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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佛学评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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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台佛学的终极关怀——悲智双运
   天台佛学强调止观并进、定慧双修、学行一致、教观统一,十分注意两者的平行发展,这在八宗之中并不多见。在天台宗成长的历史过程中,基本上始终不忘两个层面的展开,致力于实现以下几方面的平衡:超越性与现实性、哲理性与实践性、般若空性与神圣性、法性与无明、空性与忏悔、止观与念佛、净土与尘世。
   天台宗既具有极其高深宏博的哲学理论体系,又不放弃强烈的宗教信仰原则,是密切注意智慧解脱与慈悲济世结合的宗派。悲智双运是天台佛学终极关怀的核心。
   传统佛教虽然提倡悲智双运,将佛的智慧解脱与菩萨的慈悲精神统一,但中国佛教宗派后来的发展,则往往沿着两个不同方向展开:或因受传统文化的影响转向重智轻悲,或因受特殊社会环境的左右而强调慈悲精神。天台佛教坚持的是中道原则,基本上没有将智慧与慈悲剖为两段。
   天台宗的智慧解脱思想,以一念三千、性具实相为核心命题予以表述,其中不乏般若学说的理论论证,在这一意义上,它将自宗定义为圆顿之教。至于天台的慈悲精神,则是它强烈的宗教信仰的反映,具体落实在忏悔观念、忏法仪规以及净土信仰等方面。
   但是,应当指出的是,随着宋以后天台佛教对忏悔礼仪和净土念佛的过份重视,必然造成对后世中国佛教发展的消极影响。事实上,在天台佛教的传播过程中,内在地存在着两条路线、两个层面的发展趋势。就向上的一路而言,天台学者在完成止观修行的同时,致力于哲学层面的展开和深化,乃至将“众生成佛”推到“无情有性”的极端,并将“性具善恶”学说的争论贯彻始终。就下行的一路而言,则推动着情绪化、简易化的民众信仰和修行,加速了中国佛教平民化、世俗化的进程,从而予近代佛教的世俗化运动以巨大影响。
   天台佛教的终极关怀,突出表现在“一念无明法性心”的理论和实践方面。
   从天台佛学“一心三观”的认识角度说,“无明即法性,法性即无明”,所以“一念无明法性心”得以成立。这时,观心与观法性并无区别。但是,从非“一心三观”的认识角度看,众生的“一念无明心”与真如法性毕竟存在着相互对待和依存的关系。正如智顗所说:“对无明称法性。法性显,则无明转变为明;无明破,则无无明。”(注:《摩诃止观》卷六下。)因为有对待,所以要先“破”而后显”。在尚未破无明、显法性之前,众生处于“昏睡”状态;一旦破除无明、呈显法性,两者的对待不复存在,众生进入“醒悟”的佛境界。
   无明与法性相互对待,意味着因无明的存在,才有法性的概念;若无明一旦破除,法性也就不复存在。因此,“无明即法性,法性即无明”是有前提的,不是无条件的。从修习角度说,这种相即建立于破无明、明法性的基础上。破无明是全部止观的关键;也只有破无明,才能理解“性具善恶”、“烦恼即菩提”。这也就意味着,在现实众生方面,无明并非法性,所以众生必须通过实修,才有可能成佛。天台佛学的终极关怀,既有极其高妙的理想精神境界,又有切实可行的止观修习方法。
   “一念无明法性心”表明,众生在认识“无明即法性”的同时,必须因循如来所示方便,展开具体止观实修,用以修善而断恶、去无明而明法性、断烦恼而入涅槃,是为“约法性而破无明”。在天台佛学中,“究竟”与“方便”既对立又统一,既矛盾又相融。究竟不碍方便,方便无妨究竟,一切止观修习,都是为了证得菩提涅槃。这可看作天台佛学“悲智双运”的极致。
   止观学说不仅是极其精微细致的哲学理论,而且有必要通过具体实践予以检验。天台佛学并不一味关注理论的发展,同时也积极鼓励众生止观修习,它有效地将超越的哲学思辨与强烈的宗教信仰贯通,将佛的智慧解脱与菩萨的慈悲精神统一。
   就思想方法上看,天台佛教的悲智双运深得佛教“中道”之三昧。唐中叶起,佛教的某些派别,受社会环境和时代思潮的影响,未能确切把握中道的思想方法,致使悲智两端出现分离。或如禅宗,走向极端的智慧解脱的方面,完全忽视宗教修行的必要性,从而在入宋后弊端横生,难以复归原始之朴。而净土宗则过分依赖他力,虽然因深广的悲愿而获得大量信众(甚至包括上层知识人士)的支持,但是最终无助于中国佛教的健康发展。
   四、天台佛学的正统王朝观念——末法思想
   从天台先驱者之一的慧思开始,该宗学者就持有强烈的末法观念。南北朝时期北方地区的长期战乱,儒、道两家多次连袂对佛教的排斥和打击,帝王使用行政手段对佛教实施的毁灭活动,使早期天台僧众生活于“末法”的阴影之中。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佛教宗派,天台宗的建立实属不易。而在此后不久,其他佛教宗派的相继成立却多数得到帝王的支持,故能迅速形成与天台佛教的竞争局面。也就是说,天台佛教在其成长过程中,始终面临着现实环境的严峻考验。宋代起天台佛教对念佛和忏悔的重视,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末法的思路,试图把消除末法影响贯彻于基本信仰之中。
   天台佛教早期的末法观念与北方佛教所受的挫折相关。历史上的“三武一宗”灭佛事件都发生于北方地区,与该时期北方政治、经济以及文化传统有较多联系。
   在慧思的《立誓愿文》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强烈末法思想,这显然与他受北魏太武帝灭佛的刺激有关。他写道:“我慧思即是末法八十二年,太岁在乙未十一月十一日,于大魏国南豫州汝阳郡武津县生。”将“末法八十二年”推算上去,他所说的“末法”也就是指太武帝的一系列灭法活动。在慧思看来,太武帝灭佛是末法时代的发端,该时代佛教内部的种种恶行无非是末法的表象。慧思一再申述对末法环境下恶浊比丘的厌恶之情,也表达了对佛教现状的忧虑和痛心。他写道:“彼佛世尊,灭度之后,正法像法,皆已过去,遗法住也,末法之中,是时世恶,五浊竞兴,人命短促,不满百岁,行十恶业,共相杀害。”他以自己的学佛经历,反复揭示末法的危害。慧思的末法观念表明,佛教教团在北朝后期已是鱼龙混杂,末法比丘的恶行足以使他身心俱焚,但也促使他重新认识佛教现状,并作出必要的回应。从末法比丘的恶行中,他也充分意识到,在末法环境下,必须把忏悔和灭罪提到佛教修行的重要地位。慧思反复强调“忏悔一切障道重罪”、“忏悔破戒障道重罪”的意义。这些,都为后来天台宗的思想学说和修行方式作了必要的铺垫。