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藏传量论“摄类”的哲学意义(4)
时间:2008-01-24 21:11来源:上海教育学院学报,1995年第1期作者:姚南强 点击:
俱有因:"谓彼此同时又属质异,彼此之生起又不为障碍之相符事,为俱有因之性相,其相依如俱生之四大"。古印度视地、水、火、风为万物之本原,称之为"四大"。这四者可同时存在,具不可质,但彼此并无障碍。这一观点与中国古代的阴阳五行说略有不同,这里只讲相生,而不讲相克。
同类因:"谓能生自之后念(就时间而言,即刹那)同类,为同类因之性相,其相依如瓶"。这是说"瓶"能够在后一刹那引生出同类的对瓶的忆念。
相应因:"谓彼此既互相具五相应,而彼此生起又互不障碍之相符事,为相应因之性相。其相依如眼识与彼之誉属心所受"(以上均引于第142页)。"相应"本义是指互为因果,这里是指五识与五处心所亦有因果关系。
此外尚有"自遍行因""异熟因",属于轮回报应之说,已不属一般哲学的因果范畴含义了,故不再赘述。
在果的方面又分为"异熟果"、"增上果"、"等流果"、"士同果"、"高乐果"。此外,在谈及宗因关系时,又有"一宗多因"、"一因多宗"、"多因多宗"之说,这是对因果联系多样性的表述,可以说佛家对因果联系的论述最为丰富和辩证,至今仍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此外"性相"与"所表","相违"与"相属","后遍、遣遍、下遍、违遍","是"与"非","否定"与"肯定"等范畴是属于逻辑论的,已在拙文"藏传因明的逻辑论"中有述(16),故不再赘述。同时,在语言表述上尚有"遮无"、"遮非","排入","立入"的范畴,讲实体的还有"类、质、体","质法、体法"等范畴,比较深奥难解,尚需作进一步的探讨。
中古以来,藏民族始终处于佛教文化的发展背景之中,藏传量论作为大乘佛教的哲学认识论,其基本倾向是唯心的,但"这些结构仅仅是他的建筑物的骨架的脚手架;人们只要不是无谓地停留在它们面前,而是深入到大厦里面去,那就会发现无数的珍宝,这些珍宝就是在今天也还保持充分的价值"。(17)"摄类"范畴是藏传量论的结晶,是藏族思想史和哲学史的一座宝库,希望有更多的学者"深入到大厦里面去"研究和阐发,使这一民族文化的瑰宝能再现光彩。
注释:
① 引自列宁《哲学全集》第38卷,第90页。
② 可参见拙文《因明研究四十年述要》,刊于《哲学研究》1989年第11期。
③ 引自列宁《哲学笔记》。
④ 《中国逻辑史资料选·因明卷》第276页,甘肃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⑤ 法尊《释量论释》第121页,中国佛教协会1982年印行。
⑥ 法尊《释量论释》第110页,第122页。
⑦ 《中国逻辑史资料选·因明卷》第306页。
⑧ 《中国逻辑史资料选·因明卷》第311页。
⑨ 宋立道《因明的认识论》,刊于《世界宗教研究》1989年第2期第64页。
⑩ 《释量论释》第184页。
(11) 以上均引自《中国逻辑史资料选·因明卷》第273页。
(12) 《释量论释》第182页。
(13) 《中国逻辑史资料选·因明卷》第275页。
(14) 《释量论释》第78页。
(15) 《释量论释》第71-72页。
(16) 刊于《哲学研究》1993年增刊。
(17) 引自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