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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佛教的特质(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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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依所生而为贱民,非依所生而为婆罗门;

依其行为而为贱民,依其行为而为婆罗门。(经集一三六)

附於人之名与姓,仅是世间之通名,

此由世俗所传来,於人出生时所附。(经集六四八)

非依所生而为婆罗门,非依所生而为非婆罗门,

依其行为而为婆罗门,依其行为而为非婆罗门。(经隼六五O)

依其行为而为农夫,依其行为而为工人,

依其行为而为商人,依其行为而为奴仆。(经集六五一)

依其行为而为盗贼,依其行为而为武士,

依其行为而为祭官,依其行为而为帝王。(经集六五二)

故不论任何阶级、职业的人,只要净其心而来,皆容许进入佛教教团之中。婆罗门与武士王族阶级的人固有多人进入数团自不用说,就是以屠杀鱼猎等为业的下贱的首陀族,亦有人进入教团,妓女与极恶的盗贼,亦都信仰佛教。正如印度四大河之水流入大海时,其水失去原河之名,而皆被称为一味之海水,任何阶级、职业的人,一旦进入佛门,即捨弃以前的四姓阶级名,而同为佛教的团员(注一0)。不问其出身之阶级与职业,乃依其出家后之年数与修行证果之优劣,而定其序列。

此点与婆罗门教之严密区别阶级,吠陀之学习与祭祀等,亦只限於上三阶级始容许,下贱的奴隶阶级则视同牛马,严禁他们听闻或教授吠陀圣典,自不用说,甚至亦不容许与之通婚、交际、共餐等作法,完全不同。佛教将所有的人(包括其他动物)一视同仁,把佛陀的福音传给所有的人,祈愿使一切的人们和平幸福,所以为使任何人皆能得知其教法,不用古来婆罗门所用的古代难懂之吠陀语与梵语说教,而以一般民众日常使用的通俗语说教。

婆罗门出身的四兄弟比丘,曾向释尊请求说:「如此稀有而尊贵的教法,以不合文法的下流的俗语述说,是会冒渎佛教的,所以佛的教法,今后请以合於文法的优美的梵语述说。」但佛陀坚决命令说:将佛教以仅有一部分知识阶级懂的梵语解说,是绝对不可以的,佛教必须以各地方民众的日常用语传述方可(注一一)。所以释尊本身自不用说,由佛弟子们,或于佛灭后,佛教皆以其所传地方的民众通俗语传教,乃成为习惯。今日传於南方的巴利语,并非佛陀本身的语言,而是后世佛教传至西印度,受到此地方语言之影响而形成的语言——巴利语(注一二)。释尊本身的说法,似乎以当时恒河中流地方流行的古代摩揭陀语说法,但此种语言今已不存。

注一O:增一阿含卷二一(二九、九)云:诸有四姓,剃除鬚髪,以信坚固,出家学道者,彼当灭本名字,自称释迦弟子。同样,在以海之八德喻佛教教团之八德之中,叙述如诸河水成为海水即同一味,诸姓出家亦同称释子一事的经典,为数不少。如中阿含三七,瞻波经;巴利增支部八、二0、自说经五;其他律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