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立本于根本佛教之淳朴”?佛弟子所应特别重视的,是一切佛法的根源,释尊的教授教诫,早期集成的圣典──“阿含”与“律”[□尼]。在“阿含”与“律”中,佛、法、僧──三宝,是朴质而亲切的。“佛”是印度迦□罗卫的王子,经出家,修行而成佛,说法、入涅槃,有印度的史迹可考。“增壹阿含经”说:“诸佛皆出人间,终不在天上成佛也”。佛不是天神、天使,是在人间修行成佛的;也只有生在人间,才能受持佛法,体悟真理[法]而得正觉的自在解脱,所以说:“人身难得”。“佛出人间”,佛的教化,是现实人间,自觉觉他的大道,所以佛法是“人间佛教”,而不应该鬼化、神化的。不过在佛法的长期流传中,由于“佛涅槃后,佛弟子对佛的永恒怀念”,不免渐渐的理想化、神化,而失去了“如来两足[人]尊”的特色!“僧”(伽),是从佛出家众弟子的组合。佛法是解脱道,依圣道修行而实现解脱,在家、出家是一样的。但在当时──适应那时的印度风尚,释迦佛是出家的;佛法的传宏,以佛及出家弟子的游行教化而广布,是不容争议的。
适应当时的社会,在家弟子是没有组织的。对出家众,佛制有学处──戒条,且有团体的与经济的规制。出家众的组合,名为僧伽,僧伽是和乐清净(健全)的集团。和乐清净的僧伽,内部是平等的,民主的,法治的,以羯磨而处理僧事的。出家众,除衣、钵、坐卧具,及少数日用品外,是没有私有财物的。寺院、土地、财物,都属于僧伽所有,而现住众在合法下,可以使用。而且,这不是“现前(住)僧”所有,佛法是超越民族、国家的,只要是具备僧格的,从各处来的比丘(及比丘尼),如长住下来,就与旧住的一样。所以僧伽所有物,原则是属于“四方僧”的。僧伽中,思想是“见和同解”,经济是“利和同均”,规制是“戒和同遵”。这样的僧伽制度,才能和乐共住,精进修行,自利利他,达成正法久住的目的。但“□尼[律]是世界中实”,在律制的原则下,不能没有因时、因地的适应性。可惜在佛法流传中,重律的拘泥固执,渐流于繁琐形式。而一分专重修证,或重入世利生的,却不重□尼,不免形同自由的个人主义。我想,现代的佛弟子,出家或在家的(现在也已有组织),应重视律制的特质。
律是“法”的一分。法的第一义,是八正道──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依正确的知见而修行,才能达成众苦的解脱。如约次第说,八正道是闻、思、修(正定相应)慧的实践历程。这是解脱者所必修的,所以称为“古仙人道”,离此是没有解脱的。修行者在正见(而起信愿)中,要有正常的语言文字,正常的(身)行为,更要有正命──正常的经济生活。初学者要这样的学,修行得解脱的更是这样。佛法在中国,说圆说妙,说心说性,学佛者必备的正常经济生活,是很难得听到的了!依正见而起正语、正业、正命,然后“自净其心”,定慧相应而引发无漏慧,所以在五根(信、精进、念、定、慧)中,佛说慧──般若如房屋的栋梁一样,是在先的,也是最后的。佛法是理性的德行的宗教,依正见而起信,不是神教式的信心第一。依慧而要修定,定是方便,所以也不是神教那样的重禅定,而眩惑于定境引起的神秘现象。佛弟子多数是不得根本定的,没有神通,但以“法住智”而究竟解脱,这不是眩惑神秘者所能理解的。有正见的,不占卜,不持咒,不护摩(火供),佛法是这样的纯正!正见──如实知见的,是缘起──“法”的又一义。世间一切的苦迫,依众生,人类而有(依人而有家庭、社会、国家等),佛法是直从现实身心去了解一切,知道身心、自他、物我,一切是相依的,依因缘而存在。在相依而有的身心延续中,没有不变的──非常,没有安稳的──苦,没有自在的(自己作主而支配其他)──无我。世间是这样的,而众生、人不能正确理解缘起(“无明”),对自己、他人(他众生)、外物,都不能正见而起染着(“爱”)。
以无明,染爱而有造作(业),因行业而有苦果。三世的生死不已是这样,现生对自体(身心)与外境也是这样,成为众生无可奈何的大苦。如知道“苦”的原因所在“集”(无明与爱等烦恼),那从缘起的“此生故彼生”,理解“此灭故彼灭”,也就是以缘起正见而除无明,不再执著常、乐、我我所了,染爱也不起了。这样,现生是不为外境(及过去熏染的)所干扰而解脱自在,死后是因灭果不起而契入“寂灭”──不能说是有是无,只能从一切苦灭而名为涅槃,涅槃是无上法。佛法是理性的德行的宗教,以解脱生(老病)死为目标的。这是印度当时的思想主流,但佛如实知缘起而大觉,不同于其他的神教。这是佛法的本源,正确、正常而又是究竟的正觉。修学佛法的,是不应迷失这一不共世间的特质!
什么是“宏传中期佛教之行解”?中期是“大乘法”的兴起,是菩萨行为本而通于根本佛法的。依涅槃而开展为“一切法不生”,“一切法空”说。涅槃是最甚深的,当然可说是第一义悉檀,但重点的开展,显然存有“对治”的特性。如一、“佛法”依缘起为本,阐明四谛、三宝、世出世法。在佛法流传中,显然是异说纷纭,佛教界形成异论互诤的局面。大乘从高层次──涅槃超越的立场,扫汤一切而又融摄一切,所以说:“一切法正,一切法邪”(龙树说:“愚者谓为乖错,智者得般若波罗蜜故,入三种法门无所碍”,也就是这个意思)。二、佛说缘起,涅槃是缘起的寂灭,是不离缘起“此灭故彼灭”而契入的。在佛法流传中,倾向于世间与涅槃──有为与无为的对立,所以大乘说“色(等五蕴)即是空,空即是色(等)”,说示世间实相。与文殊有关的教典,说“烦恼即菩提”等;依“思益经”说:这是“随(人所)宜”的对治法门。三、传统的僧伽,在寺塔庄严的发展中,大抵以释尊晚年的僧制为准绳,以为这样才是持戒的,不知“□尼是世界中实”,不能因时、因地而作合理的修正,有些就不免徒存形式了!专心修持的,不满拘泥守旧,倾向于释尊初期佛教的戒行(正语、正业、正命,或身、语、意、命──四清净),有重“法”的倾向,而说“罪[犯]不罪[持]不可得故,具足尸罗[戒]波罗蜜”。如“对治悉檀”而偏颇发展,那是有副作用的。然“般若经”的深义,专从涅槃异名的空性、真如去发扬,而实是空性与缘起不二。如广说十八空(性),而所以是空的理由,是“非常非灭故。何以故?性自尔”,这是本性空。“非常非灭”也就是缘起,如“小品般若经”,举如焰烧炷的譬喻,而说“因缘[缘起]甚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