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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宋代中央和地方僧官体系及其特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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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宋代有僧官头街的僧侣在史书中比比皆是。其实,这些僧官头衔大多是荣誉性的虚街;并非真正管理佛教事务的僧官。这一点与世俗官僚制度中的官、职、差遣是相通的。在宋代,僧官只有带“主管教门公事”或“管干教门公事”等实际差遣职位的僧人才是真正掌握实权的僧官。宋太宗至道年间,高僧赞宁“补左街讲经首座、知西京教门事。”(17)实际上,“左街讲经首座”是东京僧录司的僧官头衔,“知西京教门事”才是赞宁的实际差遣。宋真宗咸平元年,“擢赞宁汴州右街僧录、主管教门公事。”(18)从赞宁归降宋廷后所任僧官的名称中可以看出:宋代僧官似乎也存在官、职、差遣的制度,这是宋代中央僧官与前代和后代迥然异趣之处。只有皇帝任命的“主管教门公事”的僧官才有管理佛教事务的职权,其余众多的僧官皆是有名无实的虚衔。又如宣教大师契嵩“今四朝,历迁两街,主教门事,天下僧籍为之统。”(19)再如宋徽宗宣和三年,“诏解州防御使郑明之特与剃度为僧,充僧职,与师号、管干教门公事,法名善因。”(20)宋仁宗以后,副僧录才被允许带“管干教门公事”这一实际差遣。但由于僧官越来越多,其中许多僧官仍旧是闲散人员,并无实际职权。沙门洪蕴“以医术知名,太祖召见,赐紫方袍,号广利大师。……咸平初,补右街首座,累转左街副僧录。”(21)无独有偶,随州僧智缘“尝以医术供奉仁宗、英宗”,宋神宗时又自告奋勇往西部边防地区,“遂自称经略大师,……朝廷怜其意,犹得左街首座。”(22)许多史料表明:宋代很多僧侣名义上是中央一级僧官,实际上都被差遣为一些名山大刹或帝王、后妃功德寺的住持僧。绍兴五年正月,“诏左街鉴义德信特补右街副僧录、主管教门公事,令承替思彦住持图觉院,依旧崇奉太上本命香火。”(23)绍兴三十年,“中书诏皇后功德院住持、天竺时思荐福寺慈授法灯大师子琳特与补右街鉴义。”(24)又如天竺弥陀兴福院“诏以嗣法高第首座师觉补右街鉴义,继席住持。”(25)诸如此类的例子不胜枚举,此不赘引。
   宋代有僧录司僧官头衔的僧侣数量达到了空前绝后的程度,尤其是南宋时期。特别是“鉴义”一职,出现了众多的守阙鉴义僧。虽然宋代一直存在守阙鉴义一职,如吕夷简“私交荆王元俨,尝为补门下僧惠清为守阙鉴义。”(26)但北宋前期和中期控制得比较严格,守阙鉴义并不太多。北宋末、南宋时期,僧官愈加冗滥,守阙鉴义,额外守阙鉴义等有名无实的僧官大量涌现,僧官之众,令人咋舌!南宋时期还逐渐出现了特补僧官的现象,宋孝宗乾道元年“诏天竺时思荐福寺系寿皇、太上皇后功德寺,住僧右街鉴义子琳特补右街僧录,监寺僧利宗特补右街鉴义。”(27)这些特补僧官大多是一些名山大刹或皇族功德寺的住持僧、监寺僧,或者系得宠于皇帝的僧人。由于宋代僧官的晋升大多是依资历(指不带实际差遣的僧官),因而宋朝僧官数量越来越多,这是隋唐和明清从未出现过的特殊现象。无怪乎南宋一些有识之士上书皇帝,谓“今日僧官充剏都城,未闻有清修之士、压服众望者。”(28)足见宋代僧官见滥情形之一斑。

     二 僧官的选举

   宋代中央僧官的选补从宋初至宋真宗景德二年一直由开封府尹兼任的功德使负责。“旧例,僧职迁补,止委开封府而滥选者众。”(29)景德二年,宋真宗“御便殿引对诸寺院主首,询其行业优长者次补左右街僧官。先是,道官(疑作僧官——引者)上令功德使选定迁补,所置或非其人,多致谤议,故帝亲阅试焉。”(30)中央僧官差不多都是从各寺院住持僧中选拔,选差的标准是“行”与“业”。当然,功德使选拔僧官,自然会出现作弊现象,于是宋真宗不得不亲自主持选拔。大中祥符三年,宋真宗又命李维、祁 “宿于中书,出经论题考试左右街僧官而迁序焉。”(31)僧官考试迁补之制自此确立起来。在此需要纠正史学界的一些看法(白文固同志亦不例外)。其一,僧官考试并没有执行“四十腊、二十夏以上”的所谓资格审察制度。宋仁宗天圣八年二月,“上封者言,自今选补僧官,须经四十腊、二十夏以上,仍设六科考试。诏开封府下左右街,具奏以闻。而卒无应格者,乃命次补如旧。”(32)白文固等一些学者裁取史料的前半部分,认为执行了资格审察制度,其实并非如此。其二,宋代一般僧侣没有参加僧官选拔考试的资格,僧官考试仅仅是为了防止僧官晋升中的舞弊现象罢了。道理很简单,如果左街僧录缺额,那么,左街副僧录、右街僧录等均有资格晋升,但名额只有一个,自然而然只有通过考试来最后决定其中哪一位僧官能晋升了。南宋时期,臣僚上奏:“臣观国朝僧职有缺,命两街各选一人,较艺而补。”(33)此人的奏札反映的恐怕是整个宋代僧官考试的情况罢。由此可见,所谓僧官考试而升迁仅仅是在两个僧人之间进行。其三,选补左右街僧官也并非从一般僧侣中简拔,而是从左右街各寺院住持僧中挑选,前面所引宋真宗“引对诸寺院主首”即说明了这一点,至此,宋代左右街僧官的选举程序就一目了然了:住持僧→左右街低级僧官→左右街高级僧官。这一晋升次序大凡都是通过考试来决定的。白文固同志引《佛祖历代通载》的史料并认为:僧官考试“场设棘围,糊名考校”,未免有些牵强附会,“场设棘围”的考试仅仅是杭州地区选择本地寺院住持僧的办法,并未通行全国。中央僧官的考试是否如此很难说,因为左右街僧官考试毕竟只有几个人,非常容易控制,用不着故作神秘。其四,宋代僧官的考试制度实质上是一种特权制度,与其说是僧侣之间的公平竞争,毋宁说是一种升迁的需要。虽然这一制度是受科举制影响而产生的,但毕竟是初创时期,制度还不太完善和健全,并无多少公平竞争的成分可言,因而它不可能与科举制度同日而语。
   附带谈一谈宋代中央僧官选拔中的诸种弊端。北宋中期以前,僧官选举制度比较紊乱,因而许多僧人多是巴结权贵而被委托为僧官的。宋真宗下诏实行僧官考试升迁后,这种情况有所好转。但选择僧官过程中的作弊现象仍未中止。“先朝僧官有缺,多因权要请谒内降补人,当时谏官、御史累有论列,选帝深悟其事,因著令僧职有缺,命两街各选一人较艺而补,”欧阳修的奏札进一步说明僧官考试只是在两个僧侣之间进行的,然而,考试制度并非万能,“至是鉴义有缺,中书已下两街选一人来上,而内臣陈承礼以宝相院僧庆辅为请,内降管乏与鉴义,中书执奏以为不可,”(34)前文所引的一些史料中也可以看出僧官选举中的种种弊病,此不赘述。尤其是南宋时期,由于特补僧官制度的盛行,僧官选拔过程中更是漏洞百出,僧侣们交结权贵,蔚然成风,“僧徒裾祴日撇公卿之门,不可胜数。”(35)庆元三年,“仙林寺住持宗满特补右街僧录,命下之日,外议藉藉,咸谓宗满乃么庸释耳,安能上动冕旒护降中旨,意有与之为地者,若非左右近习则必肺腑之懿亲也。”(36)正因为宋代僧宫选举过程中弊端甚多,因而宋朝僧官见滥的局面也就愈加突出,南宋时期情况更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