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山石经题记中,社邑或称社,或称邑。这些社邑似乎是专门为了刻写石经才成立的,从《大般若波罗密多经》题记中可以看到:潞县石经邑(117页)、幽州石经邑(118)、归义县造石经邑(119)、固安县造石经邑(119)等字样。这些冠以州县名称的石经邑,其下有行会的区别。如:涿州椒笋行石经邑(118)、“经主幽州丝绵行”(120)、“彩帛行邑”(116)、“涿州磨行邑”(125)、“涿州杂货行邑”。还有以某一经名称邑的,如“涿州磨行维摩邑”(138、144)、“涿州范阳县维摩邑”(148);“范阳郡无量寿邑”、“范阳郡无量邑”(94)。
造石经邑也称为造石经社。如“幽州造石经社”(121)、“果子行社一十七人等造经一条”(118)、“幽州潞县造石经社”(125)。邑人有时就称社人。如贞元十七年四月八日,“幽州油行石经社社人李承福”(149),在贞元十年四月八日的造经题记中作,“幽州油行石经社邑人李永福……”(133)。此处李承福与李永福当为一人,“永”与“承”系笔误致异。天宝六载四月八日造经题记中有“绢行社官游金应、郭令忠、李大师等造经一条。”又有“新绢行社官权思贞、王曜晖等造经一条。”(87)同年同月同日的造经题记,有绢行和新绢行的区别,社官也不一样,说明绢行成立了两个社邑。新绢行在另外一处天宝七载四月八日的题记中又作“绢行小社官权思贞合邑人造经一条。”(89)而同年又有“绢行邑社官游金应合邑人等造经一条。”(88)此处都称绢行,但是有社官和小社官的区别,小社官就是小绢行的社官,天宝八载的题记中就是“范阳郡小绢行邑社官权思贞”(90),说明新绢行是较小的社邑,也许是从原来的绢行中分化出来的。相反,天宝十一载游金应为社官的绢行就被称为“大绢行”:“范阳郡大绢行邑社官游金应合社人等造经三条”(95)。
虽然造石经邑以州县为名,但是,不可能一个州、一个县组成一邑。具体来说,石经邑的组成单位还是乡村。所以有“涿州范阳县礼让乡石经邑”(136)、“范阳县礼让乡张沉村邑”(146、151)、“涿州范阳县西郭村邑”(141)、“涿州范阳县先贤乡阳康村邑”(142)、“良乡县观音乡成村石经邑”(136)、“良乡县昌乐乡北陶村邑”(147)、“交道村石经邑”(139)。也有以某寺为中心组成社邑的。
根据对房山石经社邑的统计,其中按照行业组成的社邑44个,刻经题记145则。按照地区组成的社邑72个,刻经题记为252则。两类社邑的刻经活动都集中于天宝年间贞元时代。有所不同的是,天宝时期的社邑多以行业和州郡命名,贞元年代的则多以乡村命名,反映出前一个时期以工商业者和城市居民为主,后一个时期以乡村农民为主的发展倾向。
敦煌社邑的负责人称为“三官”,指社长、社官、社老。有的社邑三官不齐备,就有以主持社内日常事务的录事权力最大。房山石经邑的负责人名目与此稍有不同,一般只设邑主、平正、录事。他们主持造经事务,有时被统称为邑官、社官,少数情况还有社长、斋头、经主等名目。“幽州石经社官卢庭晖、录事李闰”(133),是录事不算在社官之内。如归义县石经邑58人造石经一条,“邑主云居寺僧净超、平正染英宾、录事史子朝……”(135)。又,良乡县观音乡成村,“石经邑主尼常精进、平正僧道丕、录事张彦贵、邑人黄庭晏、成静德等”(136)。
录事可以升迁则为平正。如团柳邑最早见于石刻题记的平正是阳八,录事是常哲(99)。大历十三年到建中年间已经是常哲升为,录事由张庭昭出任(110-113)。贞元七年,则由品子张庭昭出任平正,以甄景珪为录事(127)。
造石经者有普通村民,有寡妇孤儿,有在职及退休官吏,还有僧人和尼姑,许多村民的造石经活动也是在僧人或尼姑的主导下进行的。如昌平县石经邑主是真空寺僧实际,平正曹思亮(92)。文文(?安)郡邑主比丘僧惠远(93)。
房山石经题记所显示的各个社邑的人数,可以列成下表:
年代
社邑
社官
人数
页码及备注
小彩行社
社官冯大娘
20
83
绢行社
社官游自勖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