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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真唯识量”简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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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见,沈剑英先生不但搞错了唯识教义,而且也不能从因明发展的历史来辩证地看问题,岂不是违反了他一贯坚持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

   从沈先生的例子也可以证明古德所谓“非研诸论难晓因明”的论断实在是颠簸不破的真理。因明作为佛家逻辑,是佛学的工具,其例证多取自佛学诸论。因明学是辩论的产物,也是辩论的武器。因明著作中的实例大多是佛家与各宗各派争论的内容。一个论证包括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形式逻辑可以不管内容的真假,只问形式的对错,但是因明的规则中还涉及到对内容的要求,这是因明的特殊性。一方面“不悉因明莫通诸论”,另一方面“非研诸论难晓因明”。因此,研究因明,学点佛学很有必要。沈先生错误的实质就在于他不通佛教诸宗奥义,纯以自己的分别念或成见做判断,焉得不谬!

   石村先生在《因明述要》中主张将因明与佛学剥离开来,理由是因明发源于早期顺世派,形成于正理派,更新于佛教,因此非一宗一派之产物。从原则上我并不反对,就象同意“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的批判继承论一样。但也正如批判继承论的空洞一样,将因明与佛学剥离的原则也同样空洞无依。你不了解佛学,就无法真正了解因明,甚至仅仅了解佛学也是不够的,对印度当时各宗派的理论主张也要略知一二,否则你根本不知道为什么某种说法在争论者之间是共许的,而稍微改变一下争论对象,则又是不共许的;什么情况下是随自一分非他,或随他一分非自;又在什么情况下成了自教相违(换句话说,你不知道对方的理论体系,怎么能判定对方是自教相违?)等。因为这些都是对某个特定的理论体系而言的,因此,因明中不存在抽象的过失论,若论式有过,必定是具体的。

   五、 结语及余论

   综上所述,从形式上看,“真唯识量”三支为共、自、自,实际上三支皆为自。总而言之,整个比量为自比量。

   玄奘的“真唯识量”作为自比量来看,三支无过,是符合因明立论规则的。正由于是自比量,只能自立,不能破他。所以定宾才说“真唯识量”不过“一时之用”、 “未必即堪久后流行”。玄奘在曲女城无遮大会上宣布,有能修改一字者,斩首相谢。玄奘之所以敢这样说,真正的原因是该比量是自比量,灵活地运用了因明的格式和规则,又标上“真故”,宣传的是本宗胜义,完全能自圆其说,小乘确实奈何不得。无遮大会开了十八天,无人敢应,以玄奘不战而宣告终结。这就引申出一个规则,辩论双方无共比量时,立论方必须以自比量证明自宗在逻辑上无过,否则便有自教相违,对方就可能用他比量在你的理论体系中找出漏洞,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令你的立论不能成立。从能立自方面来讲,“真唯识量”的确是“万世立量之正轨”,但从能破他方面来说,又未能达到目的,所以,定宾认为“今详三藏一时之用,将以对敌,未必即堪久后流行”也可谓不刊之论,这两者是不矛盾的。因明或破或立,固非一定,有只破不立的显过破,也自然应有依自比量立而不破的自能立,既能立也能破的立量破并非因明的唯一形式。

   “真唯识量”的创立是因明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它产生于内道大小乘之间的论争,使唯识的理论论证更趋严密。佛教的许多理论是不共的。哲人已往,现在,见浊更为深重,邪说纷纭。在宗派林立的学者世间和以常识为真理的非学者世间,当人们以邪见抨击佛教教义时,我们能否象玄奘法师那样高扬大乘的旗帜,制服恶见,或至少能自立于不败之地?这是摆在我们每一位三宝弟子面前的现实问题。我想除了深入地闻思修,磨利俱舍、中观、唯识和因明以及声明的利剑之外,别无他途。

   须注意的是,由于护教心切,佛弟子在争论过程中难免情绪化,自觉不自觉地违反因明通则的事时有发生,即使于大德也偶有所见。如文轨《庄严疏》卷二说:“此云自许不简他许,以他亦许极成之色初三所摄眼所不摄故。……此为遮相违故,须自许言。”这就把玄奘自许的自比量当成了成共比量。他没有顾及宗之有法色实际指的是相分色,相分色不极成,若不加简别,就会犯他所别不成宗过。现在宗中相分色是意许而非言陈,在宗上未加简别也还能说得过去,但一到举因时,矛盾就暴露出来了。若因支再不加“自许”,以弥补宗的不简,必有“他随一所依不成过”。纵使因法为双方所共许极成,敌论也不肯许因于宗有法上转(即不承认因法为宗前陈之有法所具,如宗后陈之法),因为宗有法的意许是不极成的,意许是双方论诤的对象。总之,因支不能是共比量,若当作共比量看,就不可避免地犯“他随一所依不成过”。文轨说因上“自许”目的是事先预防敌论来出相违过,敌出相违过,则以“自许”救自。如前所说,宗有法意许为自许,即为无体,因若共许(有体),已经有过,加了自许,方可救自。不加自许,自身尚且不保,又哪里谈得上事先设防以遮破敌难呢?可见,“自许”二字是管到整个因支的,因支为自比量。正如我等不欲外道宗派将其观点强加于我,我亦不欲将自宗观点强加于人。以上这些,是需要极力避免的。

   当然,争论最好能用共比量,但即使是世间科学,在其知与未知的模糊前沿,也须加以自许简别,直到一方最后胜出,为世间普遍接收为止。这个过程是存在的,也是自然的。何况是一种需要内证实践的学问。我们每一个人孤独地来到世间,也独自地面对死亡。因此,轮回与解脱也必然是面对个体生命的,这也是佛教很难成为世间共比量的最深刻原因。我们的立量不要说对外道,有时即使对内道诸宗,都必然要用到自比量。它最后能否达成共比量,那是需要共业因缘的,其中并无主宰。因此,我也希望诸位道友在争论中少一份执着,多一份随缘之心。

   由于水平浅陋,在转述分析古德时贤论著时,错谬之处一定在所难免,愿于三根本前诚心忏悔。若有丝毫功德,皆回向六道无边无际的众生,愿离苦得乐,早成正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