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陈先生的观点,我们对上面提出的疑惑太过执著。因为那个“得法偈”并不十分“了”得。连那位创作“得法偈”的作者六祖慧能大师本人,也强调不以文字传经。《坛经》中记载他说过以下的话:“若大乘者,闻说《金钢经》,心开悟解。故知本性自有般若之智,自用智惠观照,不假文字。”我们知道六祖慧能不识字,而不识字的人并不代表其不会思想、不具有认识和把握真理的能力;因为真理不是文字,而是文字后面的意义项,甚至连后面的意义项都不是真理本身。既然真理不是文字,所以,“得法偈”本身不能说明全部真理。于是,我们可以据此推论,在一千四百年前的那个深夜,六祖慧能“倩人”代笔,只是代笔而已,他的更深刻的意义寻求并不在那管竹制毛笔之下,而是直指和尚的心——那无上的“真如本性”。
除此之外,还可更深一步追究。我们知道佛祖释迦牟尼不是著作者,现传的所有佛典都是弟子们的文字转述,释迦不仅不著经,还向众弟子提出“无字传经”的要求。龙树菩萨所著《大智度论》中载,“佛欲入涅槃时语诸比丘:从今日应依法不依人,应依义不依语,应依智不依识,应依了义不依不了义。”在释迦不“应依”之序列中,“人”不“应依”,“语”不“应依”,“智”不“应”依”,“不了义”不“应依”。其中释迦指示“不依语”“应依义”,就是对语言表义局限性的终极判词。如依释迦指出的“不依语”的要求,那么,我们上面所作的所有辞章、义理或因明等等分析,莫不都在“依语”;如依佛陀“依了义”的要求,我们上面对辞章之分析、义理之分析,以因明理论对“得法偈”的判分,阐述佛性论等等,包括辞章之学本身,义理之学本身,因明学本身,我们所表述的佛性论本身,不都是误入“不了义”的彀吗?
三
从上面陈先生的论述、六祖和尚的偈语,乃至有关的佛教理论中,我们可以体悟到:上面所进行的论述也具有明显的不可靠性,因明的或别的什么逻辑推衍也具有明显的不可靠性;而这些不可靠性是不可调解的;无论通过什么形式,或无论努力完善某种形式,在语言方式的后面总有一些致命的黑洞在诱引着我们陷落:逻辑的、语法的、意义的、思维本身的,乃至于人和这个世界存在本质上的沉降。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的最后一句话是:“凡是不可说的东西,必须对之沉默。”。依照这个原则,可为本文做出最后结论,即:这个关于陈寅恪先生论“得法偈”一文的浅析,离陈文、离“得法偈”本义都有着不可接近的距离,它是个应该“沉默”、却挣扎着要做出逻辑辩解的文字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