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第一种误解,是修空观的最大歧途,本论所抉择的,极为扼要。
第二说以为:若未得空见,令心不起分别,这虽不是修空,但是只要得了空见,再令心无分别住,就是修空。本论斥之为:若依此说,先得了空见,后修菩提心时,应该也是修空。所以此说不合理。
第三说以为:未得空见固然不是修空;得了空见,完全无分别住,也不是修空;要每次修空之前,先用观慧思择空理,再无分别住,才是修空。本论指斥此说:如此,“临睡前先用空见观察一次,再入睡眠,酣睡无分别时,应该也是修空”。所以此说也不合理。
第四说以为:以上三说,都不合理;唯认为要在修空观前,先引起空见,再缘空性令心住定,才是修空观。实际上缘空之见令心住定,虽是修空见,但只是缘空见的修“止”,不是修空“观”。本论引《修次第论》说:“若时多修毗舍那,智慧增上,由奢摩他力微劣故,故风中烛令心动摇,不能明了见真实义,故于尔时当修正奢摩他。若奢摩他努力增上,如睡眠人不能明了见真实义,故于尔时当修智慧”。这说明在修空的时候,止观必须兼修,使止观势力平均,才能明了见真实义。若专修观,不间修止,先得的止,容易退失,止退失了,观也不能成就。但若只修止,不修观,就完全不是修空观的意义了。
这样详细分析这些错误,申明修空观的正轨,尤为本论独到之处。
四、安立世俗谛 般若部经,中观诸论,都说“一切法都无自性”,所以学中观见的,多偏于空,不善安立世俗谛,易堕所见。本论说明中观宗虽破一切诸法自性,但要安立无自性的缘起——世俗谛。安立俗谛,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名言识所共许 名言识,通指一般人的眼等六识。名言识于境,只随所现而转,不再推求其境是否有自性。世俗谛法,必须是这种名言识所一致承识的。
(二)无余名言量妨难 名言量,是指正确的名言识。如错乱识见绳为蛇,他人不错乱识见是绳非蛇,就不能安立错乱识所见的蛇为世俗有,因为与他人不错乱识所见不同的缘故。
(三)无观真实量妨难 观真实量,就是观诸法是否实有的正量。有情由无明习气的力量,任见何物时,很自然的便执为实有体性。如见房屋时便觉房屋是实有。房屋是名言识共许,也无余名言量妨难。若不推求其是否有自性,也就不为观真实量所妨难。因此所见的房屋,可安立为世俗有。但房屋是否实有体性,就要由观真实量来判断。以观真实量观察,就见房屋开无实体。因此有情所执房屋实体,不能安立为世俗有。
具备这三种条件的,才可安立为世俗谛。这样安立的世俗谛,既无实体,不堕“常边”;也有因果作用,不堕“断边”。这是本论的一个重要特点。
四、本论的弘传
宗喀巴大师四十六岁(1402年),在惹真寺造《菩提道次第广论》后,广事弘讲。五十六岁(1415年)在格登寺,为普利群机,又将广论中所引教证及诸破立省去,概括要义造成《菩提道次第略论》。此后诸大弟子,或依广论,或依略论,自行化他,利益很广。
大师为策发徒众,利于修行,又将道次第的建立,以赞颂功德的方式摄为四十五颂。此后作摄颂的有:
(一)阿旺罗桑却敦(清初人),将全论编成颂文,约三千颂,文义明畅,便于诵诗。
(二)公薄智精进,就修行时思惟次第造成摄颂,约四百八十颂。
(三)阿嘉善慧幢作成一百九十三首摄颂。其他作数十摄颂的很多。
后来弘传本论的,更衍为讲义式的略论。
例如:
(一)三世达赖福幢大师,依本论摄颂而讲的《菩提道讲义》。
(二)班禅善慧法幢的《安乐道论》。
(三)班禅善慧智大师依本论摄颂而讲的《菩提道讲义》。
以上二种就正修时的观行而讲。
(四)五世达赖的《妙音教授论》摄义周详,文词精要,最为盛行。
(五)智幢的讲义(在文集第六函)。
(六)后藏水银寺法贤的讲义(在文集第六函)。
(七)青海霞玛大师的讲义。
(八)甘孜札迦大师的讲义(在文集第一函)。
以上(五)至(八)四种,都很精要,利于修持,也可属于略论之类。
作注疏的有:
(一)跋梭天王法幢的朱注;
(二)阿旺饶敦的墨注;
(三)妙音笑的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