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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佛教的自觉认知与践行事迹(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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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籁此皆寂,惟闻钟磬音。

寺院园林既可愉悦僧侣,使之心境与环境浑然一体,静心修行,专心功课,同时,也是佛寺招引俗界香客的旅游吸引物之一。

3.佛徒对山林环境的保护

佛教徒不仅绿化、美化寺院及其所在的山山水水,而且承担起保护周边广大地区绿化的责任,竭力保护寺观附近的山水古迹。

佛教徒制止滥砍滥伐山林行为的记载不绝于书。《南传大藏经》“长部”中有告诫“不应采伐如是等诸种之种子与诸种之树木”之记载,这当然是从尊重植物、种子的尊严出发而采取的行为。津门蓟县盘山诸寺为卫护好盘山胜境,曾于清康熙年间制定《合山公议规约引》,告诫大家应该竭力维护山林环境,保护林木:

   天下名山,惟僧居多,是在远尘离俗,一意精修,实非罔利争讼之地,逞凶角胜之场也。僧既以山为栖止,山实赖僧以栽培,盖观山林之盛衰,抑以卜僧众之贤否。况我盘山,毓灵钟秀,献巧色奇,为神京之翊卫,乃祝釐之名区,更宜保护,非他山比。前承当道慨免柴需,永禁砍伐,外护之意至矣尽矣!而其间不无希图微利,投身幽谷,以伐山鬻树为活计者,若不共出规约以齐之,抑何以起世人之信心,全山林之盛气也哉?而今而后凡我同山共住之人,各宜恪守清规,谨遵禁示,庶不负出家学好之初心,宰官洪护之胜意也!条陈于后:砍伐树木,伤损山林盛气者,公摈。妄兴词讼者,公摈。潜匿匪人,菴居剃度者,公摈。侮慢师长,欺压邻舍者,公摈。以上四款,务要遵行,一有违犯,依约公摈不贷。[8]

僧人对于山林的保护,也有来之于政府号令的。盘山有松数以百万计,但一些地棍串同匪僧,“竟将数百年古木恣意盗砍,得价分肥”,《盘山志》载,有司以为盘山为畿左名山,皇帝不时行幸,而“树木最宜丰茂,以壮崇观”,便责令有关寺僧,“务须不时在山巡查,如有前项棍徒,串同僧人,仍将树木盗砍者,立即扭禀该地方官,……决不轻贷”。

苏州灵岩山屡受石工之厄,对此行径,除了极少数地方官员加以制止外,只有山僧予以干涉。明弘治时书法家吴宽游灵岩,亲眼目睹山僧“戒凿石”,并“种松满山”,以为是“滋山之复兴”,而赋诗庆幸。[9]苏州尧峰山,也“因人多采石,山无完肤,主僧为护山计,构筑护山亭”。[10]

对于佛徒们在山林环境培植保护方面的所作所为,清学者潘耒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在《灵峰寺修造疏》中说:

从来宝刹多在名山,非僧之好占山以居也。山非僧不能开,非僧不能守。……奇峰秀壑,见者无不称佳,而一宿再宿,则望望然去,能买山而隐者几人乎?惟僧之于山也,荒者能辟之,险者能夷之,诛茅以居,传诸其徒,世世守之。[11]

三、结语

宗教因为自身的追求与生存,能自觉并教导世人处理好与自然的关系。如泰勒所指出的:“各宗教群体,不论是一神或多神的信仰,皆按其神明或上帝的训令,叫人类爱护并关怀世上的一切野外生物,这在伦理中的理想世界是完全可能的。在一种神秘主义中,把人类理智的最高状态,理解为与自然世界共在的境界,也与尊重自然的道德态度协调。”[12]在我国传统文化中, 佛教缘起理论、戒杀护生戒条,与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道教崇尚自然、回归自然理念等一道,从理论上、实践上都对生态及环境保护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尤其是当现代工业浪潮日益吞噬着地球与人类自身时, 佛教的生态环境伦理与实践将给人类减弱或消除生态危机以更多有益的启迪。正如1993 年8月28 日至9 月4 日在美国芝加哥发表《世界宗教议会大会宣言》指出的: “宗教并不能解决世界上的环境、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然而, 宗教可以提供单靠经济计划、政治纲领或法律条款不能得到的东西: 即内在取向的改变, 整个心态的改变, 人的心灵的改变, 以及从一种错误的途径向一种新的生命方向的改变。”[13]因而认识并研究包括佛教在内的宗教环境伦理观,对今天保护生态环境有着积极的理论指导意义。也正因此,环境哲学家罗尔斯顿以为佛教所内含的环境保护思想可以帮助现代社会建立一门环境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