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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苏曼殊与佛教——兼与弘一大师(李叔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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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苏曼殊与佛教联系密切,他一生三次出家一次出国游学。佛教对苏曼殊的影响相当大,在其生活态度、革命目的、社会认识以及文学创作各个方面都留下了明显的痕迹。然而,与弘一大师(李叔同)相比较,苏曼殊虽“懂得佛教的高深意义”,但对他这只是理论知识而不是德行的修养。佛教的影响促成了苏曼殊生活、思想和文学创作上的一系列个性特色。


【参考文献】
   [1]李蔚:《苏曼殊评传》,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
   [2]柳亚子:《苏曼殊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3]圆明编:《索性做了和尚——弘一大师演讲格言集》,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版。

   在中国近现代史上,若论与佛教联系之密切,人们当然不会忘记苏曼殊与李叔同。尤其苏曼殊,一生三次出家,常以“和尚”自居。而人们谈论他时皆以“大师”、“上人”或“诗僧”、“情僧”、“怪僧”、“风流和尚”、“革命和尚”等相称。那么,苏曼殊与佛教到底有什么样的关系?佛教又给了苏曼殊哪些影响呢?本文试从生活经历和佛教影响两个方面,并结合与弘一大师(李叔同)的比较,对这些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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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曼殊一生与佛教的联系密切。概而言之,即三次出家一次出国(游学)。据史料载,在苏曼殊的幼年,就曾有相士抚其头叹曰:“这孩子生性孤独,早熟高抗,应当皈依佛门”。苏曼珠第一次出家是早在1895年。主要原因为生计,导火线为大病几死。苏曼殊是他父亲与日本下女的私生子,5岁方为苏家接纳。随着家道中落,父亲漂泊不定,生母远在日本,他孤苦零丁,体弱多病,备受族人歧视与虐待。7岁那年大病月余,婶婶竟置其于柴房等互。幸嫂子相怜照料才得以康复。家里实在不能呆了,苏曼殊就随化缘和尚赞初法师到广州六榕寺出家,为“驱乌沙弥”。后因犯大戒被逐出寺院。时间不长但影响不小,据其侄子苏绍贤后来回忆,“先叔……初入大同学校,常于暇绘僧像,学念经,以为乐。所著之衣,所剃之头,一举一动,酷类僧人,同学咸呼之曰‘苏和尚’。”(注:李蔚:《苏曼殊评传》,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33页。)第二次出家为1898年。主要原因是恋爱受挫,导火线为静子殉情。到日本后,苏曼殊在大同学校读书,学习优良,初显绘画才能。16岁时与母亲回故居逗子樱山村。在那里与日本女子静子相识并相恋。两人诗书往来,幽会谈情,幸福温暖无比。后因叔父干扰,两情拆散,尤其静子竟殉情而死。苏曼殊不堪打击,再次出家,回国到广州白云山蒲涧寺当了“门徒僧”。为表诚意与决心,他以“自刎”要挟主持为其剃度,并“闭关”三月,潜心修行。然而,毕竟“‘山斋饭罢浑无事,满钵擎来尽落花’。此境不足为外人道矣”(注:苏曼殊:《燕子龛随笔》,见《苏曼殊文集》下册,花城出版社1991年版,第385页。),很快他又回横滨大同学校。第三次出家是在1903年。主要是社会原因,导火线为“《苏报》案判”。从日本回国后,苏曼殊在章士钊、陈独秀创办的《国民日日报》,做事。当他意气风发,力图报效国家民族时,报纸竟因内讧而停刊。失望之余他投奔香港《中国日报》陈少白。当他正因环境陌生而孤独痛苦、无所适从时,忽传来消息,“苏报”案最终判决:章太炎、邹容二人“永远监禁”。《苏报》是当时国内报刊热潮中革命倾向最明显、斗争最力的报纸,因而被清政府查封,章、邹被拘。这次判决,在当时全国影响重大,苦闷中的苏曼殊遭受到的打击尤重,于是又返广东出家,在海云寺修禅受戒。本意要“扫叶焚香、送我流年”,然终又奈不住青灯古佛、芒鞋破钵之苦,狼狈地回到《中国日报》社。以后则以“和尚”自居,过起半僧半俗的生活。一次出国(游学)是1904年。由* 友资助,苏曼殊南游泰国、缅甸、印度、越南等国考察佛教圣地,潜心学习焚语,并重新受戒,在手臂上烙了九个香洞。刘三称其为“白马投荒第二人”。回国后,也曾想离群索居,茅庵偕隐,但终又为社会斗争形势所鼓舞而回到现实中。
   苏曼殊的这些经历在中国近现代史上应是绝无仅有的。然而,他三进三出佛门,半僧半俗的生活到底让人觉得不如李叔同来得“彻底”,倘以佛教戒律全面考察其生活方式,甚至让人感到他根本就算不得一个和尚。我们知道,佛教在中国的发展过程中,流派众多、戒律亦杂,但有五条最根本的要求,即“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淫欲、不妄言、不饮酒。苏曼殊一生竟五戒犯四。
   一、不杀生 佛有“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之说,爱惜生命,并由人而及一切生灵,同时也就有不吃肉类的规定。苏曼殊第一次出家即犯此大戒,抓住一只鸽子,躲到院后做五香鸽子肉吃。因而被“肃众”逐出寺门。他似乎还不以为然,曾向人讲起此次被逐情况,并作为素材写进小说中。后他参加“拒俄义勇队”、“华兴会”等革命组织,舞枪弄棒,并多次参与武装起义、暗杀的策划工作。在《女杰郭耳缦》、《惨世界》等作品中他歌颂崇尚暴力革命(暗杀)的理想英雄,甚至在第三次出家后不久,还欲枪杀康有为。至于吃肉,乃苏曼殊的家常便饭。朋友们都知他喜食“牛肉”、“鸡鸭”。在《燕子龛随笔》中,他记载自己和革命家赵声的交往,每次赵声必命士兵携壶购板鸭黄酒,赵“豪于饮”,他则“雄于食”。正如陈果夫后来在回忆中所讲,大家都“知道他是个怪和尚,也是个酒肉和尚”。
   二、不偷盗 依此戒律僧尼对物应是“不与不取”,即饮食等供养东西不交到手上便不能取,更不用说他人钱财。而史料则告诉我们苏曼殊一生犯此戒有三次:1.1903年《国民日日报》停刊后,苏曼殊欲投奔香港陈少白。无奈陈独秀、章士钊等朋友留他,自己又没路费,于是他用了个“调虎离山”之计,支开朋友,偷了章士钊三十元钱卷铺盖远走香港。2.第二次出家后偷师兄的度牒和钱。对此苏曼殊曾向陈少白详细讲述过:“出门(指离开《中国日报》出家)后,茫无所之。既而囊金欲尽,相识者荐往惠州某庙落发。……惟地方贫瘠,所得每每不足果腹。曼殊知不可留,一日乘师他往,遂窃取已故师兄之度牒,及其仅存之银洋二角以逃,当行至省城,乘轮船抵香港,银洋二角,仅足以充船费。”(注:柳亚子:《苏曼殊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52-253页。)“已故师兄”即与他同时受戒的僧人博经,苏偷了他的度牒,后在长沙使用的大红名片即署“博经”二字。在其《〈焚文典〉自序》等文落款中亦有“博经”字样。3.1908年,陈巢南由汕头回上海,衣被甚薄。苏曼殊自己没有被子,所以不论厚薄,就把陈的被子携之而去。而这时苏曼殊尚正在佛学院(南京祗垣精舍)讲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