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是莲花》缘起
心是莲花是由居士自发组织建立的一个佛学平台。
《莲心论坛》交流
论坛事务区》 《莲心佛音区
莲心研修区》 《莲心红尘区
佛教人物
高僧|法师 大德|居士
信仰
菩萨信仰 诸佛信仰
您所在的当前位置:主页 >> 佛教历史 >> 宋元明清佛教史 >>

明代儒佛道的合流及其世俗化(4)

分享到:

   其次,心即佛。如万表认为:“夫佛者,心也,心即佛也,心外固无佛也。外心以求佛,是废畎亩而望雨谷于天,终必饥亡而已。”(注:万表:《玩鹿亭稿》卷3《明州三佛传序》。)从禅宗、王阳明到万表,这种思想可谓一脉相承。事实上,心即佛,即王阳明心即良知的翻版,似乎无甚新意,而其实际意义却不容忽视,也即它最终导致了佛光的消散,佛教的世俗化。
   再次,禅是刚。如李廷机谈禅最为切实,确与说龙肉而不能饱人者迥异。他将禅定为“割得断”、“刚”(注:李廷机语,见陈弘绪《寒夜录》卷上。),从中所透视的底蕴仍是实心为国为民任事这种世俗的实用价值。此与张居正从佛事中悟得任事,倒是一脉相承。而张居正的实心任事精神,则又导源于《中庸》的“诚”或者孟子的“大丈夫”。
   第四,世事即佛事。这一说法来源于王阳明哲学,即阳明学说中为学不离官事,从官事、簿书中求良知。这类思想,可以李贽之说为代表。李贽曾说:“天下宁有人外之佛,佛外之人乎?”换言之,他主张,所谓阿弥陀佛也只是“寻常孝慈之人而已”。(注:李贽:《焚书》卷1《答周西岩》。)钟惺更是由此推论:“所谓佛事、菩萨行,亦不得舍寻常慈孝之事之行,而别有所谓事与行也。”(注:钟惺:《隐秀轩文•秋集》疏一《募盂兰盆施食念经礼忏疏》。)
     (二)僧人娶妻
   僧道号称出家人,自应六根清净,一切世俗的享受,均在摒弃之列。明初,朱元璋曾在法律上限制僧人娶妻行为的发生。可是,一至晚期,在佛、道世俗化的过程中,僧人娶妻已不乏其例。明代的民歌已经道出了“和尚娶家婆”的事实。(注:墨憨斋主人:《山歌》,见蒲泉、群明编《明清民歌选》甲集。)究其实,则是色欲难戒,向往世俗人的生活。于是,有一些僧人开始从《西厢记》这样的“淫词艳曲”中悟道。(注:冯梦龙:《情史》卷15《情芽类•画西厢》。)
   在明代,僧人有妻室已是习以为常。如凤阳大龙兴寺,在明初时,据太祖敕谕,只有前辈老僧方可有妻室。其他后进僧人,如果也有妻室,即使在寺中辈份较高,下面的僧人也可以加以凌辱。但是,到了明末,僧人一概“荤娶”,也无差累。福建邵武、汀州的僧人,也都娶妻。寺僧数百,推一人削发,“馀如民俗”。云南大理府僧人均有妻子,“亦谈儒书”。(注:谈迁:《枣林杂俎》义集《僧娶妻室》。)
     (三)僧人治生求利、喝酒
   “僧习为市”,固然与释家本色不合,却是晚明僧人的实录。据记载,晚明一些村落中老僧,已将“居积致富”视为“治家本业”,反而将“听讲佛经”视为邪道。(注:袁中道:《珂雪斋近集》卷1《游龙泉九子诸胜记》。)
   村落中老僧尚且如此,居于城市之僧更不免为市习所染,日为治生计。如苏州虎丘山寺,其师澄公率二三僧徒,日为治生计。“而苏俗缁流,市酤以为常。师不得已,偕众之海虞市井,不二价,远近归之。息颇赢”。(注:祝以豳:《虎丘悟宗禅师传》,见黄宗羲《明文海》卷420。)于是,一些寺庙净地却与民居相杂,“而僧习为市,已不复知薙发为何事”。(注:袁宏道:《袁中郎全集》卷7《众香林疏》。)甚至杀生酗酒,也成为禅门众僧的本色行当。(注:陈龙正:《几亭全书》卷22《政书•乡筹》五《僧规》。)
     (四)僧人结交官府
   僧与士人相交,事实上已是结交官府的开端。这是僧人参与朝廷政治的表现。尤其是一些京师大刹,多为太监所建,一些官员就通过结交僧官,再通过太监这层关系,以使自己官运亨通。(注:陆容:《菽园杂记》卷5。)僧人与官场打交道一多,势必也受到官场习气的影响,于是一些僧人开始模仿官场称谓,在僧人中间也流行起诸如“老爷”一类的称呼。(注:管志道:《从先维俗议》卷2《缘父子师徒名义以订隶属胥徒僮仆称呼议》。)
     (五)道教的世俗化倾向
   与佛教的世俗化相应,明代的道教经过三教合流之后,同样有趋于世俗化的倾向。这可以从明人李天木之论中,看出一些端倪。李氏之言,简易平实,大体谓“道不离日用饮食,不必绝俗离世,长往深山也”。(注:归庄:《归庄集》卷5《与大鸿》。)
   道士一旦流变为方士,其世俗化的特点就更为明显。明代方士大多游于公卿之门,有些甚至受到皇帝的宠信,如成化年间的李孜省、嘉靖年间的陶仲文。而其下者,则流为巫公、师婆、火居道士,从事民间的宗教信仰活动。火居道士,即道士中有妻室者。而道士之妻,则称“道嫂”。究明代火居道士、道士的动向,也已开始蠢蠢欲动,一有机会即参与反叛朝廷。如“苗贼作乱”时,火居道士李珍、武当山道士魏玄冲均参与其中,(注:《明英宗实录》卷268,景帝七年秋七月。)即为一例。

     三、儒学的通俗化

   儒学本无神秘的内容,本来就是世俗的东西。一至宋代理学,援佛入儒,将天理推至自然法则这一定理,好高骛远,顿成玄虚,似乎已多少带有一点神秘化的因子,而与世俗相去渐远。王阳明心学的崛起,其最重要的意义,是将玄虚的“天理”回归为人本心内的“良知”,由此带来了儒学的世俗化及通俗化。
   明代儒学的通俗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察:
     (一)业中求道
   王阳明心学的最大特点,就是求道不离却世事、人伦物理。而王氏后学论学,也大多具有这种特色。如王畿就主张即业成学:“人人各安其分,即业以成学,不迁业以废学,而道在其中。”(注:王畿:《龙溪王先生全集》卷7《书太平九龙会籍》。)李贽认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注:袁宗道:《白苏斋类集》卷22《杂说类》,引李贽《答邓石阳书》。)袁黄则强调业中求道,而且将“治生产业”亦视作求道之业。(注:袁黄:《训儿俗语》第五《修业》,收入《了凡杂著九种》。)而万表不但承认吏隐,而且主张“商隐”。只要是有道之士,只要严守“中之所存”,就不必拘泥于是否“混迹于名利之场”。(注:万表:《玩鹿亭稿》卷5《大沙草堂杂言》。)
     (二)人人皆可成圣——儒学的大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