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以外,佛陀还向善生子详细论述了在家修行者在世俗的家庭和社会生活中如何修身善己的道德规范:
若有人善别六方,离四方恶不善业垢,彼于现法,可敬可重,身坏命终,必至善处,上生天中。[4][4]
如何才是「离四方恶不善业垢呢」?这就是经中世尊对善生子说的四种秽业、四种罪、六种非道及四非亲四善亲。
所谓四种秽业,即指杀盗淫妄。「众生有四种业,四种秽。云何为四?居士子!杀生者,是众生业种秽种;不与取、邪淫、妄言者,是众生业种秽种。」杀盗淫妄是佛教根本大戒,佛教认为犯此根本大戒必将受到恶报,堕入轮回。佛教的根本戒律五戒就是在戒此四种秽业的基础上再加一条「不饮酒」构成。应该说,这些根本戒律是社会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在佛教中的反映,是任何社会条件中人与人相处最基本的道德原则。
所谓四种罪,是指欲、恚、怖、痴。「人因四事故便得多罪。云何为四?行欲、行恚、行怖、行痴。」「欲恚布及痴,行恶非法行,彼必灭名称,如月向尽没。」[5][5]
欲、恚、怖、痴,都属于人的心理活动范围,是人的意识方面的活动。人是有意识的动物,除了下意识行为之外,人的一切行为,均受意识活动的支配,因此佛教非常重视意识方面的修行,重视人的内心修养。佛教认为在众多的意识活动中,欲、恚、怖、痴等四种是引起众生罪业的、内在心理方面的根源。人们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意识活动,才引发了诸如杀、盗、淫、妄等恶行。因此修行者必须重视意识的修炼,时时注意不让这些心识活动生起。如能做到不欲、不恚、不怖、不痴,即为善业,行善则得福报。故经中说:「人因四事故便得多福,云何为四?不行欲、不行恚、不行怖、不行痴。」「断欲无恚怖,无痴行法行,彼名称普闻,如月渐盛满。」[6][6] 灭除恶的心识活动,是佛教修行的基础,因此释尊在此向在家修行者说四种罪四种福,要求所有修行者依此而行。
六种非道是指佛教在家修行者,在家庭经济生活方面的基本道德原则。早期佛教僧团过共同修行生活,出家修行者实行乞食制,日中一食,树下一宿,物质生活保持在最基本的要求范围内。出家修行者也不准私蓄财物。但在家修行者却不同,他们有自己的家庭,因此必然会有相应的经济活动,但创造物质财富的经济活动,必须遵守一定的法律规范和道德原则,六种非道就是佛教规定在家教徒在经济生活中应当遵守的一些道德要求。
求财物当知有六非道,云何为六?一曰种种戏求财物者为非道;二曰非时行求财物者为非道;三曰饮酒放逸求财物者为非道;四曰亲近恶知识求财物者为非道;五曰常喜伎乐求财物者为非道;六曰懒惰求财物者为非道。[7][7]
佛陀在这里提出了六条要求。第一,不能以赌博、博彩等方法获取财物。第二,须遵守一定的客观规律安排工作作息。第三,不可通过饮酒作乐等手段图利生财。第四,不可结交坏人以谋取钱财。第五,不能用伎乐等方法作为生财之道。第六,不能好逸恶劳,以不正当手段谋求财物。以上诸种都是不正当的谋财之道,因此称为「非道」。
人的生活需要一定的物质来维持,物质需求是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只有在满足人的基本生存所需的物质条件前提下,才有可能进一步追求精神生活,才能要求精神生活的满足。佛教的最终目标是追求精神的解脱,但佛教徒同样也必须首先满足保证生命得以维持的基本物质生活条件。特别是对于在家佛教徒来说,这一点更为重要。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道理,就是一定的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佛陀时代距今己有二千多年,但有些道德规范,即使在现代社会也还有一定意义。如六非道中第一条,即「以种种戏求财物为非道」,所谓戏求,即指赌博、博彩等。佛教认为用这种方法谋财图利是不正当的,因此称为非道。赌博会增长人的投机取巧心理,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人们好逸恶劳的不良习气。企图通过赌博手段发财的人,往往最终会导致鸡飞蛋打,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佛陀在经中又详细分析了赌博给人带来的各种不良后果,包括道德上的过失:
第一,凡赌博者必有输赢。赢者虽喜,但输者必生怨恨之心。或怨自己运气不好,或怨对方赢了自己钱财,这样往往会因此而引起争吵斗殴,而招至无穷后患。
第二,赌博输了,心生耻辱之感,必想翻本雪耻,结果将越陷越深,不可自拔。
第三,赌徒心情常常焦躁不安,特别是输的时候,既痛惜自己钱财的流失,又急切地想翻本求赢。有些人举债而赌,这时的心情更加难以安定,以致食不知味、寝不能安,严重损害身心健康。
第四,当赌博破财时,亲者痛、仇者快。怨家见了幸灾乐祸,徒增他们的罪业,究其根源,也是由于自己赌博引起。
第五,使亲人担惊受怕,心怀忧虑,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不仅危害自己及家庭,还要累及亲朋好友,实为罪业深重。
第六,人以信誉立世,然赌博者往往不守信誉,朝三暮四,最后引得众叛亲离,亲友嫌弃,受众人的指责。
总之,赌徒往往好逸恶劳,不愿正当营生。当然自己的功业就不必说了,即使祖上广有财产,也禁不起赌徒的折腾,不消多时,必会消耗殆尽。不仅危害自己,危及家人和亲朋,还会影响社会稳定,因此赌博有百害而无一利,所以称为非道。
赌博如此,其它诸非道也是这样。如不按客观规律行事,必将遭到自然规律的惩罚;饮酒放逸,会消磨人的意志;结交恶友,则将来必受其累,等等。佛陀在经中对此详加分析,这儿就不再一一细述。
四非亲和四善亲,是佛教在家修行者日常家庭和社会生活中如何处理亲友关系、朋友相交的伦理原则。非亲即「不亲而似亲」,经中说:
有四不亲而似亲。云何为四?一者知事非亲似如亲;二者面前爱言非亲似如亲;三者言语非亲似如亲;四者恶趣伴非亲似如亲。[8][8]
凡是以花言巧语,或甜言蜜语以博取他人欢心,骗取别人信任的;或威胁利诱他人,教人作恶,以图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目的者,都不是真正的师友;表面一套实际一套的,都是「非亲似亲」者,应当远离。
与非亲相反的即是善亲,善亲也有四种:「一者同苦乐,当知是善亲;二者愍念,当知是善亲;三者求利,当知是善亲;四者饶益,当知是善亲。」能够同甘共苦,富有同情心,能为他人利益着想的,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良师益友。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中国自古以来就非常强调交友须慎。孟母三迁是为了让孩子有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其中也包含了防止孩子交上坏朋友的意愿。佛教强调修行者要经常亲近「善知识」,其目的就是为了更有利于修行,以善知识作为自己修行的助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