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前瞻佛教教育的出路
笔者在《走出中国佛教教育困境刍议》中,根据佛教教育圈的理论模型,曾对佛教教育的出路概括为:重建主体,改善环境;收缩核心,扩展外延。现图示如下:
面对现行制度和文化层面的积痼和欠帐,不是因循守旧,也无需消极抱怨。有佛法就会有办法,有思路才会有出路。将上述十六字方针展开,调整办学思维方法,针对现行教育对象、办学形式和教学方法,谨提出四项建言:(一)在教育资源和教育对象上 “开源分流”,(二)在办学力量和院校体制上“公私兼顾”,(三)在教学内容和办学形式上“因材施教”,(四)在教学评估和人才使用上“名实相符”。
(一)在教育资源和教育对象上“开源分流”
开源——疏通横亘于僧团、居士、佛教组织、佛教实业、宗教事务部门、社会各界和文化学术界之间的障碍,加强沟通和协调,向教内外、海内外发掘师资、教材、器材、生源、资金等资源。
以创办佛教大学为中短期目标,当务之急是整合世俗大学和海外的学术资源,尤其是放宽政策上的限制,大胆引进海外的师资和图书资料,以扭转眼下人才向世俗、向海外流失的趋势。
分流——明确信仰、社会、文化三大层圈,区分佛教教育对象。运用考核制度使教育对象按品类分流,使物畅其流、人尽其才。
当务之急是加强居士教育,尤其是放宽对建立居士组织的限制,恢复佛教青年会组织。健全的居士教育,将为僧教育构建坚实的社会基础,并提供高质量的僧源。在环境的改善中,逐渐重构佛教的主体形象。
(二)在办学力量和院校体制上“公私兼顾”
“公办”——现行佛教协会体制下,集中全国佛教界的财力、物力,调动教内外、海内外的师资、教材等资源,重点办好数所佛学院。
“民办”——由各地、各寺院整合民间资源,或与世俗大学和研究机构联合,举办各种形式的佛学院、研究所、培训班。按照教育规律进行宏观调控。
通过教学质量评估,统一招生考试并由考生填选志愿等手段,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发展机制。促使地方佛学院在培养对象、教学重点等方面向专科方向发展,办出人无我有的专业特色,逐渐形成台、贤、禅、净、性、相、律、密等参学中心。
地方、丛林和民间力量办学,已蔚成风尚。不仅是“公办”院校的合理补充,很可能会在新的形势下,以更有力的投入和更灵活的机制,成为“公办”院校的竞争对手。
各种“民办”院校在互助互利的基础上形成股份制式联合。若果能如此,不仅会为中国佛教教育走出新的路子,也将会深刻地改变现存的教团体制。(10)
(三)在教学内容和办学形式上“因材施教”
佛教教育涵盖信仰、社会、文化三个层面,生源与培养目标不同,教学内容和办学形式当然也不能简单划一,只能根据整个佛教事业对人才的需要和教育对象现状,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
现在仿照世俗教育的初中、中专、大专以上三级学制来安排佛学院的教学,存在着以世俗学校的标准挤兑或冲淡佛教标准的危险,使“学修一体化,学员管理丛林化”的要求成为一纸具文。在学僧的信仰素质和文化水准都不尽人意的情况下,千篇一律地开设外语、文史等课程,其负面效果是不言而喻的。这与佛教教育中模糊了宗教标准而过多地考虑旅游接待等世俗功利目的有关。如果我们承认佛教教育应以信仰标准为核心的话,那只能根据戒定慧三学的程度来编定学制,适当参考世俗学校的教学形式。在确保修行的基础上,对一小部分品学兼优的学僧,采取自学、选修等方式,修读一部分世俗大学的文史课程乃至攻读研究生学位。但这仅是僧教育中的偏锋,其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在社会、文化层圈中展开弘法活动,并为将来创办佛教大学积聚师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