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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佛教义学之风尚及其地理分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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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代弘扬《摄论》的高僧有26位。长安15人,终南山3,洛阳1,陕州1,汴州1,徐州1,河中府3,相州1,荆州1,成都府2人。显然,这是继承了隋代的分布状况,南方根本就无足称道的了,特别是最先弘阐《摄论》的江东地区,竟没1人宣扬此论,时移世易,变化竟是如此之大。隋代摄论名师智凝的弟子灵觉、道卓二人,“并蜀土名僧,依承慧解,擅迹京室。晚还蜀部,弘赞厥宗。故岷洛摄论,由兹而长矣”(25)。唐代前期,《摄论》于成都府继续有所弘扬。
   佛教自汉时传入中国以后,约至东晋戒律乃渐完备。鸠摩罗什在长安时,弗若多罗等译《十诵律》,佛陀耶舍译《四分律》。而约同时佛陀跋罗在建业译《僧祗律》。其后北方所译之《十诵》盛行于南方,而南方所译之《僧祗》颇行于北(26)。《十诵》与《僧祗》相较,前者流行更广。梁慧皎在《高僧传》卷11《论律》称:“自大教东传,……虽复诸部皆传,而《十诵》一本,最盛东国。”唐道宣在《续高僧传》卷22《论律》也说:“自律藏久分,初通东夏,则萨婆多部《十诵》一本,最广弘持。”约在梁时,北方有道覆律师,始创开《四分》。慧光承之,此律遂光大。延至隋唐,《四分》遂为律之正宗(27),还是道宣所说:“今则混一唐统,普行《四分》之宗”(28)。道宣本人在隋末唐初,以智首大师《大疏》为本,“造《删补律钞》3卷。……贞观以来,三辅、江、淮、岷、蜀多传唱之”(29)。唐中宗时还曾明令禁用《十诵律》(30),故《四分律》在南北各地盛行,成为当时最有影响的佛教戒律。
   唐前期弘扬《四分律》的高僧有25家,弘阐《十诵律》的高僧仅有1个(弘法与苏州),《僧祗律》则一个也没有。宣讲《四分律》的高僧分布在下列诸地:长安(12个)、终南山(1)、fū@④州(1)、洛阳(1)、兖州(1)、河中府(1)、太原府(1)、辽州(1)、代州(1)、相州(1)、镇州(1)、安州(1)、常州(1)、苏州(1)、杭州(1)、越州(3)、成都府(1)、剑州(1)。不难看出:《四分律》在唐前期已经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得到弘扬,但比较而言,北方更加盛行,中心是长安。江淮以南地区分布在长江两岸地区。《四分津》作为一种戒律,对各地僧人都是有约束作用的,不会仅传播于上述这些地方,可是,把它作为一门义学来弘扬,各地区还是有区别的。
   前期弘扬《四分律》的名匠大都云集于长安,形成最大的律学中心。这里略举几位。智首,家于漳滨,隋高祖时,随其师智@⑤mín入关,住京师禅定寺。于是博览三藏众经,四年考定,著《五部区分钞》21卷。前此戒律译出400余卷,至是始“括其同异,定其废立”。又,先是“关中专尚素奉《僧祗》,洪遵律师创开《四分》”,但“至于传文律仪,盖蔑如也”,智首“乃播此幽求,便即对开两设,……皆标宗控会,释然大观。是由理思淹融,故能统详决矣。使夫持律之宾日填堂宇”。智首长安独步,三十余年,“无敢抗衡,敷演所被,成匠非一,所以见迹行徒知名唐世者,皆是首之汲引”(31)。智首弟子有名的有道宣、慧jìn@⑥(初事洪遵)、慧满、道兴等。其中道宣,为我国佛教史上第一律学名匠,南山律宗的创立者。隋末唐初,道宣依智首习律。后声望日隆,“受法传教弟子可千百人”(32)。道宣声教广被中国,当他在关中立戒坛,四方诸州,大河南北,及长江上下游之澧州、荆州、台州,均依坛受戒,而国内大德心向赴者39人。并遍布北方,兼及南之荆州、衡州、润州、襄州,可见道宣之势力(33)。长安又有怀素,专攻律部,著述颇丰,尝指斥相部、南山二宗说:“相部无知,则大开量中得自取大小行也。南山犯重,则与天神言论,是自言得上人法也”(34)。怀素所创谓东塔宗。是《四分律》之三派即南山、相部、东塔,有二派创于长安(35)。
   相州法砺律师,“振绩徽猷,誉腾时类”,开讲律要,“绵积累载,开悟极多,四方怀道,霄兴命驾”(36)。砺在相州,故其宗号相部。砺有弟子满意,居长安崇福寺,后世号之为西塔律师(37)。相部宗本不在京师创立,然还是要挤进长安,以扩大其影响。
   河东道律学亦颇为兴盛。与智首同出相州道洪律师门下的慧进,在辽州箕山弘阐律学30余载(38)。时又有沙门道瓒,善宗《四分》,讲解相仍,“韩、潞、沁、泽四州从范”(39)。道亮弘《四分》于并州太原府,“成讲学士四十余人,并部法兴出自此矣”(40)。
   东都洛阳律学却远远比不过长安,不过昙光亦一代律学名师。昙光师从相州砺、烁二律师,逮至立年,盛明律藏,为法砺所称赏。唐初住东都天宫寺,“四方律学莫不咨询”,故“其房宇门人肩联踵接”(41)。
   南方弘扬《四分》是在北方之后,并且是从北方学来或传来的。有释秀公者,黄州人,入长安造宣律师门为依止之客,16年后,回安州“大扬讲训,声美所闻,诸王牧守,攸共遵承”(42)。光州道岸入安释道宣弟子文纲为师,学成后返还本州。先是“江表多行《十诵律》,东南僧坚执,罔知《四分》”,岸乃请中宗墨敕执行南山律宗,《四分》“盛于江淮间者,岸之力也”(43)。道岸上足玄俨,后亦游诣上京,探赜律范,师从南山上足意律师、融济律师,并名动京师。后还江左,偏行《四分》(44)。
   长江上游剑南道对于《四分律》的弘阐,同样受长安的影响。当北方北周时期,剑州慧主,“登冠,欲受具足,当境无人,乃入京选德于甘露寺受戒”,“惟听《四分》,余义旁通。”隋大业中,还本州,从此,常弘《四分》为业(45)。成都府福胜寺道兴,本是秦州僧,避乱至蜀,后又至京师智首律师下伸大义,再还蜀川,开讲律部(46)。
   《法华经》的翻译较早,以后秦鸠摩罗什所译流传最广。《高僧传》所举讲经、诵经者中,以讲、诵此经的人数最多;敦煌写经中也是此经比重最大;南北朝注释此经学者达70余家(47)。陈隋之际智@⑦更据此创立了天台宗。
   弘讲《法华经》的高僧,前期共有18家。然而据《续高僧传》、《宋高僧传》、《弘赞法华传》三书,唐代僧人读诵《法华经》的特别多,分布地域也相当广。本文仅统计了弘讲《法华经》的高僧,读诵者不在统计之内,所以还不足以反映当时《法华经》的流行情况。弘讲《法华经》的18家高僧,在各地的分布为:长安(7家)、凤翔府(1)、汴州(2)、定州(1)、襄州(1)、润州(2)、苏州(3)、越州(1)、成都府(1)、梓州(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