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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唯识学的世界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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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轮回学说比进入其它世界的理论要强得多,它认为轮回的主体不是物质性的东西,也不会象肉身一样消亡,轮回是无限的。这里面又分两类,如印度教和佛教中的犊子部、正量部等宗派认为在轮回中有一个常一不变的神我或补特伽罗我作为轮回中的主体。佛教的轮回说承认无限轮回,反对把物质性的身体、灵魂、微细身作为轮回的主体而落断,但也反对有一个非物质的常一不变的轮回主体而落常,认为轮回主体是非断非常、不可思议的。

轮回这个概念中包含有世界、主体以及主体在世界上反复受生这样一些观念,所以这个概念本身就带有主客分离并相互作用的观念,属于主客感应模型。如果用唯识的语言来描述,则轮回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不准确的。唯识学不承认有客观世界,它只是心识变现出来的。所以轮回也不能理解为主体在世界上反复受生,而是心识一次次变现出不同的境界。不过一般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是否有生死轮回上,对这两种不同描述的微妙差别还注意不到,可以都称之为轮回。

对灵魂与轮回的不同观点导致了各种宗教不同的修行目标。对肉身死亡后是否都有微细身继续存在表示怀疑的宗派会把修行的目标定位在肉身的长生不死,或炼出微细身以求长生不死上,如道家、一些民间宗教和特尔提克。相信人都有灵魂但认为灵魂也可能彻底消亡的宗派会把目标定位于怎样保持灵魂的长久存在上。相信灵魂不死的宗教会把目标定位于让灵魂获得永久的快乐,如基督教。相信无尽的生死轮回的宗教会把目标定位于超越生死轮回获得解脱,如佛教出现前印度的很多宗教就以追求解脱为目的,佛的示现也是顺应了这部分众生的根基,至今印度教也以解脱轮回为目的。

在如何解脱生死轮回方面各宗教又有不同。如印度教中的外士纳瓦传承认为,天上有一个叫哥洛卡的地方,是至尊主奎师那的住所,崇拜奉爱奎士那达到相当成就的人可以生到那里,永远解脱轮回。如果在基督教的教义中加入轮回说,那么通过信仰崇拜上帝而使灵魂进入天堂,并在天堂获得永生也相当于解脱轮回,这样就和奎士那的教义相当接近了。

佛教的解脱理论与印度教不同,佛教认为只有证悟空性才能解脱生死。佛教的净土宗希望往生西方极乐世界而解脱生死轮回,称为横超生死、易行道,仅就通过往生另一世界的办法解脱生死这一点看,净土宗与宣扬在另一世界解脱生死轮回的宗教是相似的,但净土宗在讲往生净土的同时也讲净土是唯心所现,与其它宗教的说法还是不同的。另外,净土宗认为往生净土并不是最终目的,还要在净土中经过长久的修行才能证悟空性真正解脱生死,所以净土宗还是完全符合佛教教义的。

 3.3.三世因果律

把心境感应规律和轮回说相结合就得到三世因果律。轮回说只是说有轮回,而对轮回的生命形态和所受苦乐境界没有说明。三世因果学说认为,众生每次所投生的世界、所受生的生命形态及所经历的苦乐环境都是它以前的所作所为决定的。也就是把心境感应规律从一生扩展到了轮回中的多生。

三世因果律细分又可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说一定的行为会积累起一定的惯性,后世会继续类似行为或感得类似果报,比如前世从事某种职业的人来世还会保持一些相应的习惯,再如一个画家特别善于画某种动物,长年细心观察揣摩的结果会使他在来世有转生为这种动物的可能。这是直接把心想事成定律扩展到了三世范围,心之所想未必在今世成就,而有可能到下一世甚至很多世之后成就。第二层意思是善恶报应因果律,简单的说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报通三世,如前世杀生者未来世会感得被杀的果报。佛教中有很多因果报应的故事,甚至佛也在释迦族被灭亡之时也示现头痛三日,以示因果不爽。佛教所说的因果律常常是指这种善恶报应因果律。

这两层因果律的结果是不同的。一个典型情况是屠夫,按照习气积累来世应该有更大机会做屠夫,继续他前世的职业习惯。而按照善恶报应因果律,他来世感得杀报的机会比较大,而一种可能就是投生为畜生被杀。这两种因素同时起作用,当他还有过去生积累的善业可以继续转生为人时可能会继续其职业习惯,同时不排除横死的可能;如果善业报尽转生恶道则按第二层因果律很可能会有持续多生被杀的命运,并且由于经常观察被杀的动物,按照第一层因果律很有可能转生为这类动物。

有些宗教是相信轮回而不相信因果律的,如一些原始宗教信有灵魂但不信三世因果。还有的人相信第一层意义的因果律,不相信善恶报应因果律,如史威登保认为人在灵界中生在哪里是由人心决定的,心适合生于灵界就生灵界,适合地狱就生地狱。而心又是由人的行为决定的,善良的人其心适合高等的灵界,恶人适合地狱。这样在善恶行为和灵界的生存环境之间有间接的因果关系,但只需承认心境感应律而不必承认直接的因果报应。

还有的宗教相信善恶报应,但不认为它是一种规律,而是把善恶报应建立在某种人为的机制上,如道教和一些民间信仰受佛教影响也有善恶因果报应的思想,但它们把报应的机制建立在众生因感恩和嗔恨而报答或追讨,以及阎罗王等神灵的判决上。这种靠人执行的报应机制类似世间的司法体系,善恶报应的原则又类似世间法律所追求的公正,对普通人来说比较容易理解和接受。从佛教的观点看,这种机制是完全可能存在的,而且在很多情况下也可以作为因果报应的一种具体实现形式。但这种机制完全可能象人间的司法体系一样有疏忽和失误的情况,如果因果律仅仅依靠于此则难免有很多因果报应不能实现的情况,而因果律则是说不管具体实现机制如何,因果报应最终总会兑现。可见,因果律比靠某种具体机制实现的因果报应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