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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的和谐理性模式——从“心”开始的功德本体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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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当佛教团体尝试着建构一种以“宗缘”为基础的集体行为(the Buddhist—basedcollectivebehaviors)的时候,实际上就是在藉此为社会提供一套“生命共同体”的形塑方法。用佛教的话来说,就是“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社会性基础,以便于能够将“身”、“家”、“社团”、“国家”的社会连带完整地串连起来,而使个人、家庭、社群与国家更有责任以及更为主动。为此,伴随着社会变迁,佛教团体以及宗教现象正在以各种各样的面貌和形式具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世界里,能够成为一项整体性的社会事实(totalsocialfact)。为此,我们应当真实地处理这些宗教现象本身对于整个社会之构造意义的“普遍性”(generality),同时,也能够指出宗教现象对于相关行动者的真切意涵,以及与关系网络建构的“真实性”(realism)。”
  曾经有学者指出,就佛教的制度而言,可以称之为“教团门”。它分别关涉个人修持和集团精神,包括出家四众和所有在家众的佛教教团全体。特别是因为教团所涉及的日常工作或活动与世俗界的政治社会有关,同时也代表着大乘佛法所不得不表现的政治社会立场或态度,故亦可称政治社会门,简称社会门。现代社会产生的种种政治问题、社会问题、国际问题、宗教问题等等佛法与世法之间的宏观问题,必定涉及佛教教团应有的态度和立场,实为相当棘手的佛教现代化课题。[16]
  为了解决这样一种佛教现代化的难题,佛教所具有的因果业报、六道轮回的理念和信仰体系,及其基于功德获得及其慈悲布施的伦理立场,所要面对的是一种以全体的伦理共识为基石的制度设计,着力建构一套从“心”开始、却“互为主体”(inter-subjectivity)佛教社会理论,从而把佛教从“心”开始的无缘慈悲精神落实在“众善奉行、普度众生”的社会规范之中。为此,当代佛教团体也试图引领出一套与西方社会截然不同的集体行动逻辑,通过各种佛教公益活动的肇始,如各类人生讲座、预约人生净土、心灵净化运动、七戒新社会运动和慈悲爱心列车等等,藉以提供个体日常生活运动的道德肯定,以隶属于一种强调日常生活的社会改造。这已经为当代佛教福利事业开拓出一个新的视野。[17]
  在此视野之中,基于佛教观念的功德信仰及其行动逻辑,就会影响着人们的名誉观、正义观、神圣观,影响着人们对于财富和权力的分配和调整,把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权力关系,调整到一个名之为“心心相印”的共生关系当中。这样的话,人佛关系就能够转换成为人人关系了,神圣性就渗透进入了世俗生活之中。灵验与功德的体验和培植,就成为了联接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桥梁。整合了前生与今世,统一了来世与今生。
  人类学家曾经以功德观念来处理佛教国家里神圣与世俗社会之辩证关系,认为其中存在一种“功德的意识形态”[18],视为一个社会的整体价值观念。同时,人们也能够看到,这种功德关系实际上是一种价值整体主义,它以关系的形式存在。它重视社会总体性的价值,强调个人与其他生命的关系,从而形成了差异、阶序、强调给予的行为规范以及生命与社会的同一。所以,它可以被视为一种“本土的公共性逻辑”。这种独特的公共性逻辑,基于佛教的功德观念,不仅构建了一种个体关于个体的生命的认知,而且还使人们通过功德的共享与让度形成各种道德共同体。[19]
  所以,两千多年前,佛陀拈花微笑,弟子迦叶心心相印,建立了以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为特征的佛教信仰。正是这种心心相印的信仰体系,以佛教信徒的功德作为本体,从而表达为一种功德本体论,以个人从“心”开始的信仰体验作为实践方法。功德本体、利益回向、伦理兼容、神圣互惠,把单独的个人组成社会,把清净的个人之心整合为人人共享的价值体系,同时又不掩没了心之个体的伦理存在及其价值。它能够从自心净化到心心相印,从心心相印到心系众生、回报社会,一个以佛教信仰为核心的伦理秩序就得以建构起来。既有本体观念,亦有公共逻辑,从而才能建构从“心”开始、功德为本体的社会伦理机制。因此,我把它称之为“功德为本体的公共逻辑”。
  承受着这一公共逻辑的制约,“心”为行动动力的共识伦理,功德逻辑规范着所有佛教信徒的社会行动;而“心心相印”则作为一种宗教与伦理的认同模式,在人佛之间、人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提供了一种普遍主义的功德让度方法,最终在“心”的层面,以心心相印的方法,获得社会的共识和普遍的认可。
  显然,这个功德为本体的公共逻辑,表达了这样的实践形式,即无数个体的心,构成了社会对于神圣的期待和尊重。通过“心”的交流和获取功德的实践形式,人们之间建立一种共同的交往模式,成为一种群体想象,成为一个社会支点,把神圣的存在,想象成为人们自身所固有的东西,建构成为社会共同的伦理准则和规范逻辑。如果说,人佛关系,就是人人关系的理想化和规范化,那么,世俗社会中的人人交往规范和价值准则,与人佛的关系就是一种同构的关系,同样性质的伦理准则和规范逻辑,人们之间就建构了一种具有宗教意义的、理想价值层面的“合谋关系”,不知不觉的价值内化的过程。
  可以相信,从“心”开始的佛教观念及其信仰体系,实际上也是对现代社会中国人交往关系的一种新的建构。它可以将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影响,通过佛教精神心心相印的方法而令人信服、感同身受般地表达出来,可以为当代中国人所接受、理解、认同。
  在心心相印的佛教象征结构中,其价值关怀作为道德创造、生命意义以及终极自我转化之根源的佛心,构成了佛教信仰的显著特征。这种精神信仰,基于人们对生命的崇敬、对工作的信守以及对终极自我转化的奉献,以至于可以在情感的强烈和目标的严肃上,堪与世界上任何伟大宗教相与比肩,成为当代世界宗教伦理构想中必不可少的构成。
  它能够昭示天下:中国作为一个在东亚地区负责任的大国,能够继承协和万邦、文化天下的文化传统,从“心”开始,自觉地融人世界文化共同体,相互依存,共生共享。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功德本体,公共逻辑。
  [1]  《传心法要》,《大正藏》卷48,第325页。
  [2]  黄夏年主编:《圆瑛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79页。
  [3]  [美)罗·庞德《通过法律的礼:会控制一一法律的任务》,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33页。
  [4]  太虚:《迷悟由心》,《太虚大师全书》第30册,第[—]2761页。
  [5]  印顺:《契理契机之人间佛教》,载黄夏年主编:《印顺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1995年,第1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