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决反对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破坏活动。达赖分裂主义政治集团和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区进行渗透、破坏的问题日益突出。我们要沉着应对,坚决打击利用宗教进行分裂祖国和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我们要划清正常宗教活动和达赖集团利用宗教从事分裂、破坏活动的这一重大界限,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要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对达赖集团利用藏传佛教进行的渗透、分裂、破坏活动要坚决打击。要充分认识到达赖在宗教问题上的虚伪性,也要深刻地认识到宗教问题一旦被敌对势力利用就会成为尖锐的政治问题。一是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认识宗教一旦被敌对势力利用并对我进行渗透、破坏的危害性;二是要真正看到达赖问题不是宗教问题,而是政治问题,要认清达赖集团的反动本质,粉碎其利用宗教进行分裂祖国的险恶用心和政治图谋;三是发动群众,深入揭批达赖集团的反动罪行,不断巩固我们的社会基础和政治基础。
(四)深化寺庙爱国主义教育,不断巩固和扩大寺教成果。在寺庙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建立正常宗教秩序,是我们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帮助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所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践证明是完全正确的。我们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化爱国主义教育,不断巩固和扩大寺教成果。寺教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作,我们对此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我们要认真治理寺教后出现的部分“反弹”现象,杜绝有的寺庙严重超编,不同程度地存在18岁以下者入寺为僧现象;解决好有的领导权没有掌握在爱国进步人士手中的问题;克服部分寺庙僧尼违规问题严重、违犯社会治安等现象;惩处个别寺庙僧尼危安案件和反标案件时有发生的问题;解决好有的僧尼顽固持有达赖像和偏远乡村宗教活动混乱,乱建寺庙、拉康,滥塑佛像等问题;突出治理有的寺庙顽固追随达赖,我行我素或与我貌合神离,不满情绪严重的问题。
(五)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1、严格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能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和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绝不允许反动、落后的“政教合一”制度死灰复燃。2、加快法制、法规的建设步伐,严格依法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3、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机构的建设,彻底解决好寺庙领导权问题。4、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责任,落实任务,解决好“谁领导谁的问题”。5、帮助寺庙建立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使寺庙僧尼管理有章可循。6、寺庙必须依法登记、建档和实行年检,要坚持标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7、加大侦破寺庙中的各种危安案件的力度,严肃查处不法僧尼非法出入境的问题。8、加强政府对活佛转世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新转世活佛的教育、培养和管理。
(六)巩固和扩大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帮助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藏传佛教界的广大爱国人士是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继续支持和鼓励他们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优良传统。一是帮助宗教界加强自我教育,提高爱国主义觉悟。二是帮助宗教界搞好自身建设,保持宗教职业人员队伍的纯洁性。三是帮助藏传佛教界加强有关制度建设,规范宗教活动和宗教职业人员的行为。四是要继续教育宗教界增强法制政策观念,坚定反分裂斗争的政治立场。五是积极帮助藏传佛教界培养后备人才。 [责任编辑 蓝国华]
[作者简介]倪邦贵,现任职于西藏社会科学院农村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