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何为人间佛教
太虚大师在《怎样来建设人间佛教》一文中明确指出:“人间佛教,是表明并非教人离开人类去做神做鬼,或皆出家到寺院山林里去做和尚的佛教,乃是以佛教的道理来改良社会,使人类进步,把世界改善的佛教。”人间佛教的特征可在他的一首诗中充分得到说明,“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人圆佛即成,是名真现实。”人格的成就圆满就等同于成佛,而人格的完成实际也就是道德和智慧的完善。因此,他以“即人成佛”、“人圆佛即成”等口号来鼓励僧众和信徒从现实人生出发,成佛就在人的现实生活中,就在人的日常道德行为中,由自身当下做起,完善人格和僧格。他说:“末法期佛教之主潮,必在密切人间生活,而导善信男女向上增上,即人成佛之人生佛教。”“所谓学佛,先从做人起,学成了一个完善的好人,然后才谈得上学佛。若人都不能做好,怎么还能去学超凡入圣的佛陀?”印顺导师认为,人间佛教是菩萨道,要具足正信正见,以慈悲利他为先。人间佛教是大乘道,是从人间正行去修集菩萨行的大乘道,所以菩萨法不碍人生正行,而人生正行即是菩萨法门。以凡夫身来学菩萨行,向于佛道的,不会标榜神奇,也不会矜夸玄妙,而从平实稳健处着手做起。人间佛教,是现代社会整个佛法的重心,这一论题的核心,就是“人、菩萨、佛”——从人而发心学菩萨行,由学菩萨行而成佛。佛是我们所趋向的目标;学佛,要从学菩萨行开始。菩萨道修学圆满了,即是成佛。由此来看人间佛教就是从凡夫的人,通过在人间修菩萨行,达到福智圆满而成佛的教法。星云大师说:“人间佛教是佛陀的本怀,佛陀所有的教言无一不是以人为对象,可以说人间佛教就是佛陀本有的教化。”他认为佛陀所展现的人间佛教具备六性:1)人间性、2)生活性、3)利他性、4)喜乐性5)时代性、5)普济性。总结出六条教理是人间佛教:五乘共法、五戒十善、四无量心、六度四摄、因缘果报、禅净中道。赵朴初居士在《中国佛教协会三十年》的报告中也说:“我以为在我们信奉的教义中应提倡人间佛教思想。它的基本内容包括五戒、十善、四摄、六度等自利利他的广大行愿。”从太虚到赵朴初居士,他们所谈到的人间佛教就是佛陀原有的教法,正如印顺导师所说“从人而学习菩萨行,由菩萨行修学圆满而成佛——人间佛教,为古代佛教所本有的,现在不过将他的重要理论,综合的抽绎出来。所以不是创新,而是将固有的‘刮垢磨光’”。
然而,有些人把“人间佛教”的旗帜到处乱插,以致产生世俗化乃至庸俗化的流弊。因此,我们要给人间佛教下一个比较确切的定义,什么是人间佛教?以佛教的经、律、论为理论基础,以三法印为依据,立足于以人为本,用大悲救世的精神来引导世人,勤修戒定慧,常行八正道,熄灭贪嗔痴,断除烦恼障,获得现世自在解脱之大众化佛教,就是人间佛教。所以,对于所有的佛教徒而言,凡是违背了三藏佛典,违背了三法印,违背了戒、定、慧即非人间佛教;凡是所作所为打着“人间佛教”旗帜,而其内心充满了贪、嗔、痴,只求世间名闻利养者皆非人间佛教。
三、大众化与世俗化概念界定
“佛教大众化”是人间佛教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历史的必然。在教育界,我们经常会听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理论,这一理论在教育界非常著名,其创始人是美国教育社会学家马丁·特罗((Martin Trow)教授。他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高等教育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精英型(e1ite type)、大众型(mass type)和普及型(universal type)。他把教育量化,即毛入学率在15%以下为精英教育;毛入学率在15%至50%为大众教育;毛入学率在50%以上为普及教育。我们在此谈人间佛教大众化无需用数字来量化,而是从一个广泛意义上来谈“大众化”。在我国古代,“大众”一词是指参加军旅或工役的多数人,如《礼记·月令》云:“[孟春之月]毋聚大众,毋置城郭。”后来“大众”一词发展成泛指人群或人数较多的普通人。现代意义上的“大众”相当于西方英文popular(流行的,受欢迎的),或其名词poptllarity(普及,流行),popularization(普及)。这与马丁·特罗提出的大众化(Massification)也是同一层含义。人间佛教大众化就是将佛教教义普及化,让更多人知道人间佛教,实践人间佛教,并从人间佛教的修习中获得现实利益。在此必须要注意,这里的“流行”、“普及”不等于“世俗化”。简言之,人间佛教大众化不是将其世俗化,而是佛教圣道、品德以及精神的普及化。
那么何谓世俗?“世俗”一词在古汉语中大致有四层含义,1)指当时社会的风俗习惯。在这层意思上“世俗”相当于英文的“commorl customs”。2)指尘世;世间。此两层含义相当于佛教所讲的世俗(sa口v口ti),即世间通俗之义,随顺于世间,与“胜义(paramortha)”相对,如《阿含经》说:“世俗者,是名有漏法。云何无漏法?谓出世间意。”3)指俗人,普通人。4)流俗:庸俗。
“世俗化(Secularjzatjon)”一词在西方也有多重意义。19世纪有巨大影响的社会理论家,如马克思(Karl Marx),弗洛伊德(sigmtmd Freud),马克斯韦伯(Marx Weber)和涂尔干(Emile Durkheim),认为社会的现代化将包括人们对宗教信仰程度的下降。对这一进程的研究是为了找到决定宗教信仰、实践和制度组织正在失去其社会意义(如果确实如此的话)的方式或程度。当世俗化应用于教会的财产时,它涉及到教会对财物的放弃——在政府扣押教会的财产后把它卖给购买者——这通常是在合理的谈判和各种安排都完成后发生的。在天主教神学中,这个词也可指给予个人(通常是指还俗的神职人员)的许可或授权,使他/她可以在无论是规定的或永久性的时期内住在修道院之外的地方。约翰Sommerville(1998年)概述了六条有关“世俗”一词在学科文献中的用法。其中前五个侧重于对此词定义探索,而第六条更多地是指用法上的澄清。在《现代汉语词典》中,“世俗”被定义为“非宗教的”。可见世俗与宗教是一对对立的概念。宗教若走向世俗化,其实质便是去宗教化,即削弱了宗教的神圣性,乃至宗教之所以作为宗教而存在的合理性。
本文对“世俗化”的界定主要是基于古代汉语中对“世俗”的第四种解释之上,与此同时参考中外文献中相近的含义而给出的。就佛教的“世俗化”而言,是指佛教在向普通百姓普及其教义的过程中,为了迎合民众的某种特殊心理需求,将佛教中原本不可改变的核心教义或戒律等作了改变,从而歪曲了佛教的实质精神,但它仍披着佛教的外衣。这种世俗化在短期内可能会赢得信众,但从长远看它却因误导了人们对佛教的认识与理解,而给佛教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