展开各种思想的会通。“参”意为参差不齐,指世间万法分殊,各守其位,互不相犯;“同”,意为万法虽殊,同归真如。“契”则是二者的统一。心物、内外、理事有别,但这些分别只是体用之别,本质是一体的。《参同契》就是既要分辨出它们的不同,又要辨明它们的契同,臻于理事圆融。《参同契》说:“灵源明皎洁,枝派暗流注。执事原是迷,契理亦非悟。”灵源,指心、理,即本体;枝派,指物、事,即现象。作为万法之源的自心自性,光明皎洁,但并不是单独的存在,而是显现在一物一事之中。树木千枝,河流万条,但树根、河源只有一个。物、事是个别,是殊相,同样是真如全体。“理”是渗透在千差万别现象界中的本体,即法性;“事”是被法性渗透的现象界中事物,属用的范畴。执著于现象界事物是迷,仅仅体会了寓于现象界中的法性本体也是迷。只有理事融通,才能无所执著。
“门门一切境,回互不回互。回而更相涉,不尔依位住。”“回互”指事理相互联系。事理之间互相依存,互相作用;“不回互”指事理的独立个性。事与理各有分限,互不淆杂。理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一切事物又在理的统摄下各呈差别。禅者在把握事物的本体时,不能昧失其现象界的差别;在认识现象界的差别时,不能昧失渗透于一切现象界中的“理”。理事圆融,回互而又不回互,才是完整的体用、理事关系,是真正的“石头路滑”之处。只有明白了事理之间相互依存又相互区别的道理,才能理事会通,圆融无碍。这成为曹洞宗正偏回互说的理论依据。
曹洞宗禅学思想的另一重要理论依据是《宝镜三味》。洞山良价在云岩昙晟处亲印宝镜三昧,并把它传授给曹山本寂。《参同契》已标“回互”之说,而《宝镜三味》则倡“明暗交参”之义。“明”指形形色色的大千世界,色界;“暗”指无形无迹无色声香味的本体界,空界。本体界与现象界交参在一起,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由明暗交参的观念,同样发展出“正偏回互”之说,《宝镜三昧》喻之为:“银碗盛雪,明月藏鹭。类之弗齐,混则知处。”意为现象界包容在本体里面,不可分割,但是,本体与现象又不相同,前者是正,后者是偏。曹洞宗的偏正回互、五位功勋皆滥觞于此。
二、正偏五位的诗禅感悟
曹洞宗绍承希迁、昙晟禅法,提出正偏五位等思想。五位,指正中偏、偏中正、正中来、偏中至、兼中到。“正”指本体、平等、绝对、真如等;“偏”指事相、差别、相对、生灭等。正偏回互,组成五种不同的关系,是为正偏五位。洞山的诗偈,精譬形象地表达了对正偏五位的诗禅感悟。据《洞山录》:
正中偏,三更初夜月明前。莫怪相逢不相识,隐隐犹怀旧日嫌。“三更初夜”黑而不明,表正位,“月明”为偏位,由混沌未分的原初状态,产生出森罗万象,由一元走向二元,由绝对走向相对。在此阶位,参禅者虽然承认有精神本体,但还不懂得万物由本体派生,孤理而缺事,体用关系上忽视用的一面,称“正中偏”。洞山认为,参禅者在此阶位对本来无物到万象形生不必惊怪,因为由空而生之色,当体即空;正偏互融,各还其本来面目,不变的本体随顺众缘而生起种种现象。曹洞宗以初夜、五更,象喻浑沌未分的原初状态,以玉兔明、金鸡唱、龙吟、虎啸表示由体起用:“龙吟初夜后,虎啸五更前。”[1] (《五灯会元》卷14)曹洞宗借黑权正,假白示偏,用“黑面老婆披白练”[1] (《五灯会元》卷14)象征由空生色,由体起用。以石女、木人,象征不落意识的绝对空境。然而,弄机、作舞、敲户、惊梦之后,原本的混沌不复存在,开始产生分别,犹如从浑然不觉的睡眠状态中醒来,开始产生分别识:“石女机梭声轧轧,木人舞袖出庭前。”[2] (《人天眼目》卷3)“夜半木童敲月户,暗中惊破玉人眠。”[2](《人天眼目》卷3)
偏中正,失晓老婆逢古镜。分明觌面别无真,休向迷头犹认影。
参禅者臻此阶位,不再强烈地呈现分别见解,现象界的一切逐渐隐退。这是真如向上还灭门,舍弃具体事相,直显根本理体。但参禅者此时虽承认现象是假,却往往不懂得透过现象进一步探求本体,孤事而缺理,体用关系上缺少体的一面,称“偏中正”。诗谓一觉醒来,日出光灿,如同古镜(人之本心),这是自千差万别之事象直指真如平等的法界。参禅者应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分明觌面别无真”,自己的真心、真性当体即是,不可迷头认影,执着妄相。曹洞宗以轻烟、薄雾、白云,象喻缥缈迁变的事相,以皓月、寒岩、岳顶,象喻恒常绝对的本体,以“笼”、“锁”等字,表示事相遮蔽本体:“轻烟笼皓月,薄雾锁寒岩。”[2](《人天眼目》卷3)“白云笼岳顶,终不露崔嵬。”[2] (《人天眼目》卷3)以弃白就黑, 喻事相向理体的回归:“白头翁子著皂衫。”[2](《人天眼目》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